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連署罷免版主通過,下一步是?
根據組規 最新連署罷免版主規定
一、發起人需在本小組內AboutNew看版發起連暑,發起人需符合資格,
並利用轉錄舉證確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若文章於精華區或文摘則須
告知小組長於何處以便複核)待小組長複核無誤,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三、發起人需於廢版主理由處寫明看版廢除版主理由。
連署受理之一般廢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華區之管理,
(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進一步舉證之說明。
其他理由如文章刪除,mark、看版討論脫序等疑義,需先行在組務看版反映之。
若有疑義,小組長得採取1.於AboutBoards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
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根據組規 版主罷免連署相關管理規定
以下所稱『一次』罷免連署,為發起人於組務看板正式提出理由審核申請之連署,
(凡寄往小組長信箱之審核申請,小組長保留將該信件直接轉往組務看板處理權,
凡經小組長轉往組務看板後,該申請自動成為正式理由審核申請,發起人不得異議。)
連署發起人須依組務規定對於小組長連署成立前審核之任何疑問加以修正,
獲得小組長認可後方成為一次連署成立,若發起人在審核過程有不配合情事,
或者明顯浪費連署機資源,小組長得凍結該發起人合法發起任何連署之權力
一個月以資薄懲。
查明後該連署自始至終組務板並無相關說明文件
小組長亦沒有收到相關信件
此次連署無效
※ 引述《jeromec (請支持更換KMT版管!!!!!)》之銘言:
: 罷免板主
: 英文名稱: KMT
: 板主 ID : ilyvonne
: 罷免原因:
: 把自己寫的版規當成困的,要這種來當版主幹麻
: 把自己寫的版規執行成這樣,該水桶的不水桶,該還po文權利的不還,
: 這種管理,網友不需要.
: 連署結束時間: (1108788541)Sat Feb 19 12:49:0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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