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銀色恐怖

看板story作者 (倉星)時間14年前 (2010/07/30 17:08),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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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譽為"史上最惡竊賊"的著作權罪犯泰格魯士‧金日前在紐約被逮捕。泰格魯士逃 亡多年,在逃期間曾犯下多件著作權罪行,其中包括有設立網路侵權論壇、建立境外非法 資源分享伺服器、跨國盜版走私等犯行,據了解,泰格魯士是跨國盜版犯罪集團『分享快 樂分享愛』幕後主腦,這次的行動堪稱警界最大突破,聯合國跨國犯罪防治部部長明日將 表揚有功警員。   美國最高法院前則群情激憤,作家聯盟與一般民眾組成抗議團體,反對目前著作權法 過鬆,要求泰格魯士應判死刑,至於泰格魯士本人,法院方面目前尚不容許媒體訪問,無 法得到當事人看法……」   我坐在郵局的椅子上,無聊得看著電視螢幕。我並不十分氣憤,只覺得那傢伙傻,現 代著作權法如此先進,警察執法也都很努力,何苦當個人人喊打的小偷呢?   我看了看牆上的電子鐘,現在是2055年5月25日,下午1:43分。   廣播終於叫了我的號碼,我拿著存款簿,走向三號櫃檯。   辦完事後,我走在暖暖陽光徘徊的午後街道上,從別人家庭院樹上掉落的幾片枯葉, 以秒速幾公分的迴旋姿態降了下來,我凝望著落葉,葉後透出的陽光十分閃耀,卻不令人 感到刺眼。   於是我輕輕哼起了歌。   聽媽媽說,她們那一輩人很小的時候,出門都會帶著一種叫做隨身聽的東西,走路時 可以一邊聽著自己喜歡的歌,可是後來著作權觀念越來越發達,這種東西也就越來越少人 用了。五年前,聯合國地球統一法典籌備論壇正式立法禁止全世界MP7等虛擬影音檔的製 作與散發,但那也只是聊備一格的宣示作用而已,因為早在那之前,大部分國家都已嚴格 取締,一般人根本不用那些東西了。   我是這樣以為的。   但現實往往使人震驚。我就站在巷口,看著牆角邊那個閃閃發光的東西。   那是一台銀色長方形,上頭嵌著液晶螢幕的機器。小小的機器上面有上下左右跟確認 五個按鈕,還從一個小洞裡連出了傳輸線跟耳機。這種古老的設計,似乎就是媽媽描述過 的『隨身聽』?   這可是不得了的大發現啊!   我趕緊跑過去把『隨身聽』撿起來,然後拼命往附近警察局的方向跑去。   剛拿著這台犯罪機器到警察局時,整個警察局的氣氛像看見有人拿把槍衝進來似的緊 張了起來。我跑到櫃檯報案,好不容易才把那個年輕警察的情緒安撫了下來,他終於弄清 楚我是來申請銷毀侵權犯罪工具後才露出了笑顏,說:   「小姐您真有正義感,妳放心,這台機器我們一定會確實銷毀的,像妳這樣的良好市 民,我想國家一定會以妳為榮的。」   聽了這樣的誇獎,我雖然感到不好意思,但還是大方的回了一個笑容,畢竟我可是一 個淑女哪!      雖然耽誤了一些時間,好在警察局並不遠,雖然繞了段路,回家也尚不算晚。   身為一個淑女,每日吸收新知是必要的。我坐在陽台純白的洋椅上,襯著夕陽翻開這 個月的《希青》。我直接翻到本月新文學類書籍那欄,想看看書評家推薦那幾本小說,雖 然礙於著作權法,書評家們不能引用原文,所以無從得知原文哪邊好哪邊壞,但寫出段落 大意還是允許的,從書評家的大意擬寫中回推原文內容,也是一種樂趣。   我就這樣一直翻閱著《希青》,直到夕陽抓著地平線的最後一刻,媽媽叫我吃飯為止 。飯桌上,我與家人聊著今天發生過的許多事,一天就這樣過了。   因為早上有課,所以我很早就爬了起來。   因為大學離家中有相當距離,每次假日過後,我都得回到學校的學生宿舍。禮拜一的 早上,我也在這間宿舍中醒來,揉揉惺忪的睡眼。   簡單的梳洗過後,我騎著腳踏車,悠閒的晃到系館。   我的學校是一間美術學院,培育過許多國際有名的創作大師,當初我也是一生懸命努 力讀書作畫才考上這學校的。也因為這學校是如此頂尖,政府在許多方面都十分寬容,不 過即使如此,學生在上課時還是不能隨便臨摹前人作品,教授上課時教材裡有古人畫作, 也得先報備給國家智慧財產權管理委員會,如果是今人畫作,更要徵得作者同意才行。   雖然這樣上課實在有點麻煩,但我還是十分高興,因為國家是如此保護智慧財產權, 對我們創作者來說實在是太好了。不過有時候我也會感到稍稍不滿,比如上次我自己開了 個Blog放自己的作品,竟然還得經過許多手續跟政府報備,驗明那真的是作者的部落格, 還給我一個徽章,要我嵌在作品角落,證明那些真的是我原創的作品,不然每發一張圖就 要提出證明並審核。拜託!那是美術創作欸!把那醜兮兮的徽章放上作品,不就破壞整體 均衡了嗎?   於是不久後我就放棄了Blog。   很快的又是週末了,這次回家,媽媽不知道是遇到了什麼好事,十分高興的樣子,說 要做幾道平常難得吃的好菜讓我嚐嚐。   一到晚上,果然還沒吃飯就先聞到了濃濃的香味,我自認是一個淑女不會饞嘴,不過 還是忍不住溜進了廚房,然後發出驚呼。