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資性不動產採公允價值之範例?

看板Accounting作者 (佩蒂吉他)時間10年前 (2014/03/07 1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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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到一個規定: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 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0140號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為維持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公開發行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投資性 不動產後續衡量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四條規定採公允價 值模式者,應就採公允價值模式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嗣後因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降低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 例予以迴轉。 三、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 問題: 我想問一下本條在後面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降低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原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有沒有範例可以講解一下 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7.47
文章代碼(AID): #1J6IrSNk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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