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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kechunha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1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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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電話中的合約問題
[ LAW ]2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shiaubo - 發表於 2010/12/02 21:55(13年前)
18Fdukechunhao:哈哈...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 不要弄複雜了12/03 02:20
19Fdukechunhao:這個系爭事實 牽涉到兩個契約 妳男友的那個我們不談12/03 02:21
20Fdukechunhao:妳的續約部分 由無權代理人代為之法律行為12/03 02:23
21Fdukechunhao:對妳而言 是效力未定的 所以妳通知該公司後即可不續約12/03 02:23
22Fdukechunhao:只是 根據民法第110條之規定 無權代理人對善意相對人12/03 02:24
23Fdukechunhao:負損害賠朝責任而已 簡單來說 妳只有2條路12/03 02:24
24Fdukechunhao:要嘛否認這個契約(讓妳男友賠)要嘛認了(錢也不是妳付)12/03 02:25
[問題] 偽造文書定義
[ LAW ]28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meibonnie - 發表於 2010/12/02 20:43(13年前)
6Fdukechunhao:這個很簡單 偽造文書罪 所要保護的法益是當事人的法益12/03 01:21
7Fdukechunhao:很明顯 本件系爭當事人 並無實質偽造或變造系爭標的12/03 01:22
8Fdukechunhao:更遑論侵害該鄰長的任何法益 故本罪構成要件不該當12/03 01:22
9Fdukechunhao:本件亦無變造之該當 因為行為人主觀上無變造之故意12/03 01:24
11Fdukechunhao:最後檢察官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除非另有隱情12/03 01:25
12Fdukechunhao:通常一個罪不只保護個人法益也常有保護社會法益之效用12/03 01:26
13Fdukechunhao:惟本件社會法益之侵害 更無從實質舉證 故不予討論12/03 01:27
14Fdukechunhao:退一步言 本件非屬公文書 故就反面推論而言12/03 01:28
15Fdukechunhao:私文書之保護 旨在保護個人法益 而非保護社會法益12/03 01:28
20Fdukechunhao:這個案例就很典型了 刑法放火罪旨在保護社會法益12/03 01:33
21Fdukechunhao:故屋主之同意 可阻卻侵害個人法益部份之該當性12/03 01:34
22Fdukechunhao:惟侵害社會法益與否 需視該屋坐落之地點而審酌之12/03 01:35
23Fdukechunhao:倘係獨立建築且無鄰近住宅 屋旁全無可燃物(已事先移除12/03 01:36
24Fdukechunhao:則這個時候 卻有可能 排除侵害社會法益之可能12/03 01:36
25Fdukechunhao:不過機會不大就是 每個罪都有主要保護之法益12/03 01:36
26Fdukechunhao:當然許多的個人法益之集中 自然衍生出社會法益之層次12/03 01:37
27Fdukechunhao:放火罪旨在保護社會法益概無可議12/03 01:38
28Fdukechunhao:而偽造文書之部分 需視公私文書 而究其實質法益之侵害12/03 01:38
[問題] 自擬的契約有法律效益嗎?
[ LAW ]3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lippincot - 發表於 2010/12/02 11:59(13年前)
3Fdukechunhao:好有趣的案例 感謝分享 讓我笑一下~~~12/03 02:13
[問題] 關於公司法跟繼承法的問題 請高手解答
[ LAW ]22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jacky177 - 發表於 2010/12/02 02:26(13年前)
1Fdukechunhao:我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我不是神 不知道剩餘的持股比例12/03 01:47
2Fdukechunhao:由於本題題意不清 因此我得先 預作假設12/03 01:48
3Fdukechunhao:我假設 你所稱的大太太 是被繼承人的配偶12/03 01:49
4Fdukechunhao:而你所謂的大小兒子 當然是婚生子女 至於大女兒的部分12/03 01:50
5Fdukechunhao:我假設有經撫育等相關事實而視為認領或已為認領12/03 01:50
6Fdukechunhao:故按民法第1138條 遺產分為4分 由大老婆(配偶) 大兒子12/03 01:51
7Fdukechunhao:小兒子 大女兒(認領) 均分 各得14%的四分之一12/03 01:52
8Fdukechunhao:至於 小太太的部分 只能審酌是否有民法第1449條12/03 01:55
9Fdukechunhao:關於遺產酌给請求權之事由 來檢視得否請求之12/03 01:56
10Fdukechunhao:至於所得請求之額度 依1149之規定 由親屬會議定之12/03 01:58
11Fdukechunhao:假設 小太太 的確依1149之規定請求後 親屬會議決議12/03 02:00
12Fdukechunhao:酌给小太太 1%的股權 則分法如下:12/03 02:00
13Fdukechunhao:依1123關於特留分之規定 拿出14%的一半(7%)12/03 02:03
14Fdukechunhao:這7% 由上述4人(配偶及子女)各得1/4後12/03 02:03
15Fdukechunhao:根據實務見解 由於每人各得1.75%>1%12/03 02:04
16Fdukechunhao:因此 第二順位 由小太太 拿走1%後 遺產剩6%12/03 02:04
17Fdukechunhao:第三順位 剩下的6% 再由繼承人(配偶及子女等4人)均分12/03 02:05
18Fdukechunhao:故 配偶及子女各得1.75%+1.5% 小太太得1%12/03 02:06
19Fdukechunhao:附帶一提的是 如果被繼承人與大太太是法定財產制等...12/03 02:08
20Fdukechunhao:應先由 配偶(大太太) 均分14%一半(7%後)12/03 02:09
21Fdukechunhao:就剩餘7%股份之遺產 按上述方法與子女等均分之12/03 02:09
22Fdukechunhao:筆誤 前3行 講的是古早的"聯合財產制"12/03 03:39
[問題] 請問違規但對方酒駕的問題!
