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hedoors
作者 thedoor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03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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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很用心的回文,我很認同上榜分數規劃方面。不過我自己08/19 23:47
3F→: 今年考,可能只有共同科目和法組有機會平均70.民法刑法08/19 23:47
4F→: 接近。但很怕。。訴訟法30分不到。。(泣)08/19 23:47
119F推: 同是今年考生,我只想跟您分享我考試前看到的一句話,08/20 17:35
120F→: 「不是因為有希望才堅持下去,是因為堅持下去才有希望」08/20 17:37
121F→: 讓我在最後幾天衝刺能堅持下去,因為實在複習不完,08/20 17:38
122F→: 雖然不確定是否能考上,但在堅持的過程中我發現,本來覺08/20 17:41
123F→: 的困難的,在堅持的過程和考試過程,發現其實沒那麼難了08/20 17:42
124F→: 因為當你專注認真堅持,不去想太多努力之後,反而才知道08/20 17:43
125F→: 自己的盲點和問題在哪裡。08/20 17:43
1F推: 我有考這考試..但我是從憲法77條開始寫..然後寫狹義和廣08/18 14:12
2F→: 義司法機關,引申後說屬於檢察機關廣義。憲法第8條比較08/18 14:13
3F→: 偏向人身自由和正當法律程序的解釋。08/18 14:14
7F→: 我同意應向代理人為之的觀點,但我看法是。。如無向代理08/17 01:15
8F→: 人送達,而只寄給本人。則違反本條,但有送達代理人,08/17 01:15
9F→: 應該便已不違反本條規定。所以我覺得這題爭點在,又送達08/17 01:15
10F→: 給本人時,如何認定。90年決議雖說84年不援用,但也沒08/17 01:15
11F→: 說明是否送達給當事人不合法。而如不合法,是無向代理人08/17 01:15
12F→: 送達,還是本條已明確限制向本人送達,或即使向本人送達08/17 01:20
13F→: 也同樣不合法。爾或是,有依本條規定,向"應"收代理人送08/17 01:20
14F→: 也同樣不合法。爾或是,有依本條規定,向"應"收代理人送08/17 01:20
15F→: 達,但對本人送達,本人亦無反對之意思,則送達亦屬合法08/17 01:20
16F→: ??08/17 01:20
36F→: 謝謝,N大的解析非常清楚。08/17 08:56
18F→: 我只有68..很慘..為了英文沒檢查的結果是法的部份有4-508/16 18:08
19F→: 題沒想清楚就作答,結果英文還是錯了8題...08/16 18:08
20F→: 我很多年前考過...那次國文申論52選擇20..三合一有7808/16 18:10
21F→: 不過專業科目爛到爆..這次把專業稍微拉上了..三合才68嗚08/16 18:11
24F→: 101年的三合一,感覺三合一法的部份變難了,還是我錯覺08/16 18:12
27F→: 不加英文56算很好了吧...隨便也有80以上08/16 18:14
31F→: 那...應該是我看的憲法課本和考古題是2006年版的關係>_<08/16 18:15
35F→: 法組有實例題嗎?@@ 都是基本題吧..廣義司法和配置..08/16 18:20
37F→: 檢察事務官職權..參審VS陪審..聽審權和武器平等公正程序08/16 18:21
45F→: 這些課本都有的..依照我之前考過的經驗..把基本相關寫出08/16 18:27
46F→: 能寫都寫..大概一題都會給15分以上,除非亂寫或差太多08/16 18:28
59F→: 沒有補習。。只是考場拿到的志光系列解答。。18,19,2208/16 21:16
60F→: 都跟考選部的不同。18我是真的不會。19和22我跟補習班08/16 21:17
61F→: 答案一樣08/16 21:17
62F→: 但仔細想想。。19和22是我不夠熟練吧。考前半個月只看過08/16 21:19
63F→: 一遍08/16 21:19
64F→: 過期版的課文和91-94的考古題,只能怪自己了= =08/16 21:20
65F→: 另外法組第四題,主要不是考公開審判吧。因家事法庭本08/16 21:26
66F→: 來就是公開法庭的例外08/16 21:26
70F→: 對,其實一和四題考點,我買的高筠法組都著墨很少,第四08/16 21:44
71F→: 題是念民訴也有提到聽審權的部分才多掰了一些XD08/16 21:44
74F→: 公開審判我以為是直接審理,言詞審理,和公開法庭耶@@08/16 21:48
84F→: 法組四,我只從聽審權闡述,在場陳述權,公開資訊權,帶08/16 22:26
85F→: 到閱卷權,漏寫武器平等,然後用公正程序原則下結論為08/16 22:26
86F→: 不合法,條號,釋字完全沒寫,不知道會有幾分@@08/16 22:26
31F推: 我是寫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得被害人承諾,而阻卻違法,08/16 13:56
32F→: 因為依照題意,是被害人自己找上門,而且自己借貸無門08/16 13:58
33F→: 不過完全沒看過實務見解= =是自己根據三階審查涵攝的...08/16 14:13
81F推: 第一天45/41,第二天45/40。近九成到考率。。祐德1222試08/16 22:58
82F→: 場08/16 22:58
1F推: 五六人比較多,party room舞池廳才有開03/08 06:41
3F推: thanks03/08 06:43
7F推: 卡內基有舞池的啊!吧台前那一塊扁長條空間就是吧!吧台03/02 06:26
8F→: 桌也常有人爬上去跳的啊!03/02 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