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有嫁妝要求聘金很過分嗎?
(看到大家對於古禮這麼有興趣的隨筆之作,考據有欠周詳之處尚請版友補充)
你好 先大概講一下我對嫁妝的認識(不想聽講古的可以直接跳第二大段)
在過去家族制的父系社會裡,女生沒有派下權
所以男方於結婚時需要支付一筆買斷的費用
因為他平白得到了一個勞力及生養後代的權利
這就是聘金
這種婚姻如果發生在女方是貧苦人家,嫁入高門大戶做妾時最明顯
女方當然不用嫁妝,但從此生死在天、打罵由人
但是高門大戶也會有女兒呀
所以他們嫁女兒時就會附上相應的嫁妝
大概等於或是略小於聘金的金額
表示我女兒是以平等身份嫁過去的,請把他當人看
而對於妻是否對於嫁妝有處分權
則各個朝代各有不同
《禮記‧內則》: "子婦無私貨, 無私畜, 無私器, 不敢私假, 不敢私與。"
這說明在歷史較早的年代妻子的嫁妝應歸入公家財產,妻子無處分權,休妻時亦不得討回
但這種情況在小說金瓶梅(通說認為其內容雖設定為宋朝,但所述多為作者明朝之生
活型態)有了改變
劇中李瓶兒雖然對於自己的嫁妝有話語權,但是仍須聽從丈夫處置
因此其後有帶嫁妝投奔西門慶,由西門慶(劇中為成功商人)將大筆財產納入門下
的情節
到了清代,婦女的替位更加提昇,不但對於嫁妝有處分權,於離婚時可以完整帶走
可以說是妻子個人的私產,不過此前提是建立在妻子對於結婚後所賺的財產
無請求權(此點與現代不同)所以嫁妝是保護離婚婦女經濟生活的一種方式
清代部份參(簡體網頁,不喜勿入)
http://www.iqh.net.cn/info.asp?column_id=8409
呼~終於講古完了
回到現代(在此僅就各種情況法律關係做討論,無法定性屬於上面那一種嫁妝
因為排列組合太多了,寫完應該可以拿去當碩士論文了)
原po所稱『給我一間房作為嫁妝當新房』
所用的方式為何?
(以下均假設該房子僅登記女方名字,畢竟以現在人的個性
難以想像給嫁妝的房子會給男方登記名字,沒聽說過這麼好的事
如果之後原po出來說事實不同,我再另外做一個表)
是用交易還是贈與(當然本質上是送,這裡講的是過戶的名義)
這影響到將來如果分開,兩方可主張的權利
如果是贈與,你男朋友自始至終完全對於該棟房子沒有任何權利
如果是交易,是婚前還是婚後
如果是婚前,男朋友結婚後一樣一毛都沒有得主張
就算是婚後,歐~男方終於有機會分到財產了
但是你仍然可能主張那是為了避稅的假交易
然後男方一樣一毛都拿不到
結論:你父母給了女兒一筆不動產,這筆不動產女方可以自由處分,婚姻結束後也可以
自己帶走,然後取名叫做嫁妝,再要求男生付一筆錢給女方父母(因為我給我女兒
一筆不動產)取名叫聘金,等等..........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寫到這裡你可以判斷要求聘金合不合理了嘛?
