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cer5738G
作者 acer5738G 在 PTT [ Sub_GMobil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8則
限定看板:Sub_GMobile
看板排序:
全部PuzzleDragon46957ToS29724C_Chat21709IdolMaster16352PokeMon9442Sub_GMobile448PokemonGO263Sub_RolePlay128Violation127SummonersWar126SummonsBoard126LightNovel119NSwitch84Boy-Girl81ToS_Match78ComGame-Plan53Marginalman45NTU28C_ChatBM24C_BOO20WomenTalk20AC_In19HarryPotter18SMSlife17Leo15Test14joke12Suckcomic11TypeMoon10KanColle7FireEmblem5LoL5fashion4Hearthstone4NDS4WhiteCat4WrawlStars4battlegirlhs3GameDesign3Kaohsiung3marriage3movie3NtuDormM33outdoorgear3phys003SevenSins3Shana3studyabroad3Arknights2BLEACH2Christianity2Conan2DIABLO2DMM_GAMES2H-GAME2Hunter2kodomo2KTV2LoveLive_Sip2NBA2PC_Shopping2sex2StupidClown2Touhou2WesternMusic2AngelPray1Aquarius1Baseball1CareerPlan1CFantasy1ChainChron1ChronosGate1CVS1Elephants1Falcom1FinalFantasy1Gossiping1Hate1Hayate1Ind-travel1Kyoto_Ani1LeafKey1Live1MapleStory1MysticWiz1NARUTO1NTU-K101NTUEE1131NTULibrary1Old-Games1Palmar_Drama1PathofExile1PlayStation1PttEarnMoney1single1Steam1StrikeShoot1SWORD1TakahashiRie1third-person1TokyoGhoul1WOW1<< 收起看板(102)
2F噓: 頭噓05/04 00:03
94F推: 2.一般民眾檢舉:單篇文章五人檢舉即受理05/13 17:02
95F→: 想請問版主 是真的有五個人檢舉? 抑或是版主用3-7執行05/13 17:03
96F→: 該推文並沒有點名誰才是被罵的受體 理論無從判斷當事者05/13 17:03
97F→: 我想請問版主 三個推文都有5個一般民眾檢舉?05/13 17:04
98F→: 一般民眾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05/13 17:04
99F→: 人才得以受理 所以該推文發出後 2天內就有5人嗎?05/13 17:04
100F→: 我只質疑這點 請版主做解釋 不用告知檢舉人是誰沒關係05/13 17:05
101F→: 我這麼做的用意是要搞清楚版主受理檢舉的標準何在05/13 17:05
102F→: 方便我日後檢舉的時候用 有判例你們絕對沒話說不受理05/13 17:06
103F→: 謝謝 靜待版主佳音05/13 17:06
122F→: J版主公告說有人檢舉 所以是走有人檢舉這條的05/13 17:25
125F推: 非當事人的話 要2天內湊到5人 版規規定05/13 17:27
128F→: 醬 我前看我推文質疑過了 我也私信三位版主了05/13 17:29
