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J板友檢舉 C 板 H 板主 違規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忙碌的平凡人)時間11年前 (2013/06/27 17:01), 編輯推噓7(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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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dicial5566 (司法5566)》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Hom_x_k ] : 作者: cutesakai (忙碌的平凡人) 看板: L_PTTAvenue : 標題: [判決] J板友檢舉 C 板 H 板主 違規 : 時間: Wed Jun 26 23:59:52 2013 : 裁判日期:2013.06.26 : 裁判案件:J板友檢舉 C 板 H 板主 違規 : 裁判主因:違反站規 : 判決結果:申訴案駁回 : 判決說明: : 1.劣退適用規定請參酌判決文章代碼(AID): #1Hog0bi- (L_PTTAvenue) : 2.H板主說明J板友違規事實為:劣退原因為板規 2-6,即已說明劣退理由 : 3.違反系爭規定之效果為「刪文或劣退」,依站規板主權利之義務,板主有裁量權, : 代小組長無法干涉;且刪文或劣退本可擇一執行。 致群組長: 就此案件我以判決文作一次說明。 首先依據使用者檢視是由第一點: (3) 檢舉事由:違反站規 一、按《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前段規定:「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 方生效力。」是以處分內容除處分種類外,尚需載明處罰理由,否則即有處分 不備理由,而生違反站規之違誤。 判決文第一點:劣退適用規定請參酌判決文章代碼(AID): #1Hog0bi- (L_PTTAvenue) 即駁回檢舉事由第一點:劣退不需公告即可處分,且H板主有註明 違反板規 2-6 二、hightemper對本人處以劣退雖記載劣退原因為板規2-6,惟查系爭規定:「嚴禁 攻擊性或歧視性字句、妨礙他人名譽或不雅文字、挑釁、引戰、鬧板、人身攻擊 (針對特定對象、族群、個人)」。所規定之處罰態樣迥非類同,不可等同視之。 hightemper所劣退之文章究係「攻擊性或歧視性字句」或「挑釁、引戰」等等置 而未論,僅泛泛稱「2-6」,與未載理由相去無別;又違反系爭規定之效果為「 刪文或劣退」,而hightemper不分情節一概劣退,於處分中亦無提出裁量理由。 判決文第二點:H板主說明劣退原因為違反板規 2-6,組務認定即已說明劣退理由 若要再詢問更詳細之理由,本依循站規向板主詢問,而非組務 三、綜上,hightemper處分未說明理由,違反站規「處分須附理由」之規定,應認其 處分無效,小組長應廢棄hightemper所為處分,並迅速解除hightemper所有權限, 俾利看板回復正常。 綜合以上: 1.檢舉者檢舉重心在於二點: →沒有說明就劣退 →裁量權大小 則以檢舉事由三點: 1.劣退依站務表示可不用公告,且板主已附理由為違反板規2-6, 故上述紅字部分H板主則無違反站規,檢舉者若有疑慮依站規再向板主詢問 2.板主給予違規者處分,依站規給予板主之權利義務,小組長本就無權過問處罰範圍 另且不論於檢舉或是回信之中,該檢舉者並沒有提出證據文章有向板主提出劣退理 由之詢問文章,不論是否有問(或是他不想拿出來),以當時檢舉所提出之文章, 均無法證明他是否有向板主提出詢問,故以現有證據進行判決。 僅此說明 -- 明鏡高懸 30cm鄉民,你那晚到底看見了什麼!! ▂▇▂ 大人...我.... 乎你細阿喔喔喔喔喔喔~~~~ \"/ 我那晚看見嫂子在騎k大.....   \ / > < . . < (( <_k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5.161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122.146.45.161 (06/27 17:03)

06/27 17:35, , 1F
如果寫個2-6就算理由,那不如寫「板規」就好了,好笑
06/27 17:35, 1F

06/27 19:25, , 2F
站規的要求本來就不高,板主的做法真的不違反這條
06/27 19:25, 2F

06/27 19:26, , 3F
反而裁量標準是小組長可以介入的範圍,但你又不信小組長
06/27 19:26, 3F
錯了,裁量權不是小組長可以介入的範圍。 這樣說好了,於某板要怎樣處分違規者,是由板主自行訂定板規後並公告實施, 小組長本來就不得介入,頂多只有建議,但是板主如果不甩? sorry~ 小組長只能等使用者申訴後來要求板主重新考慮板規的適用性,這種情況很少發生, 基本上都是會先於板務相關板面進行討論,和板主雙向溝通來修正板規。 除非板主的行為過份誇張,或是在特殊狀況下,小組長方可執行該板板主權力。

06/27 19:28, , 4F
我認為板主大量劣文的行為足以讓小組長主動介入
06/27 19:28, 4F
基本上還是不行,但是會主動詢問發生何事? 只要板主說明原委,並且提出證據證明其處分行為是符合板規與裁量標準, 小組長只能尊重其權責行使。

06/27 19:29, , 5F
但他只是代理,不應該積極介入板務
06/27 19:29, 5F

06/27 19:30, , 6F
倒是小組長最近判了這麼多申訴,應該很好罷免了吧
06/27 19:30, 6F
這要先搞清楚判決的結果,有些判決還是使用者搞不清楚規定就直接申訴。

