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thQQWW / whopeter CP(維持)
PTT 的帳號請勿共用或互用。
此違反使用者註冊時所同意的本站使用者條款第 4 條
4、使用者帳號、密碼及安全
在本站完成註冊後,您將會有一組帳號以及密碼。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
是您的責任;使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
同時帳號不得移轉、出借,或與他人共用。
亦違反本站帳號部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之相關規定。
本局將二帳號一併處罰應有理由,
並考慮移送本案至帳號站長處加重處分。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mathQQWW (QQ)》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mathQQWW
: 申訴判決:本局 9616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1.依"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四、跨板推文違規""6-3 跨板推文違規之處罰,
: 由具有板主身分之使用者檢舉之"之相關規定,camry2006並非任何板主身分,
: 檢舉有其私心.
: 2.我mathQQWW及whopeter為買賣票券的業務人員,在同一辦公室,使用公用電腦,
: 因合作關係所以帳號互用共用,但發文皆有遵守各板規發文,且也沒有使用兩個帳號
: 在同一板上交替發文,我們都有遵守各板規.
: 3.依"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五、CP 違規檢舉""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
: 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天者,屬 Cross-post 違規。"
: 我mathQQWW及whopeter在發文時,應該都沒有超過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的時間各板
: 的規定也不同,如forsale板規:(我有遵守)
: 1.每人每日限制最多五篇文章,自行刪除的文章也算在五篇內
: """"""""
: 2.禁止連續兩天內重複刊登同樣的[商品or文章or連結],重新刊登須間隔一日
: """"""""""""""""""
: 所以我mathQQWW及whopeter到現在還不清楚 CP 的違規之規定,因為也有規定是
: "依Q:應如何在批踢踢進行合法宣傳?"
: A:
: 如有大量宣傳之需求,
: 請依宣傳內容之性質,
: 在以下不違反站規方式宣傳之:
: 1.Cross-Post 四篇之內,五篇以上即有可能被檢舉CP(所以五篇之內沒有C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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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51.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16994795.A.384.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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