[ LAW ]17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weak86 - 發表於 2010/12/02 01:02(13年前)
3Fdukechunhao:首先一般老百姓會有錯誤的先入為主觀念 如:12/03 03:14
4Fdukechunhao:他酒駕啦一定是他錯 或是 無照駕駛車禍一定過失較大等12/03 03:14
5Fdukechunhao:這些都是想太多 無照駕駛 只是多罰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12/03 03:15
6Fdukechunhao:相對的酒駕也是一樣 她也只是多吃一張罰單12/03 03:15
7Fdukechunhao:酒駕是錯誤行為 不值得鼓勵 但也不是一定"有過失"12/03 03:16
8Fdukechunhao:如果交通警察測量後 定出之過失比例 你不服那可以上訴12/03 03:16
9Fdukechunhao:當然你覺得這個費用不合理 也可以主動申請調解等12/03 03:17
10Fdukechunhao:也可以等他來告你 然後你再向法院主張 酌減賠償金等12/03 03:18
11Fdukechunhao:當然也可以主張該女有過失 應負擔較高之過失責任云云12/03 03:18
12Fdukechunhao:最爛的方式 就是你去告她 這樣訴訟費你8成扛定了12/03 03:19
13Fdukechunhao:而且你得去她家那邊打官司 看她住哪裡而定(以原就被)12/03 03:20
17Fdukechunhao:的確 侵權行為發生地 也是可以的12/03 12:51
[問題] 請問是否可規定教師每天加班20分鐘
[ LAW ]6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Lopat - 發表於 2010/12/01 18:04(13年前)
1Fdukechunhao:這個不到違反哪一條法規那麼嚴重啦...12/03 03:07
2Fdukechunhao:這種決議當然無效啦...因為你的契約當事人是國家12/03 03:09
3Fdukechunhao:校務會議又不是 國家的代表機關 教育部也都還有爭議12/03 03:10
4Fdukechunhao:所以你毋需履行會議的決議內容 這是無庸置疑的12/03 03:11
5Fdukechunhao:你的契約相對人 要嘛是國家 要嘛是教育部 就算是12/03 03:11
6Fdukechunhao:也得締約的當事人 也就是你同意才行 你不同意一切免談12/03 03:11
[問題] 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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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90261 - 發表於 2010/12/01 07:21(13年前)
5Fdukechunhao:由沒有興趣翻一下刑法第342條的背信罪12/03 02:46
6Fdukechunhao:那個罪就是在說你啦 哈哈哈~~~壞孩子12/03 02:46
[問題] 公司股票問題,我該如何自保?
[ LAW ]5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mountboy - 發表於 2010/12/01 00:10(13年前)
3Fdukechunhao:別怕啦 你管你老闆在幹啥 重點是你沒事就好12/03 02:35
4Fdukechunhao:到時後出事了 你只要[跟那一群沒有犯意聯絡(你是善意12/03 02:35
5Fdukechunhao:就不會有事啦 目前 你的行為並無實質違法啦12/03 02:35
[問題] 關於旅行社的加價問題
[ LAW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lintsungyi - 發表於 2010/11/30 23:11(13年前)
1Fdukechunhao:依民法第514條之5之規定 旅遊內容變更致始加價時12/03 03:30
2Fdukechunhao:旅遊營業人不得向旅客收取任何費用(第2項)12/03 03:31
3Fdukechunhao:涉及變更旅程時 旅客得終止契約(第3項)12/03 03:32
[問題] 被盜用朋友MSN帳號的騙子騙點數
[ LAW ]2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saponevol23 - 發表於 2010/11/30 21:55(13年前)
1Fdukechunhao:你MSN有對話紀錄留存 自然是利於舉證的12/03 03:34
2Fdukechunhao:去警察局報案說:我被詐欺了 去吧 ~~~孩子12/03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