[新聞] 性侵哥們13歲女友 男重判7年4月賠50萬

看板sex作者 (哪來的)時間8年前 (2016/02/15 15:14), 編輯推噓-3(146)
留言1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性侵哥們13歲女友 男重判7年4月賠50萬 2016年02月15日 14:25 劉宥廷(中時電子報) 莊姓男子結交 1名13歲中輟生女友,不料,莊的洪姓友人竟趁他們 小倆口吵架之際,搭載少女返家時,將她霸王硬上弓得逞,警方尋 獲該失蹤少女後追查出性侵一事;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 主罪重判洪男7年4月,須賠償50萬元慰撫金。 20歲莊男在2013年 8月透過友人認識輟學逃家的13歲少女,兩人不 久後便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雙方也順其自然在住處嘿咻;不 過,少女和莊男在同年11月 9日晚間吵架,便委請男友的24歲友人 洪男騎機車載她到市區找閨密談心。 沒想到,洪男竟色慾薰心,翌日凌晨 3時許,利用搭載少女返家機 會,將她載往自己住處,並將人強拉進房間內性交;少女雖一手拉 住褲子,另一手推開他,但仍不敵洪男強大力量,強制性交約10多 分鐘,直到射精。 少女雖因性侵造成其身心受創傷,仍隱忍不說,因少女為通報的失 蹤少女,被警方尋獲後,才向警哭訴這段慘痛經過;洪男到案後否 認性侵,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一審判決7年4個月,連帶少女男 友也因和未成年少女嘿咻,被判刑1年10月,但可緩刑5年。 法院審酌洪男是夜市攤販,被害少女案發時未滿14歲,因遭不法侵 害影響日後生活及兩性、人際關係,造成其身心健康危害深遠,判 洪要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仍可上訴。 (中時即時) 新聞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15003346-260402 -- 「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我要先回房了」 「先替我保管,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等這一切結束後,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 ψcroc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0.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55520490.A.CB2.html

02/15 15:28, , 1F
慘,但只能搖頭
02/15 15:28, 1F

02/15 15:32, , 2F
13歲 唉 北七
02/15 15:32, 2F

02/15 15:32, , 3F
7年叫重判!?
02/15 15:32, 3F

02/15 15:33, , 4F
最輕本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
02/15 15:33, 4F

02/15 15:45, , 5F
但是好像沒提到驗傷之類的證據
02/15 15:45, 5F

02/15 17:02, , 6F
又一個隱忍不說,常常有隱忍不說是怎樣?
02/15 17:02, 6F

02/15 17:03, , 7F
輟學的13歲少女,兩人交往不久後便交往成為年女朋友並同居
02/15 17:03, 7F

02/15 17:03, , 8F
,也順其自然的在租屋處嘿咻。
02/15 17:03, 8F

02/15 17:19, , 9F
10多分鐘
02/15 17:19, 9F

02/15 18:38, , 10F
七年四個月除以二才是實際關的時間
02/15 18:38, 10F

02/17 20:19, , 11F
不應該有緩刑的 ><
02/17 20:19, 11F
文章代碼(AID): #1MmNhgoo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