134F噓: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J版主你再不針對我質疑的點做回應05/13 17:40
135F→: 那休怪我不客氣 你要走官腔路線那我會依法走該走的程序05/13 17:40
136F→: 明明可以簡單解決的事情要鬧這麼大 我不懂你05/13 17:41
138F推: 感謝J版主解惑 跟之前caca5566板有的事件一樣05/13 17:52
140F→: 只要認定自己是當事人便可以檢舉 我瞭解了05/13 17:53
151F→: 3-1追溯期5天喔 快去爬文05/13 18:14
158F→: 同secundus 3-1 理由一樣05/13 18:18
162F推: 對不起 可是板歸哪裡有規定你認定是當事人我就不能認定05/13 18:22
163F→: 我是當事人呢?05/13 18:22
166F→: 恩 我是想看看 五個人拉椅子來坐能不能判五次05/13 18:23
170F→: 版主這邊說一下 我們都自認是當事人 不用湊5人謝謝05/13 18:24
174F推: 以前的判例 caca5566也不是在說J版主 但J版主跳下來說05/13 18:50
175F→: 自己是當事人 然後還是照樣依版規被處分了 請版主依照05/13 18:50
176F→: 過往判例作出公正的裁決,否則將上訴組務,謝謝05/13 18:50
186F→: 那句話不是"我們之中有人是叛徒"的意思嗎?為何2-9?05/13 19:08
201F推: 當然算囉 只是已經過時限了05/13 19:43
214F推: 我常常在置頂發言啊 置頂是一個角落 我對於看不爽的05/13 19:55
215F→: 文章也會狂噓狂酸 也會一直檢舉啊 所以講群聚OO哥我覺05/13 19:55
216F→: 得是講到我了 這樣可以嗎?05/13 19:55
220F推: 然後這種時候才質疑當事人的身份可行性喔 之前caca556605/13 19:58
221F→: 那次都過了,別跟我說我這樣不算當事人喔05/13 19:58
228F推: 針對t版主回應J版友的話我提出反駁 j版主明確跟我表示05/13 20:03
229F→: 覺得自己是當事人就能檢舉,即使"J豬頭"並非明確指向05/13 20:03
230F→: 指J版友他理應有檢舉的權力,若因此感到不舒服便應該要05/13 20:03
231F→: 依照版規3-1水桶懲罰才行05/13 20:03
241F推: 回應s93184s 日前caca5566案也有說他不是指j版主,但經05/13 20:05
242F→: 過j版主上訴組務後依然依照版規進行懲處了,因此即使05/13 20:06
243F→: 當事人出面否認也一樣要進行懲處05/13 20:06
271F噓: 以js的邏輯是該走組務了05/13 20:20
296F噓: 很明顯是沒有 以後不用這邊推文檢舉 直接私信js版主05/13 20:27
297F→: 踢玩具你如果不依照js版主的邏輯去處理就是上組務05/13 20:27
298F→: 你可以說 既然這邊都要求要js版主方法辦事就請他來辦05/13 20:27
299F→: 不要自己淌這個渾水 只會更難看05/13 20:28
305F推: 組務會看過往判例 反正有caca5566那件案底 很好說話05/13 20:35
316F→: 隨便 反正請版主群正視js版主這樣判決所帶來的後續影響05/13 20:52
318F→: js版主表示可以自己拉椅子認定自己是當事人去檢舉05/13 20:52
319F→: 這樣會開啟大檢舉時帶無誤 版面只會更混亂05/13 20:52
320F→: 版主的職責難道不是維護版面風氣?05/13 20:53
321F→: 還是說 就大檢舉時代把幾百個藍羊通通桶一桶05/13 20:53
322F→: 這樣就沒有人會上來發言自然就不會混亂了?05/13 20:53
324F→: 我直接挑明的說 我認為js版主的判決會造成這樣的影響05/13 20:54
325F→: 我沒有說她的判決不合理 是帶來的後續影響太大05/13 20:54
