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從小遭父親遺棄,如何免除扶養義務?

看板LAW作者 (愛BB)時間3年前 (2020/09/30 17:00), 3年前編輯推噓8(8024)
留言32則, 1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沒想到有一天會在法律板上發文求教... 我父母並沒有結婚, 從我出生開始, 我爸就沒有跟我們生活在一起, 也沒有支付過任何扶養費用, 我是我媽辛苦獨力養大的。 對我爸...我並沒有什麼怨恨, 從小我媽給我的照顧超過一般家庭的父母, 我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下長大, 期間似乎看過我爸兩次, 其中一次是小學畢業典禮, 他帶我去吃Pizza。 在我出生沒多久, 我爸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家庭, 結了婚,生了三個女兒, 我以為我們就是再也不會聯繫了, 直到社會局通知:我爸被安置在安養中心, 要我支付扶養費用。 我按照法律流程跑, 向法院提交了放棄扶養責任的函狀, 法官先安排了調解, 我爸並沒有出席。 今天我去安養中心看他, 發現他住院了, 意識似乎有點不清楚, 雖然我問的問題多半都能回答, 但部分話題不確定他是不願意講、還是沒有辦法講。 我要問的問題是: 按照一般流程, 我申請進行訴訟, 法官開庭判斷我爸的確從小都沒有養過我, 我就能免除扶養義務。 但如果我爸沒有辦法出庭, 會不會這件事就一直拖著到他過世? 由於法官未判決, 我就得跟其他兄弟姊妹平攤我爸的安養與醫療費用? 這件是該怎麼辦好呢? 懇請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82.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1456443.A.300.html

09/30 17:31, 3年前 , 1F
所以,只有你被告,三位女兒反而沒事情???
09/30 17:31, 1F
社會局是要求五個子女分攤, 只是我爸總共結了七次婚,(今天第一次聽到) 有七個小孩, 所以妹妹們也不願意負擔, 這個事情吵不完.... ※ 編輯: ibbadmin (61.220.182.163 臺灣), 09/30/2020 17:59:05

09/30 18:07, 3年前 , 2F
訴訟對象沒出庭不是很好??
09/30 18:07, 2F
我自己google的結果,似乎法官如果判斷被告的意識狀況無法自我辯護, 會停止審判,直到被告恢復。 啊我爸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出庭一直到過世, 那審判不就永遠不會下來? 最後按照民法1118條之1, 在法院判決前的費用還是要負擔... ※ 編輯: ibbadmin (61.220.182.163 臺灣), 09/30/2020 18:12:23

09/30 18:22, 3年前 , 3F
找證人
09/30 18:22, 3F

09/30 18:30, 3年前 , 4F
社會局會代理出庭吧......
09/30 18:30, 4F
法官要是認定延後審判, 找證人也沒用。 這個案件是我主動申請放棄扶養, 不是社會局告我遺棄, 兩方分別是我爸與我, 社會局應該也無從代理。 ※ 編輯: ibbadmin (114.45.95.74 臺灣), 09/30/2020 19:45:47

10/01 00:23, 3年前 , 5F
攤一下也不行,這是父親啊
10/01 00:23, 5F
從我媽懷我的時候, 我爸就說了他不要一個孩子妨礙他的前途, 那時如果被打掉,就沒有現在的我了。 出生沒幾天我就被遺棄了, 從小我媽獨力養我很辛苦, 我不怪我爸,他當時也很年輕, 雖然他日後的幾十年也是不斷遺棄其他家庭與子女, 但那跟我無關, 我只是不想背法律上的扶養責任。 ※ 編輯: ibbadmin (114.45.95.74 臺灣), 10/01/2020 01:23:13

