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ross post文章恢復申請(維持原決定)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 NTUKate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申訴理由:
台大宿舍輔導員公務行政處理
大一新生入住需要台大在校生工讀人力
懇請恢復文章以便協助新生入住事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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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貓是一種很╠══║═╬═╬═的動物,你無法強迫牠做不想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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