326F→: 請版主群正視這個問題 你們無法正視的話就真的會上組務05/13 20:55
328F→: 上組務是最後一條管道 大家都麻煩惹得一身腥05/13 20:55
335F推: 被桶的兩個也沒有說是指誰 照樣被桶 恩亨05/13 21:16
344F噓: 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們兩個人說的是誰 同secundus檢舉05/13 22:40
346F→: 我是當事人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是誰 我被說是瞎子 很不悅05/13 22:40
355F→: 同上 檢舉andy3580 3-105/13 23:11
478F推: 我個人認為當事人檢舉制度還是有其必要性欸05/14 10:02
480F→: 不然 比方說我和藍羊開玩笑的互虧 被版主認為是在吵架05/14 10:02
481F→: 然後就被水桶了這該怎麼說?05/14 10:02
483F→: 這種時候我和藍羊都沒有互相跟對方引戰之意 但因為非檢05/14 10:03
485F→: 舉制度的關係就直接被版主給處理 這樣不是辦法05/14 10:03
487F→: Minihil 所以如果是我講的那種情況呢 沒人檢舉被處理05/14 10:04
489F→: 可是你說看到了就可以辦 納就是版主可以自行辦不用等人05/14 10:05
491F→: 來檢舉的意思阿 難道不是?05/14 10:05
492F→: 也就是說 你認為應該要把"當事人檢舉"的當事人拿掉?05/14 10:05
493F→: 任何人看到了任何違規都能檢舉 阿娜就大檢舉時代囉05/14 10:05
495F→: 要這樣走我完全OK 遊戲規則講清楚就好05/14 10:06
496F→: 我不希望的是遊戲規則還沒講清楚我就被搞掉了05/14 10:06
498F→: 版規也只是文字樣版 實際怎麼解釋也是看板主詮釋05/14 10:06
500F→: Minihil 所以我提出了可能出問題的地方囉05/14 10:07
501F→: 假如我和藍羊互虧但是用辭不太好 結果版主自主判定引戰05/14 10:07
502F→: 實際上我和藍羊沒有吵架的意思 只是互虧而已05/14 10:08
505F→: 總之大檢舉時代已經開始了 我現在只想搞清楚遊戲規則05/14 10:08
506F→: 上板看個遊戲資訊也要這麼麻煩 這點令我十分不悅05/14 10:09
508F→: 難講喔 之後要在怎麼解釋規則也沒有差喔05/14 10:09
509F→: 也可以像這次一樣 凍結版規然後修改部分條文就了事05/14 10:10
512F→: ...我沒有覺得你違規齁 我很認真的跟你討論可能的案例05/14 10:11
513F→: 你要曲解我的意思 我只感到十分的遺憾 唉05/14 10:11
514F→: 政黑模式喔 昨天臨時修改條文就有點這樣的味道?05/14 10:12
518F→: 任何情況下被抓到小辮子都可能犧牲阿 這就是大檢舉時代05/14 10:13
520F→: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發言跟不要上版了05/14 10:14
521F→: 真的走到這步田地 我只能說令我感到十分心寒05/14 10:14
523F→: Minihil所以我的意思是 要搞清楚遊戲規則05/14 10:15
524F→: 不然哪天被一個我不知道的遊戲規則硬被挖雞蛋裡的骨頭05/14 10:15
525F→: 當作小辮子來處理 那會覺得很莫名05/14 10:16
527F→: 當然有可能 但是不能直接咬定是分身 多半要送帳號部05/14 10:17
528F→: 畢竟還是有單純只是同樣的IP的可能性05/14 10:17
536F推: 恩 你認為有這疑慮可以申請查詢多重帳號吧05/14 10:20
544F推: 理論上是 只要cokaka在水桶期間開別的ID上來推文05/14 10:26
546F→: 多重帳號這部分的水桶加倍判定比較嚴謹 不用擔心誤桶05/14 10:28
