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大教師升等變嚴 遭批暴政
※ 引述《hint (這是一個很老的帳號)》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6888/733189
: 以後在台大當老師的好處,只有學生素質比較好,
: 可以發paper 吧...
: 薪水跟別的學校一樣,規定又一堆,升等還要被刁難...
: 以後都給學生 99分,期末請他們去吃包肥好了...
: 0---
: 台灣大學專任教師升等門檻將更嚴格,助理教授、
: 副教授升等年資拉長到四年,比教育部規定多一年
: ,須獲得科技部及教育部頒發傑出獎項等、教學評
: 鑑達一定水準、執行政府核定研究計畫主持人,才
: 有資格提升等。台大公衛學院教授季瑋珠在臉書發
: 文,批評是「學術暴政」。
: 餘文略...
: 推 Phiss: 得獎那部分似乎非新聞所敘述那樣...
新聞敘述不夠精確。
以下節錄原問卷文件所載
三、教師申請升等,所需基本資格條件如下:
(一)資格:
本校編制內之專任教師依規定通過教師評鑑或奉校方核定免辦評鑑,並於當學年第二學期
在校有實際任教授課之事實者,或經核准借調,且於借調期間依規定返校義務授課者。
(二)年資:
以學期結束日(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為升等年資截止計算基準日,需符合教育人
員任用條例第十六、十六之一、十七、十八條規定。但副教授、助理教授年資未滿四年或
博士後未滿十(五)年者,應檢附認定具體傑出表現事實與說明 (如獲科技部【含原國科會
】傑出獎或研究獎項、教育部所頒學術獎、國家講座獎項等事蹟。)
原文的意思應該是「四年資歷」或「傑出獎項」擇一即可。
不過這只是問卷,似乎沒要立即實施的樣子。
參考資料:
http://www.mc.ntu.edu.tw/staff/person/form/Questionnaire10402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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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Mirage (171.64.124.64), 03/03/2015 09:39:24
推
03/03 23:47, , 1F
03/03 23: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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