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保母臨時受托他人孩子

看板BabyMother作者 (9號11樓)時間6年前 (2018/07/05 15:53), 編輯推噓21(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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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媽寶版發文(之前都潛水看文章而已),純粹想分享自己的想法,若有媽媽看了不 舒服的地方請見諒 我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其實會覺得原PO會希望有個美好的處理方法,就是不會讓自己跟同事 變得尷尬,跟保母溝通也可以很順利圓滿,然後達到原本的期待,就是保母專心一對一照顧 自己的寶寶 只是,我覺得很難 不過我也不會覺得原PO是過河拆橋或小氣,難道因為同事的幫忙跟協助,原PO就必須接受同 事的任何行為,包含她覺得不舒服的部分嗎?原PO跟同事的現況關係如何,我們確實也不知 道,但原PO因為同事臨托的行為感到不舒服,她也是很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感受,因為如果是 我,我也會感到不舒服。 這大概是跟一開始原PO對保母的期待有關,因為她就是期待一對一,當時如果同事或保母有 提到可能偶爾會有什麼狀況要原PO體諒,或詢問原PO能否接受,例如同事沒有後援,有時會 需要保母的幫忙,那原PO也許就可以選擇到底要不要找這個保母,而不是簽約說好了,開始 照顧了卻又出現不在預期內的事情。 雖然四次看起來不多,但其中是一個禮拜,如果是我,我覺得我也沒辦法接受,覺得自己的 寶寶權益受損吧!尤其四歲跟未滿一歲,年紀已有差距、作息也大不同,我也會擔心自己的 寶寶還無法言語表達,會不會無法被妥善照顧? 回到原PO的主訴,因為三個人(原PO、同事、保母)的立場都不同,我覺得好難處理的圓滿 ,只能盡量降低傷害,因為同事可能會覺得有這麼嚴重嗎?保母可能會覺得只是偶爾或不需 要花太多時間、加上之前的十年緣分很難拒絕,這些原PO其實也都知道吧!委婉的跟保母說 ,我也不知道保母能否接收的到,我反而也會想知道同事的想法,例如她先前一對一的時候 也會遇到有人臨托嗎?並瞭解她的困難,或有沒有其他的方法,而不是只有找這個保母?就 是有意的想傳達自己的感受吧! 就我覺得溝通會是雙向的,妳對保母、你對同事,可能都需要,如果他們因此對妳有不好的 感受或想法,那也是結果(沒有全部都圓滿的),因為你們的立場就是不同,就又換句話說 ,一定要這個保母嗎?你也可以思考,畢竟妳的寶寶還很小,同事的小孩也才四歲,感覺跟 你們的緣分似乎也很深… 以上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30.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30777189.A.E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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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位媽媽,以上您的理解完全正確,我和同事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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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其實不錯,就是不錯才會這麼難啟齒,我也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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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兒子,就是這個年紀的調皮與任性,坦白說我會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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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他欺負我的小孩。在暑假期間我覺得國二的姊姊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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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照顧4歲弟弟應該也行。我在乎的是同事慣於將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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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後援,持續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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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試探性的問同事,弟弟不會想跟姊姊在家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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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嗎?同事直說他們在一起容易爭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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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說過河拆橋太嚴重,一事歸一事吧!既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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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都加註了應該就要照合約走。四歲弟弟跟姐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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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爭吵,那是媽媽要解決的事情,而不是要避免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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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弟弟送去保母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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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原po就照你主張跟保母說啊!公審不知情的同事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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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的!還是你可以直接問你同事是否知道你跟保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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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此合約,既然感情好,應該可以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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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同事知道我們有簽一對一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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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覺得是誠信問題 當然原po可能因為現實妥協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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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有錯這是沒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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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我覺得給保母帶就是很容易因為各種狀況妥協,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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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後來放棄保母的原因,起碼托嬰中心制度就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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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了然,自己評估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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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po的大寶不會欺負二寶嗎?如果有欺負的狀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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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剛好可以考驗保母是不是有這個能力能調解?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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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幼稚園就不會被欺負嗎?或是你是擔心保母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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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覺得可以直接換保母 疑人不用 用人不疑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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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搞得這麽緊張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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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還好+1,原po似乎太過介意……我是保姆應該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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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保姆感覺會很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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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跟同事攤牌吧 然後讓同事介紹新的小孩給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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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國二小孩照顧四歲弟弟我不行....你怎麼會想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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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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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也還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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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真的超級自私,怕自己小孩被欺負,卻說的出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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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照顧四歲的這種話。妳的孩子最重要最需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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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邏輯是那麼有經驗的保姆不能一打二,但是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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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可以照顧四歲娃。黑人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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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幫分析未來成為恐龍家長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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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完全沒想到,保母人好重情,將來自己小孩也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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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到的,且表示同事人很好,對方才會願意一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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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3個,原po完全沒有思考為何對方願意這樣待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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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難聽點,同事推荐保母又沒抽成,幹嘛擔這責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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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人好才讓原po省了一大堆事和成本就有好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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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沒想到啊 大概因為她只想到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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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如果保姆要照顧同事小孩時跟原po說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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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天有事要請假照顧別的小孩這樣是不是就不算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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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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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保母請假就不違約 反正他又不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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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跟文章無關 但其實國二生並不會想照顧4歲小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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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個學生也是跟弟弟差很多歲(大概就是國一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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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大班的差距)國中正值交朋友喜歡玩樂的年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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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照顧一個小的...其實這對大的來說是剝奪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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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的照顧小的也許是理所當然的事(看起來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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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實際上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理所當然) 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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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照顧嗎?我想也未必吧…而且真的滿容易吵架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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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的保姆不能一打二,但國二生可以照顧四歲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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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姐姐怎麼可能想照顧四歲弟弟,開這種口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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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同事家沒後援,有三個小孩,自己家的大寶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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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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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母之後帶的下一個寶寶,不是原PO所介紹,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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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寶寶的爸媽也未必容得下她隨時丟包。所以說保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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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她會受惠,其實很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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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大這招好絕!除非明訂保母請假天數,不然真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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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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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保母關係就是公事公辦,之後保母不肯幫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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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所以會不會受惠很難說這說法也是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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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4:07, 6年前 , 66F
叫國中生顧四歲小孩的想法也太妙,之前新聞有個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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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4:07, 6年前 , 67F
歲的顧2歲小孩,結果2歲那個在吉普車上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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