548F→: free你就算被人質疑是藍山也不會出事 會先送帳號部05/14 10:28
549F→: 查出來真的是多重帳號才會辦05/14 10:28
551F→: 除非有明確證據指出 兩個ID承認互為分身不然不會直接辦05/14 10:29
552F→: 被人質疑就算了 你是清白的就會還你清白05/14 10:29
553F→: 至於cokaka有沒有開分身推文 這個應該要上繳帳號部了05/14 10:30
558F→: 當然阿 這部分上繳是版主要處理 等版主出面囉05/14 10:33
561F→: ...連這都找出來了 你安德魯嗎05/14 10:34
566F→: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私信檢舉阿 因為常檢舉也會被譙05/14 10:36
570F→: 我對於你怎麼查為何去查沒有意見啦 反正有違規就是違規05/14 10:37
571F→: 我只在乎程序上的正義 這個我基本上只能說他自找05/14 10:38
573F→: 我本來就是就事論事 看ID辦事或護航這樣的嘴臉很難看05/14 10:39
574F→: 我不諱言我跟caca5566也很好 他被起底也只能說自找05/14 10:40
627F→: 我只希望版主群能針對我對於程序的問題有個好解釋啦05/14 13:21
628F→: 沒有好解釋的話 在我看來就是無視版規的濫用職權就是了05/14 13:21
648F推: 同上面兩位版友 提出 #1LKmpNcM 異議 理由一樣05/14 15:43
662F→: 補充#1LKmpNcM panbie版友判決異議理由05/14 18:05
663F→: 我看不出來版主們舉證的事項跟panbie的推文有什麼關聯05/14 18:06
664F→: 在我看來也是在跟spicysmall版友嗆聲 不然就是對空氣喊05/14 18:07
665F→: 話 這樣要牽強的扯說是針對某個特定族群我認為不妥05/14 18:07
666F→: 若無當事人的話 panbie案需要在2天內5人檢舉才算數05/14 18:08
670F推: 我認為追溯期還是要有 是否七天可議 但不能沒有05/14 18:27
671F→: 如果不射追溯期的話 恩 隔壁的R6事件很可能重演05/14 18:27
672F→: 關於R6事件的詳細 可以請版主問peterman16705/14 18:28
675F→: 真的這樣這如果在現在大檢舉時代嚴格執行下去的話...05/14 18:48
676F→: 基本上討論遊戲的人大概會少個一半以上 因為被桶光了05/14 18:48
677F→: 現在照版主的邏輯就是我認定是當事人就3-1囉05/14 18:49
679F→: funkD你要撤銷檢舉追溯我覺得好事 前提是非大檢舉時代05/14 18:49
680F→: gilerby 你引發的那個真的是大檢舉時代的慘案經典阿05/14 18:50
708F噓: 依照#1LL43-ow 目前針對特定群體攻擊的審理原則如下05/14 23:40
709F→: 1. 確認話語對象是否指稱特定之族群。05/14 23:40
710F→: 2. 語意上具備貶抑、汙衊、攻擊、嘲諷之意味05/14 23:40
711F→: 3. 有該群體之當事人提出檢舉05/14 23:40
713F→: 這三點照著s版友的推文很明顯是合乎j版主的邏輯的05/14 23:41
714F→: 4. 版主認定以上條件皆具備且確認該行為已對該群體造成05/14 23:41
715F→: 傷害後進行裁決05/14 23:41
716F→: 也就是說 經過版主群討論這不造成傷害嗎?05/14 23:41
717F→: 所以造不造成傷害 是版主群說了算? 不是當事人說了算嗎05/14 23:42
720F噓: 依照J版主的邏輯 應當是當事人覺得受到傷害不舒服就算05/14 23:44
721F→: 版主只有依照檢舉人提供事證去看事證是否符合以上幾點05/14 23:45
722F→: 的標準 並且有符合標準就進行裁決05/14 23:45
724F→: 如果不符合標準 也有義務說明 究竟是哪一條 哪個部分不05/14 23:45
