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版上規則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死不認錯的人真多~)時間17年前 (2007/04/13 01:5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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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舊藍澄澄)》之銘言: : 閣下的意思是說.. : 舉凡公眾人物..就不能擁有自身的隱私權.. 你好像喜歡改變別人的語詞喔 我是說"藝人" : 公眾人物抱怨自身隱私受到侵犯..是錯誤的.. : 閣下是這意思嗎? 藝人的職業就是這樣 藝人抱怨自身隱私受到侵犯是錯誤的 即使他們是"人" : 我說的是.. : 堅守自身感情道德..也沒有『惡意對待』他人的權力.. : 我有說不能批評嗎? 不知道 po文說"立場" 但又說是"經驗" 誰知道你還會辯什麼 : 只要批評得有理..不是心存惡意.. : 針對事件發言..是每個人的權力.. : 我確認一下閣下的意思.. : 意思是說..只要做好了自身的感情道德.. : 即便用謾罵挑釁的方式去對待自己不認同的人事物.. : 閣下也認為是合理的..可以被允許的.. : 我有誤會閣下的意思嗎? 謾罵挑釁的方式視情況而定 : 我的意思是說.. : 一個符合閣下感情道德的人.. : 用不合道德的方式表達對他人的批判.. : 閣下也會認同? 你的"不合道德的方式"到底是什麼? : 願聞其詳..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錯的 : 坦白說..我也遵守了閣下的感情道德標準.. : 那是否我也可以用不合道德的方式批判閣下? : 我幫第三者講話? 不是嗎? : 很奇怪..明明就是有不好的第一者..第二者.. : 為什麼閣下就偏偏要罵第三者? 那是你沒看到我在罵第二者 而第一者 到底哪裡有文章是po第一者不好的? : 另.. : 在我與個閣下的往來文章中.. : 可有說過半句認同或不認同第三者的語句? 我有說你認同或不認同第三者嗎? : 從昨天的鬧版開始.. : 我在陳述的都不是第三者的對錯與認同與否.. : 而是在講..『任何人都不該被惡意對待』.. : 難道我看不爽閣下.. : 我就有權力用髒話罵你? 有沒有權力你自己應該知道 : 你能接受嗎? 為什麼不接受?不過你罵我 我大概會"回敬"你 : 坦白說..這句話我反覆看了數次..依舊不明其意.. : 如若不介意..煩請再解釋一次.. 我也依舊不明你的選擇性的正義與道德到底是什麼? : 這就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 很多事情的看法本來就是個人價值觀 你的很多言論就也是你的個人價值觀阿 再說第一者如果真得那麼不好的話 第二者就趕快分手阿 怎麼還要等到劈腿? : 在我眼中..很多第一者..也都是很多藉口.. : 很多惡意罵人的..也是很多託詞.. 第一者的很多藉口是什麼? 有一些惡意罵人可以理解 : 閣下嚴重了..我好似沒對閣下說出『假道德』這樣的字眼.. : 而我所謂的選擇性正義..是指.. : 用不合道德的方式來對待自己無法認同的人事物..卻又藉口道德.. 到底是誰?鬧版的嗎? : 每個人都可以對自己認同與不認同的事物發聲.. : 這叫做..言論自由.. : 但是..言論『自由』難道就沒有尺度與規範? 只能由法律規範 而法律也不見得會保障 哈~ : 閣下小心不要跌倒了.. 不用您擔心 : 閣下的意思是.. : 你認同 C 有殺了 A 的權力? 講權力就又要扯到法律 法律上是沒有這種權力 : 我改變不了他人..但是我可以改變我自己.. 那你po文的用意是什麼? : 如同閣下不能接受第三者..所以盡力不做第三者.. 不是盡力是根本不做 : 我不喜歡被惡意對待..所以..我盡力不惡意對待他人.. : 還望閣下指點一二.. 就是有案例不是敗訴的 : 法律上沒有這個權力.. : 現實生活中..也沒有這個權力.. : 前文提過了.. : 我不爽閣下的說法.. : 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用髒話罵你? : 坦白說..這真的與法律有關嗎? : 還是與個人的道德堅持有關? 個人 : 我有說『第三者版有很多選擇性的正義』? : 我說的是..來此批判第三者的人裡..有很多選擇性的正義.. 對阿 我就是這個意思 : 我還是搞不懂.. : 我哪句說我認同或不認同第三者? : 我哪句說我認為第三者就是正確或錯誤? 我也沒講你有講阿 : 唉..說真的..閣下似乎一直沒能理解『選擇性正義』是在說什麼.. 我不知道你的『選擇性正義』到底在講什麼? : 任何人都有權力針對任何議題發表看法.. : 這是言論自由..誰都無法剝奪.. : 當你在用道德來評判他人時..要想想.. : 自己論述的方式..是否違反了道德.. 到底是什麼?"罵"嗎? : 很多人都不能接受第三者..但是..卻不會只丟了一兩句罵言就跑.. : 更不會不分青紅皂白..不顧前因後果..就開始叫囂.. 這樣的確不好 : 而是會對事件中的人事物進行一定程度的瞭解後.. : 才來陳述自身的想法看法.. : 如果無法進一步瞭解..則會『語多保留』.. : 這樣的態度..即便彼此立場不同..看法不同..都該尊重對方.. : 或許..某些不符合自己理念的人事物可能不見容於一般社會規範.. : 你我該做的應是說理論理以展現自己包容..傾聽異言的胸襟.. 所以你po文是要改變別人嗎? : 而非以荒腔走板的脫序行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與想法.. : 言論自由並非用於盲目且惡意攻擊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事物上.. : ↑↑↑↑↑ : 這句閣下認同嗎? 好吧 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0.122 ※ 編輯: quindi 來自: 59.117.10.168 (04/15 14:51)

04/17 22:10, , 1F
為了不給其他人帶來困擾..回閣下信箱..:)
04/17 22:1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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