在餐桌上鍋子裡的那些料理實在太閃耀了,我想 我的眼睛一定也是閃閃發光吧。   我沉寂多年的學習料理的欲望又被勾了起來,我不住的纏著媽媽,要她告訴我每一道 菜的作法。   「嗯……我也是在電視上看到教人如何作的……    好吧,既然妳這個小淘氣想學,我就把食譜抄給妳吧!」   「耶,謝謝媽媽!」   飯後,媽媽打開電腦,憑記憶打了一張食譜,然後影印出來給了我。我拿著這張食譜 ,越看越興奮,星期日一大早就衝出門,想回宿舍做這幾道好菜給朋友嚐嚐。   但我一出門就被抓了。   這是我人生第二次進警察局,只不過這次不會再有警察用崇敬的目光看著我了,有的 只有小小的桌面上的一盞檯燈,以及眼前的凶神惡煞。   「妳知道妳手上拿著的是很嚴重的侵權資料嗎?昨天晚上我接到監管機構通知,說我 轄區裡某個IP有侵權活動,我一查結果那IP就是妳家的。妳說,這份資料到底是誰打出來 的?」   我只是抿抿嘴唇,搖了搖頭。   「我知道以妳一個大學生,不會不知道這是侵犯著作權的,應該不至於做出這種事才 對。局裡查過了,妳家裡有兩台電腦,分別是父母在使用,妳的電腦放在學校宿舍,回家 基本上不使用電腦。而昨天侵權IP的使用者,則是妳母親的那台電腦。    妳說,是不是妳媽抄襲這份食譜的?」   那警察勾勾唇角,擺出一副勝利的笑容。我當下心底有個聲音,覺得這一切實在太誇 張了,雖然這也許會稍微侵犯到著作權,但有必要好像什麼大事一樣搞成這樣子嗎?   雖然心底覺得這一切都只像是整人節目,我依然只是沉默不語,搖搖頭。   「……。」   那警察一時語塞,勝利的笑臉變得扭曲,不斷得抽動著。他突然把他那醜惡的大臉壓 到我面前,用一種壓抑怒吼的聲音說:「沒關係!妳不承認沒關係,妳不承認是妳媽做的 ,我就認定妳們全家都有犯罪嫌疑拘禁起來,妳知道嗎?有侵犯著作權法嫌疑,我是可以 拘禁妳最多一百二十天的!」   我嚇了一跳。這種威脅的橋段,我還以為只有電影裡才有。真正遇上了,一開始覺得 有點不真實,但又馬上被重重的拉回真實裡,痛的讓我有點想哭。   「而且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妳再這樣死鴨子嘴硬,到時會被判多重我可是不知道, 搞不好還要無期徒刑喔!不如妳現在坦白,局裡還可以幫妳們跟法官說點好話,讓法官判 輕一點。」   「我……」   「妳也應該知道吧,想逃過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犯了錯就好好悔改,社會才會給妳 們改過自新的機會!犯了錯還想逃避,一輩子都別想翻身了!」   我哭了。   我還能說什麼,我只能承認了。   媽媽並沒有怪我,她只是淡淡微笑著說,當初她早就想到可能觸法了,只是看我很想 學,而且覺得應該沒那麼嚴重,就寫給我了。她說,她相信司法會還給她一個公平的結果 。爸爸則四處打聽哪裡有好律師,但大多數的律師都表示不樂觀,可以試著打看看,但頂 多能把刑期壓到最低,不能免刑。   開庭那天,我坐在旁觀席上,覺得空氣凝重的幾乎要讓人窒息,我看向左右,旁觀的 人不多,臉上卻都是一種看好戲的心態,我覺得有些暈眩,索性什麼都不看,只是靜靜聽 著雙方律師的辯論。   媽媽靜靜陳述了那天的經過,我聽了覺得入情入理,是一篇極佳的演說,但四周沒有 認同,也沒有反對,只是沉默以待。終於過了不知多久,也許有一世紀那麼長的時間後, 雙方結辯後,法官敲了敲他的小槌子,唸出審判結果:   「被告張女士,因未經合法授權而擅自抄襲重製『水果一號』電視台廚藝節目食譜內 容,證據確鑿,念在其動機出於愛女之心,且並非惡意使用,本院判處張女士五年有期徒 刑,即刻發監。」   在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我腦內的暈眩加大到無法承受的地步,眼前漸漸變得黑暗。   而在完全失去意識前,我看見律師手上那本不能複印而珍貴的六法全書,雪白的書頁 ,遠遠看起來就像銳利的銀礦一樣,雖然美麗,卻十分怵目驚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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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頭的保護著作權的將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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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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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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