725F→: 符合標準 這都必須要講清楚 否則我會質疑版主想省麻煩05/14 23:46
726F→: 不想理會特定版友的檢舉 只用一句"未達標準"就打發掉05/14 23:46
727F→: 真有這種情況 我會視為處理檢舉上的雙重標準以及怠職05/14 23:47
729F→: 以上 請j版主明確說明s版友究竟哪部分的檢舉未達標準05/14 23:47
730F→: 否則敝人將質疑版主雙重標準及怠職05/14 23:47
731F→: 我相信是不會離譜到 用誰誰誰來檢舉才辦事這樣衡量05/14 23:49
732F→: 我相信我們版主辦事都是十分公正的05/14 23:49
733F→: j版主的習慣不是很好 我相信他純粹只是忘了進一步解釋05/14 23:50
735F→: 因此我也相信 j版主能夠針對這項檢舉有很好的解釋05/14 23:50
737F→: 我希望版主不要讓我失望 不要開啟大檢舉時代沒兩天就爆05/14 23:51
740F推: 所以說 只要慈會使用上並未達引戰標準 即便語意上具備05/15 00:31
741F→: 貶抑、汙衊、攻擊、嘲諷之意味也不會踩線 不會受罰是嗎05/15 00:32
742F→: 那麼所有罵人不帶髒字 貶損人不帶辱罵性字眼都不受罰?05/15 00:33
744F→: 同上 高端判罰3-1的意味何在? 高端不是稱讚用語嗎05/15 00:34
746F→: j版主你的標準請定義的明確一點 罵人不帶髒字就OK?05/15 00:35
749F→: 貶損人不帶辱罵性或攻擊性字眼也都OK?05/15 00:35
750F→: 我講句老實話 光是高端被拿來當引證就打你很大一巴掌了05/15 00:35
754F→: 今天沒有拿"高端"去當事證的還不會這樣難辦05/15 00:36
757F→: 那我請問 判罰標準的"足以踩線的辭彙"究竟到哪邊05/15 00:37
758F→: 你們用什麼樣的標準判定"辭彙未達引戰標準"05/15 00:37
759F→: 是版主看了不舒服呢? 還是檢舉人看了不舒服?05/15 00:38
760F→: 我想你會回答是前者 我的觀察啦05/15 00:38
761F→: 如果標準是"版主看了不舒服"那麼我更恐慌啦05/15 00:38
762F→: 我要怎麼知道我使用的辭彙在版主眼中究竟會不會踩線05/15 00:39
764F→: 這是我最大的疑慮 我是看版使用者有權利知道標準到哪05/15 00:39
771F推: 我記得是因為"耳機肥宅"05/15 00:41
772F→: 然後你們又擅自認定將"肥"和"宅" 視為貶意 我不太懂欸05/15 00:42
773F→: 這是代表你們歧視胖子和宅宅嗎05/15 00:42
774F→: 所以認為肥和宅兩字帶有貶意 視為攻擊性語句 所以3-105/15 00:42
775F→: 這是我的觀察啦 我不曉得j版主怎麼理解的 能否解釋一下05/15 00:43
777F→: 你們認定3-1的辭彙的標準 究竟是不是由當事人認定05/15 00:43
779F→: 你要逃避我的問題嗎?05/15 00:44
782F→: 我爬了阿 你說依照PTT用語和社會觀感來看阿05/15 00:45
783F→: s版友的推文 你難道要說依照ptt用語和社會觀感 非挑釁?05/15 00:45
785F→: 在ptt社會上 被質疑水桶開分身是一件很羞辱的事情喔05/15 00:47
786F→: 還是說版主群覺得被質疑被水桶開分身一點也不羞辱?05/15 00:47
789F→: 如果是這樣那就是價值觀上面的差異了 我希望能搞懂版主05/15 00:48
791F→: 的價值觀 不然我使用版面很不心安阿05/15 00:48
792F→: SupaArchon 現在我看起來是這樣阿05/15 00:48
795F→: 我也知道版主很辛苦 但是這樣的判例是你們起的 要負責05/15 00:49
798F→: 可是j版主 你明明說過不用管他到底在說誰 只管自己感受05/15 00:50
799F→: 你當年質疑caca5566呂龍事件也是 潘比說廢物也是05/15 00:50
