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運動中心?
台北的運動中心應該是市立然後委外民營? 之前曾去過北美住過一陣子,
那裡的公立的健身房, 主要目的是 推廣 運動風氣, 例如一個人入會要100加幣,
若一家子三個人入會, 反而總共只要80加幣, 但在台灣營利性質重,
社會福利要做到這樣, 應該還有點距離吧! 所以在商言商, 就消費者的觀點來看,
使用者付費這沒問題, 只是公開的網頁或場地收費標準的介紹中,
完全沒提到 水道 或 設施 縮減的部份, 舉例..中正運動中心
場地說明及介紹:
開始給一般大眾使用之外,也可以當作游泳練習及教學的場地
採用最新之臭氧殺菌系統,24小時空調除濕,無氯氣味,水溫維持28~30。C
(轉自運動中心官網)
如果買了票進去, 發現有1/3 水道封敝供廠商私人教學, 那此時票價可退1/3嗎?
小弟並不是在乎這個1/3 , 只是希望廠商要營利部份, 可否移至人較少的離峰時間點,
或是因營利影響正常硬體不敷該區一般民眾使用量時,
是否該考慮把部份營利所得做該區的公益? 不然佔用了該區硬體設施來做私人獲利,
好像把警車或救護車偶爾拿來當計乘車之用!?
運動中心的服務目的不能本末倒置, 把該區一般戶當次等, 自己私人營利為放第一!?
反而要考量一般用戶過量時, 要適當調整開放被封的水道供民眾使用才對,
運動中心應該不是為了被封的水道教學而設立的吧?!
至於外人在該場地教學部份, 這點就比較沒話說了, 男朋友教女友游泳,
或是爸爸自己教兒子游泳, 雖然沒有涉營利, 但本身一切還是會低調一點!
PS:若有運動中心服務的大大, 先說聲抱歉, 你們辛苦了, 小弟不是針對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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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台灣不要只是淪為口號和型式, 有本事就先從不亂丟煙蒂和垃圾做起吧!
18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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