至於推文有討論到的當家用不是啥有力的理由,結婚後的經濟負擔本來就是夫妻
自行協調,女方可以說因為房子是她的所以當做出了房租錢,要求男生負擔其他
家用,但是要男方先預付一大筆家用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以下回覆原文下面留言
→ ponyking: (代回)所以即使爸媽收了聘金,事後退私下全數補貼給我們 09/23 01:27
→ ponyking: 夫妻倆也不行嗎?我爸媽很在意奇蒙子,但男友的意思感覺 09/23 01:27
→ ponyking: 跟他父母接近>"<
走個形式過場大家演演戲當然沒問題呀
但是有遇過女方家長要求說結婚當天要磚頭紅包,說這樣大伴、好看、有面子,事後會還
然後男方借了信貸,當天女方家長順順的就揣懷裡了,後來女兒回去講也沒拿回來
男方為了還那筆錢還跟幾個好朋友週轉了許久,那時候大家都剛出社會
三四十萬是很大的一筆錢呀
推 overhead: 房子是你婚前財產,不算老公財產,他省的只有未來房租還 09/23 01:27
→ overhead: 不能選屋。如果你們不住,出租,收下的租金算在你個人收 09/23 01:27
→ overhead: 入裡,也不是他的。想法的,36萬可是紥實的變你父母錢喔 09/23 01:27
→ overhead: ?本來聘金嫁妝就不是完全對等的。把它理解成完全對等的 09/23 01:27
→ overhead: 妳是有問題的
你的結論雖然跟我一樣
但是根據民法1017條二項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所以夫是可以對租金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你說的應該是增值
也就是房屋本身價值上漲的部份,這部份男方不得主張
※ 引述《ponyking (請勿餵食)》之銘言:
: 朋友沒ptt帳號代po,以下第一人稱,
: 因為父母疼愛我,所以在確定要結婚時,便決定給我一間房作為嫁妝當新房(無房貸),
: 前幾天父母跟男友爸媽談到婚禮相關事宜時,要求小聘36萬(大聘不拿),
: 男友父母拒絕,他們的意思大約是說現代人沒有在收聘的,
: 而且嫁妝是給新娘,聘金又不是給新郎,要聘金沒道理,
: 因此雙方父母不歡而散,
: 可我的觀念一直是以為有嫁妝就有聘金,沒嫁妝就沒聘金,
: 依媽媽透露,雖然小聘會給我們夫妻貼補家用,但他們就是要拿,那是一種奇蒙子,
: 事後,我私底下告訴男友我爸爸的意思,
: 男友反問我,那他父母直接把36萬給他不好嗎?同樣也是貼補家用,
: 我現在一下覺得男友家沒道理,一下又覺得好像也有點道理,
: 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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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70.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74600064.A.4AF.html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3/2016 1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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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古代跟現在女子不同,所以嫁妝的定義也不同,處理方法也不同
所以你要不要回篇文章說是哪裡不同導致於男方要付錢請女方父母送自己小孩不動產呀?
關於作作樣子這檔事,當然有很多和平收場的例子,但請詳閱文中前輩的血淚教訓
一個月領40k(現在不算少了吧)然後一半以上要拿去還信貸,就因為作作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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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我對於你的邏輯有更清楚的了解了
出車禍先不要管肇事責任比例,有錢的先多賠一點,不然就是不尊重這個意外嘛!
我也可以體會自己違規被撞的三.......的人的不爽
所謂的尊重呢?就是你要照我說的辦,不然就是不尊重
相忍為國呀~之前我國的奧運選手對於各種體育協會實在是太不尊重了,年輕人真欠教訓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3/2016 1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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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假不假設的問題,這是跟你說有可能發生的風險
就像銀行貼標語說大額提款請申請護鈔
你今天領了一百萬拿在手上光明正大的走回家
你有可能會被搶,也有可能不會被搶平安到家
也或者你可以一開始就用匯款的避免這個風險
個人選擇而已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3/2016 11: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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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信貸跟原po代po者的男朋友要不要信貸有什麼關係呀?
理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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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要作樣子真的是太簡單了
就叫女生拿36萬出來給爸媽說是男生給的
然後爸媽把36萬還給女生
女生把36萬存回銀行
magic~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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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3/2016 11:48:31
還有 20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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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google來的有錯很正常
不過我又引詩經又引小說又引大學網站
你也拿個證據出來,不然你說有錯就有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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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真的覺的柯p說的有道理
台灣會反抗的基因早就被殺光了
現在會反抗的應該是突變種
連過年去哪過都不敢爭取
那還是聘金收一收繼續當奴隸就好了
不遵照傳統沒有那麼難,看你願意付出多少而已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4/2016 00:40:18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4/2016 00:43:36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4/2016 00:48:55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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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個文而已還不能用網路資料,你以為寫論文逆
※ 編輯: GLPLy (220.133.70.144), 09/24/2016 0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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