800F→: 為什麼這次事件就不是呢? 我是不是可以質疑你雙重標準05/15 00:50
804F→: 喔 所以結論還是"版主說了算 你們給我電電"是嗎05/15 00:52
805F→: 你讓我太失望了 第一天就搞雙重標準05/15 00:52
806F→: 在我看來這三起事件基本上無異05/15 00:52
807F→: 唯一有差異的地方就只有版主的認定標準不一05/15 00:52
810F→: 照您的邏輯 所以潘比只要說他罵廢物是指spicysmall05/15 00:53
811F→: 那麼其他人也不能自稱是當事人嗎?05/15 00:54
812F→: 你的邏輯搞的我好亂阿 一下這樣一下那樣的05/15 00:54
814F推: 那請問為什麼我們不能認定s版友回應cokaka開分身事件05/15 00:57
815F→: 同時也是針對在場其他版友?05/15 00:57
817F→: 我認為他是說cokaka的分身不只一個 在場其他有人也是阿05/15 00:58
819F→: 為什麼不能這樣理解呢?05/15 00:58
822F→: 你為什麼能斷定很明顯不是呢? 又如何斷定panbie不是在05/15 01:00
823F→: 說spicysmall呢?05/15 01:00
826F→: 有在推文內的都不算對象了 更遑論沒有推文的05/15 01:01
828F→: 或者潘彼案為例 沒在推文的都是對象了 更遑論有推文的?05/15 01:02
829F→: 這很明顯是雙重標準欸05/15 01:02
830F→: 你們不顧潘比在跟spicysmall對罵執意要辦他喔05/15 01:03
832F→: 他前面影射在場有人就是co的分身阿05/15 01:03
833F→: 所以他影射我是co的分身=他在跟我說話 不是嗎05/15 01:04
835F→: 前面secundus版友講過很多次了 我就不重複了 你自己爬05/15 01:05
838F→: 他沒有說影射大家是分身阿 他說影射他是分身05/15 01:06
839F→: 廢物在說特定團體都能由該團體自我認定了05/15 01:07
842F→: 那麼s版友認定他被影射也合乎情理05/15 01:07
845F→: superLM你知道嗎 當初caca5566也說過他沒有在說j版主05/15 01:08
847F→: 但是j版主還是強烈主張自己是當事人喔 然後判罰了05/15 01:08
849F→: j版主我重新整理你的邏輯 潘比說廢物所以out05/15 01:09
850F→: 然後s版友影射分身是極大的羞辱 但沒用髒字 所以沒事?05/15 01:09
861F→: 我瞭解了 所以用影射案是的貶損侮辱人家不會出事 是嗎?05/15 01:12
864F→: 以上我立場獎的滿清楚了 我只是想搞懂版主的標準在哪05/15 01:13
865F→: 先去睡覺 起床後再回來看05/15 01:13
5F推: 阿拉啦...05/13 16:36
16F→: 就對空氣講話阿 然後可能就有人幫空氣檢舉了 真熱心05/13 16:44
20F→: 歡迎上置頂閒聊阿 一堆人都被流放公海了 那邊正無聊05/13 16:44
40F推: 應該會死一片喔 以前札克都是沒人檢舉就不會鳥那塊的05/13 16:50
45F→: 我猜是廢物不行 沒有講明罵誰也會中鏢 請注意05/13 16:51
49F→: 有這條判例 以後有任何罵人沒講對象的都能檢舉了 萬歲05/13 16:52
53F→: "雖推文中,未見明確兩人所指稱之對象與形容之對象。"05/13 16:52
55F→: 以後我檢舉這類的推文你們版主應該就不會不受理吧05/13 16:53
69F推: 有種去桶跟空氣對話的引戰 我就有種檢舉阿 沒在怕05/13 16:58
74F推: 他跟誰炒呢? 我看前後推文看不出所以然阿05/13 17:00
76F→: 後面是有人出來跟他戰啦 但我相信跟前面推文無關05/13 17:00
79F→: 畢竟前面推文沒有指出在講誰 無從判斷05/13 17:01
112F噓: 好啦 我私信三位版主了 我十分期待和何會收到哪位版主05/13 17:24
