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差40歲 男檢迷上小鮮肉男警涉性騷已刪文

看板sex作者 ( )時間5月前 (2024/05/25 06:41), 編輯推噓-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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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40歲 男檢迷上小鮮肉男警涉性騷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98694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以辦案為由,涉嫌對年輕男警撫摸背部、大腿內側等隱私部位, 還傳訊息「陪我去泡溫泉」,嚇得男警向同事求助。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6日得知後 ,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偵辦,昨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據了解,王否認性騷,認為因為辦案得罪警察才遭報復。檢方表示,除被害人證詞,還查 扣手機簡訊等紀錄,性騷擾事證明確;被害人未提告前已主動偵辦,已將王調離婦幼專組 ,要求不得對被害人有任何接觸及騷擾行為。性騷擾行政調查部分,南投警方已受理申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配合調查。 王元隆是38期結業,喪偶;他因毒品案認識被害人,男警年輕帥氣,和王相差40歲,王以 討論案情為由,趁機用手撫摸男警背部及大腿偏內側隱私部位,被害人不知如何因應,他 還傳訊息給男警「陪我去泡溫泉」、「以後案子隨你發揮」,訊息中還有「肉棒」、「補 眼睛」等字眼。 男檢頻示愛,讓年輕男警相當緊張,只好向同事求助,檢察官性騷擾消息傳出後,讓南投 檢、警議論紛紛。檢察長黃元冠得知自家檢察官涉案後,立刻分案調查。 南投地檢署表示,王姓檢察官行為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 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王涉嫌利用權勢或機會犯案,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南投地檢署將速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對王姓檢察官進行審議及行政懲處,並強化 員工性平教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16590479.A.6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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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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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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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為什麼要找婦幼組的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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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鬼甲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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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三樓、難不成要找國軍裝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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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嘔嘔嘔嘔嘔嘔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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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糞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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