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96年11-12月發票,98/5的營業稅還可以報嗎?

看板tax作者 (也許我沒有懂很多)時間16年前 (2008/07/04 07: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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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movivakeit (愛吃鬼乖乖)》之銘言: : 請問~ : 96年11-12月的進項發票~ : 未拿出來申報,在98年5月的綜所稅還可以申報嗎? : 還有一筆96年11月的進項發票,有報入97年5月的綜所稅, : 但是在96年度還沒有扣抵營業稅,是到97年3-4月的營業稅發現此筆 :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會有什麼問題嗎? : 謝謝 基本上 若是營業稅的話 進項憑證五年內都可以提出扣抵~~ 若是營所的話~~ 若當初帳載未有那筆費用~~ 過了申報期就不可以再提出扣抵~~ 有一種其況可以勉強接受~~ 就是原本帳有做費用~~但是到申報營所時有調整掉~~ 這樣事後再主張憑證未拿出來~~這樣還可有認的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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