06/27 20:31, , 7F
為何大量劣文的行為足以讓小組長主動介入?
06/27 20:31, 7F

06/27 22:13, , 8F
小組長無故水桶我 而且判決和組規變來變去讓人無從適從
06/27 22:13, 8F

06/27 22:15, , 9F
幸好遇到本人心胸寬大 不與小組長你一般見識
06/27 22:15, 9F
對於一個不懂其上層規定、不主動詢問站務或是上層長官、只會自己自創名詞與 解釋規定(即使他的說法與站務或其他板主說明相抵觸依然不理,被戳破只會跳 針)的板主,我沒啥好說的~

06/28 15:35, , 10F
"上層長官"在哪裡? @@
06/28 15:35, 10F
他所隸屬的小組長、群組長以及站務人員

06/29 17:15, , 11F
我的意思就差不多是那樣,至少要請板主出來說明
06/29 17:15, 11F

06/29 17:16, , 12F
而我覺得他劣文已經發到無法說明的程度了
06/29 17:16, 12F

06/29 20:14, , 13F
樓上還你覺得哩,在組皇與板皇面前,所有意見連屎都不如
06/29 20:14, 13F

06/29 21:22, , 14F
那只是你還在"被規則玩"的程度,要用規定玩CCR版並不困難
06/29 21:22, 14F

06/29 22:57, , 15F
怎麼還不趕快做您份內事呢?? 一個禮拜是怎麼算的啊?
06/29 22:57, 15F

06/30 01:01, , 16F
重點不只在CCR板呀,小組才是關鍵,因為警告板主的方式不只
06/30 01:01, 16F

06/30 01:05, , 17F
一種,也算是玩制度,積案同樣是玩制度
06/30 01:05, 17F

06/30 01:07, , 18F
當你想用規則玩CCR板主時,光是被組務積案就有你受的了
06/30 01:07, 18F

06/30 01:16, , 19F
只要組長有意或無意的給你漏判一下,被規則玩的又變成你了
06/30 01:16, 19F

06/30 01:18, , 20F
除非你覺得用規定玩組務也不困難,那我甘拜下風
06/30 01:18, 20F

06/30 10:41, , 21F
群組長只會"再觀察"的話,確實拿小組長積案沒皮條....
06/30 10:41, 21F

06/30 18:31, , 22F
小組長只會積案的話,版眾確實拿高溫沒皮條....
06/30 18:31, 22F

06/30 22:17, , 23F
這七天內好像有小組長連自己訂的規則都沒搞清楚,在自己
06/30 22:17, 23F

06/30 22:19, , 24F
違規水桶被發現錯誤後才改判改規定,當這種小組長不先自重
06/30 22:19, 24F

06/30 22:20, , 25F
卻忙著訓示(還是諷刺)他人上層規定的重要時,我很想吐
06/30 22:20, 25F
那要不要拿嘔吐袋給你?(遞 發現錯誤趕快更正是必要的,還是您覺得這種更正行為是不必要的? 沒有弄清楚誤給水桶的確是錯誤,儘速更正就是將自己錯誤的行為更正。 難不成這樣的行為也是要唾棄的? 那我還是覺得您盡量吐我這樣的行為好了。 我訓斥別人的確是一直碰到一個只會耍嘴皮子,自己犯錯卻一直死不承認的板主。 So,您又有何指教?

06/30 22:21, , 26F
(也希望某位曾有刪推文惡習的本站使用者自重,已備份)
06/30 22:21, 26F

07/01 09:22, , 27F
刪推文惡習?你是指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07/01 09:22, 27F

07/01 19:37, , 28F
啊你可以去處理你該判的案件了嗎Y
07/01 19:37, 28F

07/01 20:56, , 29F
小組長再次締造傳奇性故事!連新警察都知道處罰要附理由的
07/01 20:56, 29F
我很不喜歡您在我的文章下有您的推文,請您不要再推 不過依據法務站長的的說明,原則上禁止刪除推文,我也沒權力動您的推文就對了。 至於理由是否足夠,您可以去問問法務部人員,這邊不是您說了算!前任小新板板主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61.230.119.33 (07/02 00:00)

07/02 00:06, , 30F
希望妳不要在這邊心靈改革了
07/02 00:06, 30F

07/02 00:14, , 31F
去判案吧 這才是大家期望
07/02 00:14, 31F

07/02 01:03, , 32F
快做事啦
07/02 01:03, 32F

07/02 12:35, , 33F
小組長把他被噓爆文章藏起來的效率拿來判案就好了
07/02 12:35, 33F

07/02 16:05, , 34F
真有趣阿~有時間跟鄉民玩文字遊戲,結果很多申訴都可"漏判
07/02 16:05, 34F

07/02 16:33, , 35F
塊陶阿
07/02 16:33, 35F

07/03 11:14, , 36F
以拖待變
07/03 11:14, 36F

07/13 00:48, , 37F
除了更正,該不該自請懲處?還是以范左線為偶像?
07/13 00:48, 37F

07/24 04:31, , 38F
你CCR到底要步要處理阿 又請假唷 還是只會打星海???
07/24 04:31, 38F

07/25 00:31, , 39F
被劣退不能跑去哭哭 乾脆去檢舉板主沒上線 笑死XDDD
07/25 00:31, 39F

08/29 17:33, , 40F
補充:#1HNw3gWO (PttHistory) [ptt.cc]
08/29 17:33,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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