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不該廢除動保法?

看板pet作者 (香蕉共和國)時間8年前 (2016/06/24 18:48),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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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覺得《動物保護法》是否應該廢除? 老實說我非常支持廢除《動物保護法》 -------- 以下幾點是我支持廢除動保法的理由: 1. 動保法充滿矛盾與漏洞,舉例而言: 動保法第六條規定不得虐待或傷害任何動物, 但是又在第12條不限制經濟動物及實驗動物之宰殺 宰殺過程必定會傷害動物本身, 所以兩條互為矛盾 2. 整體法律都只對犬、貓等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進行保護, 其他同等之脊椎動物如雞豬牛羊等動物卻可任意進行宰殺 而且法律對於「經濟動物」之範疇太過籠統, 如果就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難道說犬、貓、兔等動物就不能當作皮毛、肉用、乳用等經濟目的來使用或屠宰嗎? 故以公平性而言應該也要將該法所謂的「犬、貓」等動物列為經濟動物才符合對所有脊椎 動物的一視同仁 3. 動物並非人類,不應以法律保護之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為適應人類社會之變遷及情勢發展所制定, 亦即法律旨在規範人類生活之維持與保護 又法律強調人類社會之正義、平等性及客觀性 保護動物既不符合社會正義、也並非保護或規範人類生活為目的 該法制定原則根本不符合以上法律之基本功能與目的 故動物不應以「法律」予以保護 4. 很多人認為「虐待甚至屠殺貓狗等寵物」是件非常奇怪而不應該做的事 但別忘了這單純只是我們對寵物莫名溺愛的想法 如果寵物不該被虐待或甚至屠殺 那麼雞豬牛羊,甚至是其他軟體動物、節肢動物(昆蟲)或是非動物的細菌、病毒理應也要 享有同等的權利 畢竟它們也是「生命」也應該要被尊重 為什麼人們只偏愛保護他們身邊被認為是「應該保護」的動物而卻忽視其他動物的保護呢 ? 這樣似乎不符合整體的公平性 結論:個人看法是《動物保護法》應該廢止,而且就法律整體而言完全不符合平等性以及 法律制定過於主觀。犬、貓等供人類玩賞、伴侶之「寵物」享有比其他動物還要崇高的保 護,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就不是「生命」而不應擁有同等的保護嗎? 再說,什麼是所謂的「寵物」? 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這根本是對特定動物的偏愛及驕縱! 而且法律還特別強調是「犬」和「貓」呢… 根本是主觀想法 所以動保法應該廢除,再說動物本來就不應該擁有與人相同的權利, 整個法律根本就是以主觀的觀點在溺愛寵物/動物 而且該法對人類社會一點幫助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41.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et/M.1466765292.A.C4F.html

06/25 01:34, , 1F
因為這裡不能噓你才萊這裡發文的嗎呵呵,人類比較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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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唯一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物種?其實大家都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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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人類不過就是比較聰明而已,強大的生物才有選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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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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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動保法有很多漏洞,才更需要補強,而不是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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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1:36, , 6F
刑民法露洞也很多阿 例如對蠢輩沒有強制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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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面對的真相,也沒人會無聊去牽動這敏感又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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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神經,人權都吵不完了,除了人類之外的動植物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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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教給想去實行的人爭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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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4:46, , 10F
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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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7:13, , 11F
不該,你的標題問了,我的推文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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