114F→: 的正面回應05/13 17:24
118F→: 小辣這你就錯了 我寄信跟本沒有要公開當事人喔05/13 17:25
119F→: 我質疑行政程序而已 我才不care是誰檢舉的05/13 17:25
134F→: cocoka躺著中槍05/13 17:30
174F推: 那請問一下"天照偵探團"和"廢課金"有沒有踩線2-9?05/13 17:46
186F噓: 還好我很注意發言05/13 17:49
214F推: 阿就說了阿 是人腦袋都會有洞阿05/13 17:54
223F→: 這在生物學上是事實 你的腦細胞上面有無數小洞存在05/13 17:55
232F推: 檢舉funkD 2-9 什麼他是男的?05/13 17:57
239F→: 我支援一下三位一體龍女 不要說我不公平05/13 17:58
245F→: http://i.imgur.com/o3IsJKn.gifv05/13 17:59
246F→: http://i.imgur.com/rGlThrf.gifv 貼錯了 這張才對05/13 17:59
281F噓: 是彼得男 先噓05/13 18:13
286F→: 樓上你誤會好像滿大的 我是超級低端還不是在置頂混05/13 18:14
290F→: 我有私信版主了 J版主給了我令我滿意的答案 就這樣05/13 18:15
296F→: free79826你常常到上面聊天就好啦 但那邊一點也不高端05/13 18:16
301F→: Minihil 我請示過J版主了 他說你認為成立就可以檢舉05/13 18:16
302F→: J版主的說法很簡單阿 你認為自己是當事人就可以對號入05/13 18:16
307F→: 座變成當事人去檢舉 一切依照當事人條款去辦05/13 18:17
309F→: 記得他之前檢舉caca5566到組務那案件嗎? 對就是那樣05/13 18:17
312F→: 你對號入座就可以去當事人檢舉05/13 18:18
322F→: 沒錯 除非有指名道姓 不然5個人寫好看的05/13 18:19
326F→: 這兩位被桶也不是公開檢舉阿 有差嗎05/13 18:19
349F噓: 沒有要講清楚阿 就當是人檢舉 懂?05/13 18:28
365F→: 如果不是知名埃低喔 我還是會私信版主啦05/13 18:32
366F→: 但是前提是我要有看到 如果不是知名埃低我可能就(ry05/13 18:32
370F→: 醬你何必執著於當事人是誰呢 就是有當事人 就這樣05/13 18:33
374F→: 不能接受去權利救濟吧 我可以接受反正以後比照辦理05/13 18:34
505F→: 就是都可以啊 版主認證 愛處理我可以幫忙大量檢舉05/13 19:45
23F→: 這不是最公正的(ry05/08 22:14
35F噓: 先2再看05/14 14:31
39F→: 避免無端濫訴是嗎 我只能說你說的真好(看向組務05/14 14:32
43F→: 彼德人你幹嘛說出這個事實05/14 14:33
62F噓: ==============大檢舉時代來臨 塊陶喔================05/14 14:37
66F→: 喔對 我那兩個檢舉也符合條件 麻煩請處理05/14 14:37
76F→: 還是我先私信檢舉好了 72小時沒動靜我就上組務申訴怠職05/14 14:38
128F噓: J版主我是你我會鎖文啦 這邊吵下去只會更亂05/14 14:52
130F→: 你有一要玩大檢舉時代 就不要管鄉民的反對了 鎖文實在05/14 14:52
238F→: 札克你不行 不爽就出來選阿05/14 15:04
246F→: 沒關係 我很期待R6甲賽事件在這邊重演 我好興奮05/14 15:05
258F→: 彼德仁你還記得R6事件吧 我記憶猶新呢 那次超嗨的05/14 15:06
262F→: 嗨到我放下神魔跑來玩PAD了05/14 15:07
166F→: 版上幾千人都是假的 只有我而已 信不信我換個帳號推文04/10 21:42
4F→: 子12/24 16:29
