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jackalym 判決品質低落 治理心態偏差
板面即便有數位板主
但板規只有一套
板務當然必須務求公正平等、標準一致
這不是治板的基本認知與常識嗎?
難道同樣案情罪行
國法只有一套而只因法官不同
竟可以有無罪和有罪的截然不同判決?
試問這教國人何以適從?司法教人何以信服?
caelum 於 #1Bmhhv0B(HatePolitics) 誣指「謝長廷 是調查局的臥底乃鐵證如山」
linhsiuwei 判決「無罪」
僅因「施明德說過」(至今仍毫無任何具體的「事時地物」等所謂鐵證出現過)
「謝長廷是政治人物可受公評(儘管現在是一介平民)」
aitt 於 #1BkTC2an(HatePolitics) 質疑「馬英九 已有觸犯內亂外患罪的情況」
bullsgogo 判決「有罪」
無視「柯建銘、高志鵬、陳水扁、民進黨團、南社教授群等還有好多人都說過」
「馬英九是台灣當今權勢最大的政治人物更該受公評」
以上一模一樣的案情
結局卻是天壤之別
如此嚴重藍綠雙重標準、審判不公
tjackalym竟然姑息縱容政黑藍板主們以其政治立場、意識型態而公然護航藍、壓迫綠
難道不也是tjackalym自己的政治立場、意識型態在作祟?
tjackalym不少判決有一個特色:不講道理
該類判決文多是有講跟沒講一樣的照本宣科
板友提出有利的反證全然不採納
難怪有人請他「判決可否附理由」(不講道理當然沒理由)–#1BnykvhT(L_SecretGard)
想當然爾他又是一貫的「不知所云」:
組務只判定「是否」
無須對雙方各自言論一一說明(不論『是非』)
真奇怪了那小組長的產生要什麼資格和程序?
只要會答 YES 或 NO 的路人隨便就可以當了啊!
難道司法判決文可以只說犯人有罪或無罪
都不用針對檢方或辯方的供辭舉證做任何辨證的工作工夫?
tjackalym自己身為板主竟然渾然不知板務的公平一致性原則
身兼小組長卻茫然不覺組務的上級審論證義務
本人嚴重質疑tjackalym繼續擔任PTT任何管理職的適任性
本人要求#1Bnf-Wyg (L_SecretGard) caelum 無罪
#1Bp29X-K (L_SecretGard) aitt 有罪
案情一樣就必須要有一致的結果
而依政黑板兼具「政論」與「黑特」雙重特性
與中華民國司法實務(政黑板開宗明義依循中華民國法律)
本人鑑請群組長倚理依法於其兩人皆應該予以無罪開釋
而對tjackalym偏差的治板&治組心態卻須加以嚴正開導
必要時為了鄉民福祉與群組安寧甚或考慮應否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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