10/01 01:47, 3年前 , 6F
委屈妳和母親了,辛苦妳們了,支持妳,希望能人開釋!
10/01 01:47, 6F

10/01 02:12, 3年前 , 7F
你已經起訴的話應該是走家事非訟程序吧,這是戊類事件
10/01 02:12, 7F

10/01 02:12, 3年前 , 8F
回樓樓上,沒盡到父親的責任也叫父親?是我也才懶得
10/01 02:12, 8F

10/01 02:12, 3年前 , 9F
10/01 02:12, 9F

10/01 02:14, 3年前 , 10F
非訟事件可以試試看家事事件的暫時處分(類似民訴的假處分
10/01 02:14, 10F

10/01 02:14, 3年前 , 11F
),在正式的裁判確定前,先裁定你當下是否要負擔扶養義務
10/01 02:14, 11F

10/01 02:18, 3年前 , 12F
另外,你父母沒有結果婚,你的情況是非婚生子女。若未經生
10/01 02:18, 12F

10/01 02:18, 3年前 , 13F
父認領或撫育,你和你血緣上的父親並非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10/01 02:18, 13F

10/01 02:18, 3年前 , 14F
沒有扶養義務
10/01 02:18, 14F

10/01 02:20, 3年前 , 15F
應該可以合併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10/01 02:20, 15F

10/01 02:23, 3年前 , 16F
意即,民法1118-1的扶養義務根本無須申請減免,而是主張此
10/01 02:23, 16F

10/01 02:23, 3年前 , 17F
義務根本自始不存在
10/01 02:23, 17F
當初我爸有認養, 所以親子關係存在, 這個跑不掉。 暫時處分我研究一下, 感恩。

10/01 04:43, 3年前 , 18F
政府就是人渣,早點開放沒人想養就安樂死就好了
10/01 04:43, 18F

10/01 04:44, 3年前 , 19F
政府也不想養,就要拖人下水,垃圾政府
10/01 04:44, 19F

10/01 04:44, 3年前 , 20F
一個人年老無錢養自己或沒人願意養,通通送去死就對
10/01 04:44, 20F
不是這樣講...老實說這次社會局找我去, 我才知道, 老了沒有錢養活自己、沒有行為能力, 政府會幫忙送到醫院、安養中心, 還蠻感動政府其實很照顧弱勢。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08:15:35

10/01 10:11, 3年前 , 21F
找證人不會沒用……
10/01 10:11, 21F
庭都不開了,證人也沒得陳述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11:26:54

10/01 11:47, 3年前 , 22F
你這是非訟程序,不一定要開庭言詞辯論
10/01 11:47, 22F
感謝,跑跑流程學習一下。

10/01 12:17, 3年前 , 23F
政府機關會找上門,就代表有辦過非婚認養,身分證有名字了
10/01 12:17, 23F

10/01 12:18, 3年前 , 24F
某樓,政府會負最後照顧的,只是前面有程序要跑完
10/01 12:18, 24F

10/01 12:18, 3年前 , 25F
至於送死? 好啊,政府請你當劊子手,親自處理怎樣???
10/01 12:18, 25F

10/01 12:19, 3年前 , 26F
出一張嘴誰都會啦.....
10/01 12:19, 26F
網路上言論也不用太跟他認真了:)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15:05:31

10/02 00:06, 3年前 , 27F
果然是親生的,他不花錢養你,你也不花錢養他
10/02 00:06, 27F
我的錢要花在我娘身上囉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2/2020 16:55:25

10/02 17:55, 3年前 , 28F
某樓大概不知道什麼叫 知恩圖報 吧......
10/02 17:55, 28F

10/03 17:26, 3年前 , 29F
這種人就是給個精子而已,我覺得不配稱為父親
10/03 17:26, 29F

10/03 17:28, 3年前 , 30F
不是給孩子生命就配稱父母。生了還要養、育好嗎
10/03 17:28, 30F

10/03 22:05, 3年前 , 31F
這種人就是到處亂幹不負責而已啦
10/03 22:05, 31F
ㄟ....我爸生我的那個年紀還是個年輕人 年輕人不懂事 不要跟他計較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3/2020 22:22:39

10/04 23:18, 3年前 , 32F
4444一直親情勒索耶 好棒棒
10/04 23:18, 32F
文章代碼(AID): #1VT4axC0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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