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宜蘭 羅東公正路上的日新影印店

看板Anti-ramp作者 (T-MAC)時間14年前 (2010/10/22 01:07),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nokevin (kv)》之銘言: : 一、店名 : 日新影印店 : 二、地點: : 宜蘭羅東公正路上,好樂迪對面 : 三、時間: : 2010年10月17日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收費不公/態度差 : 五、事實經過 : 我有上宜蘭版看過關於影印店的討論,曾有板友反推過日新 : 可是礙於其他影印店紙的品質太差,印出來效果太差 : 我終究還是走進日新了 : 前幾次去印,都是老闆一個,我自己插電腦自己按,自己選印,老闆就只要坐在旁邊發呆 : 修指甲挖鼻孔,我當時大約都印20~30張左右,第一次去一張收費三元 : 總金額290他也算我250,感覺不會太差,當時只覺得就是態度冷淡了點 : 反正我有的印就好了 : 第二次去,一樣自己來,印一樣30張左右,有時還會印彩色(一張十元)9張,加上 : 環裝(50圓),他也算我220圓!!我都覺得非常合理 : 第三次去,因為要印准考證明書,只有一張,又是網頁格式的,跑去7-11印, : 卻印不出來,只好冒雨到日新,一進去到日新,老闆人不在 : 是兩個年輕女子和一個年輕男子 : 我說我要電腦列印(拿出隨身碟給他看)黑白的 : 一個年輕女子站起來說:印甚麼? : 我說電腦列印黑白的 : 女子:內容是甚麼??你要印的內容是甚麼? : (是怕我印病毒給他嗎) : 我:...........准考證! : 女子:(拿走隨身碟) 哪有人在印准考證阿? 現在准考證是用印的嗎?是我太老還是現在太 : 久沒念書阿? : 我:(氣炸,小聲的說)是你無知吧! : 那女的其實也沒聽到我說的話,然後印好一張他拿給我 : 站在旁邊等的時候,他媽(老闆娘)從裡面走出來 : 看到我只拿一張,就說:只印一張喔?(態度非常之差) : 我:一張多少? : 老闆娘:十元!(用很兇的態度) : 我說:我之前來印過很多次,老闆說一張2圓! : 老闆娘:你印幾張? : 我說:十幾張吧! : 老闆娘竟然說:對呀~我們一張十元,十幾張過後才是一張2圓!! : 我:非常不爽的把十元用力的放他手上,說給你!! : 然後我就走出店外了,由於我實在非常生氣 : 我好像邊走邊說真的很糟糕,全家人都沒禮貌!然後離開前還對店家鳴按喇叭 : 好啦!我只按一聲而已!然後他們全家人看向我這邊,我用力的瞪他們一眼 : 我承認我非常的弱,可是又真的很生氣 : 想過到消基會檢舉他們,可是我剛那張十沒開收據,他們應該會打死不認 : 於是到這邊提醒全宜蘭人,真的要非常小心影印店 : 他們"十幾張"過後才會變成一張兩元,看他們心情而定, : 11張可能會算你三元,19張也不一定會算你2元 : 多付錢就算了,還要看他們狗眼 : 非常沒良心的影印黑店 : 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 六、備註: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民法三大基本原則 其一就是私法自治 當事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去決定或規範私人間的生活關係,國家的公權力不可以介入 所以引申出 >>>契約自由原則 當事人可以自己意思去創設私法上法律關係之內容, 只要不違反強制規定、禁止規定、公序良俗,法律便不會去干涉。 所以依吾人愚見: 人家價格要定多高是他家的事!!! 除非他可以影響整個市場的價格,不然自難適用公平交易法 但是... nokevin:店內電腦桌前有寫黑白列印一張2元 此應為附合契約 但是此契約未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且當事人也未採用此一契約 顯失公平的是當事人口頭意思表示 相對人可以選擇締約與否 當事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者,無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民法 第153條 至於某正義人士 本人知其立意良善 甚感十分敬佩 但援引之案例尚有瑕疵 所舉案例之不法應是違反公平法第21條虛偽不實的記載或廣告之所致 公平會之職掌尚未涉及於此,深感遺憾 小弟淺見如有錯誤,請予以訂正,在下會感恩不盡 -- http://www.wretch.cc/blog/im7612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22.88

10/22 15:03, , 1F
我覺得像是再看公文...
10/22 15:03, 1F

10/23 01:10, , 2F
其實我在法律版!?
10/23 01:10, 2F

10/24 10:28, , 3F
@@"
10/24 10:28, 3F

10/25 12:00, , 4F
店內電腦桌前有寫黑白列印一張2元 <--定型化契約條款
10/25 12:00, 4F

10/25 16:28, , 5F
樓上,附和契約大概就是定型化契約的意思
10/25 16:28, 5F

10/25 16:29, , 6F
10/25 16:29, 6F
文章代碼(AID): #1Cm7DbUJ (Anti-ram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m7DbUJ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