113F→: 同上 另song042008: 塔肥不意外 我覺得有嘲諷到有玩隔12/30 13:17
114F→: 壁的版友的意味存在12/30 13:17
255F→: 不能亂喊阿 剛剛那篇文就說自己火波王滿技可是圖中一等01/10 22:08
256F→: 不過我是覺得發文亂喊和推文亂喊還是有差啦 由版主定奪01/10 22:08
403F→: 所以說只是單純打到一個新寵或抽到一個新寵之後01/12 19:04
404F→: 我可以直接發文發問"這隻的組隊是如何呢?" 這樣嗎01/12 19:05
405F→: 然後就說"喔 我沒有附上我的box 我只是單純想問組隊啦"01/12 19:05
411F推: 新寵我是覺得沒有問題啦 但剛抽到或剛打到的又是一回事01/12 21:27
412F→: 當然能這樣明確的規定出"只要不提及box就不算健檢"01/12 21:28
413F→: 單純說剛抽到一個新寵想問組隊 就可能讓相關文章變多01/12 21:29
414F→: 當然不是壞事 只是如果到一個洗版的程度於是被噓01/12 21:29
415F→: 到時候又被發文者說版封差或小OO什麼的 這樣我並不樂見01/12 21:29
416F→: 當然也可以說我杞憂就是了 我只是飄過講些自己的看法01/12 21:30
495F推: 有ID應該沒差吧 但如果有寫徵什麼就明顯偷渡了01/18 21:14
496F推: 但如果只是純寫ID應該沒差 沒寫徵啥你很難徵到什麼好01/18 21:16
497F→: 用的隊友 就算寫常駐什麼隊長也頂多找到同隊長的或是要01/18 21:16
498F→: 來抱大腿的01/18 21:16
665F推: 對欸要神祭惹01/28 19:18
712F→: #1KpS9cqs 2-202/01 14:55
850F推: #1KuYTtF7 3-402/17 02:55
918F噓: 叭叭 置底咧02/23 23:32
1026F推: 果凍 是說那個造成一覺醒來的果凍嗎?03/26 14:17
1F推: 頭03/21 23:26
5F→: 欸靠 阿姨上了XDDDDDDDDDD03/21 23:26
1F→: NOOOOOOOOOOOOOOOOOOOOOOO02/10 10:49
21F→: 對欸 我都忘了有賭盤這回事02/10 11:22
88F推: 我也是記得選舉時期不能放民調資訊的 跟以前不同的是現02/10 11:56
89F→: 在這裡舉辦賭盤 我認為限制相關調查資訊的發布沒有什02/10 11:56
90F→: 麼不妥 真要討論民調私底下推文閒聊就好了 看版主要不02/10 11:56
91F→: 要開集中串(?)02/10 11:56
113F→: 說到底會反對的講再多都會反對 就請主坦重力做決定吧02/10 12:02
406F→: 版主已經表態了,再鬧也只是顯得自己難看自己觀感不佳02/10 15:04
407F→: ,建議有意見的與其在這邊浪費時間鬧給空氣,不如上訴02/10 15:04
408F→: 組務02/10 15:04
410F→: 原po是想桶誰0.002/10 15:07
414F→: 申訴之後不太會改判更嚴重的吧 就算申訴無理也一樣02/10 15:10
434F推: ( ′﹀‵)/︴<>< <>< ><> ><>><>02/10 15:26
28F推: 呃 也就只是算個機率而已 實際練技本來就是看臉阿12/25 21:53
29F→: 有個期望值 看你覺得自己臉黑不黑去決定打多少來練阿12/25 21:54
39F→: 實際上我之前就屯了60隻企鵝子要練什米阿 估多一些這樣12/25 21:55
42F推: 不太懂噓的人是在崩潰啥12/25 21:50
51F推: 呃 也就只是算個機率而已 實際練技本來就是看臉阿12/25 21:53
52F→: 有個期望值 看你覺得自己臉黑不黑去決定打多少來練阿12/25 21:54
62F→: 實際上我之前就屯了60隻企鵝子要練什米阿 估多一些這樣12/25 21:55
70F推: 我是覺得有完整算式和推演不算廢了啦...12/25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