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ingponlee
作者 dingponlee 在 PTT [ Teach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04則
限定看板:Teacher
看板排序:
6F→:可以考慮辭掉教師職務02/24 15:27
31F推:我也都這樣..學生上課趴著就提醒家長要注意孩子身體01/08 08:38
32F→:因為他都趴著上課很沒有精神, 這樣會影響學習01/08 08:38
6F→:可以先公開要同學在聯絡簿寫出看法,然後事先引導01/03 22:22
7F→:讓女生知道 這也是一種性騷擾的舉動(性騷擾定義較廣)01/03 22:22
8F→:緊接著一定會有女同學寫出該同學的不當行為01/03 22:23
9F→:讓女同學覺得被侵犯 覺得很不舒服..01/03 22:23
10F→:先把聯絡簿影印 剪貼一下,請對方家長來校一談01/03 22:24
11F→:記得不要先提到記過 只要告知家長 如果此行為沒改善01/03 22:24
12F→:你只能依法通報性騷擾,其他就交給校方及其他機構..01/03 22:25
13F→:通常講到這邊 你只要告訴家長 你願意協助跟同學解釋01/03 22:25
14F→:但是後續不能再有如此動作...通常家長就會介入管教01/03 22:26
15F推:依猥褻罪移送的話 會被警局處理掉..01/03 22:34
16F→:送校內性平會 不被嚇死死也只剩半條命01/03 22:35
42F推:支持明定8:00上班,中午12:00~1:00為老師吃飯時間,01/01 23:06
43F→:支持明定3:55分後 不用處理學生任何事務,包含送醫01/01 23:07
44F→:如果校長協會連這個都不支持,那會不會太不盡責了01/01 23:08
46F推:另外明定 孩子在家時家長就得在家 8:00前校園不開01/02 05:27
6F→:你可以回應他,不必等你處理,你不讓孩子到校讀書12/11 05:27
7F→:警察局跟議長會先處理你(因為他們都是委員會成員)12/11 05:27
8F→:好像是那種義務教育的推動委員會吧???12/11 05:28
9F→:依法校方必須找教育局及派出所跟你談談12/11 05:29
10F→:談不成話會依"強迫入學條例開罰並公告父母姓名"12/11 05:30
8F→:可以引用"未滿20歲要與他人同住必須得到家長許可"12/11 05:21
9F→:然後以此理由告訴家長,他們有可能是如此安排,請留意12/11 05:22
10F→:記得跟女方講,如果未得到爸媽許可如此做是不可以的12/11 05:24
11F→:反正就是再三告誡要告訴爸媽,且告知你會提醒所有家長12/11 05:25
3F→:加油,先讓自己的指導過程不要有瑕疵12/09 13:23
16F→:給樓上 老師能做的就是先不要讓自己有缺失之處12/10 09:19
17F→:然後不要太奢求有速成的效果,只要有一點點的改善12/10 09:19
18F→:就已經是很棒的老師12/10 09:24
19F→:其實在教育現場 老師們往往都看不到自己的盲點12/10 09:25
20F→:我也是在資深導師的提醒下才發現很大的盲點12/10 09:25
21F→後來帶班就輕鬆自在多了 所以我強烈建議拍下來給人看12/10 09:26
22F→:找資深的導師看一看 你應該會有很多收穫12/10 09:26
3F→:就參考一下我提示的部分 然後慢慢地修改09/17 09:25
4F→:同時也可以拿麥可喬丹偉大之處來說09/17 09:25
5F→:麥可喬丹說過 大學聯盟的籃球賽是養成NBA巨星的搖籃09/17 09:26
6F→:換句話說 頂尖的籃球球員 沒有經歷大學的學術薰陶09/17 09:27
7F→:無法成為一個被尊敬的球星09/17 09:27
9F→:在我的班教練都知道 功課沒寫完 考試不及格09/17 09:38
10F→:當天就不准下去練球,教練也很贊同我的作法.09/17 09:39
11F→:因為我告訴他 某某某跟家長說因為練球沒時間讀書09/17 09:40
12F→:害教練被家長誤會是教練要孩子不讀書只練球...09/17 09:40
1F推:沒錯,其實一開始七朵花就做錯了,只是以前大家不敢得08/28 16:05
2F→:不敢得罪他們,因為他們能言善道很用引用法條08/28 16:06
3F→:此只能說他們把錯誤的作法誤以為是對的,同時又仗勢08/28 16:06
4F→:自己對於法條的一知半解,在進行學生輔導時觸法不自知08/28 16:07
5F→:教師真的要好好的想想 正確的方法及步驟..08/28 16:09
6F→:基本上一個大原則,凡事多問幾個人,特別是跟你不對盤08/28 16:09
7F→:只要有可能牽扯到那種人 更要步步小心08/28 16:10
8F→:特別是這一類的事件 一定要先通報直屬長官在處理08/28 16:11
9F→:千萬不要逾越了職權08/28 16:12
10F→:有通報就是大家承擔責任,不通報就自己擔責任08/28 16:13
4F→:我只知道一件事 為何沒人支持你們甚至於同情?08/28 15:50
5F→:你們真的如此敢言 校方真的如此過分...怎至今無人爆08/28 15:50
6F→:這點PTT鄉民應該都很想知道 同時這才是禍端吧08/28 15:51
7F→:請靜下心好好思考一下...多發言對你並無好處08/28 15:51
8F→:要發言就去法庭上說..等你贏了再說吧08/28 15:52
9F→:我們目前都看到的是 法院認定有此事實因此定罪08/28 15:54
10F→:你有證據請拿去法庭上講08/28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