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RE: [問題] 公司尾牙抽獎獎品 (非政府舉辦之機會中獎)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wa (T10很可愛)時間17年前 (2006/12/20 01:26),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政府辦的才會扣二十% 屬於分離課稅. 不會計入個人所得稅中(像發票跟樂透中獎). 非政府舉辦之 機會中獎. 照買入時的價格(就是公司取得這個獎品的成本). 扣繳15%. 公司要開扣繳憑單給中獎人. 這個獎品價值會納入中獎人所得裡計稅. 扣繳可以抵扣綜所稅. 如有缺漏 請補正 謝謝. --. 發信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rpapa (珍彩皇冠001)時間16年前 (2008/03/17 16:37),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爬文爬到這個討論串, 想要在請教一下... 一樣公司尾牙抽到的獎品(機票, 有開票限期, 沒開票就會失效). 得獎人是 a先生. 但是因為 a先生沒有預定要出國的計劃, 所以拿到網路上賣, 賣給 b先生. 請問: 公司開扣繳憑單要開給 a先生還是 b先生呢?. *我的想法是因為開票時的名字是 b先生
(還有133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kowanter (香蕉你個芭樂)時間16年前 (2008/03/17 17: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應該是a先生,因為a是"中獎人"... 稅捐機關應該不會管你如何處置獎品,他們應該比較在意獎品的"申報價格"... 因為這關係到中獎人應該要先繳多少稅... 一般公司應該也不會管你如何處置獎品吧... 確定中獎人後,開立扣繳憑單,要中獎人先繳交稅金之後才能領獎... 至於中獎人是否轉賣獎品這應該不會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rpapa (珍彩皇冠001)時間16年前 (2008/03/23 21:42),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7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 第二條裡的.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 之獎券中獎
(還有7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