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A STORY-真心誠意
前陣子工作太忙,現在回一下推文
推 anonymous8: 幫你推一下QQ
07/20 22:23
謝謝推文,帶者感恩的心來回文
→ anonymous8: 內田有紀留短髮的模樣
她外表不優,長的怎樣我也忘得差不多,甚至我有一張她的照片,護貝又放大,放了大概十四年有了,我哥未經過我的允許,把照片丟掉時,我跟我哥說照片雖然沒有用了,但我如果有結婚會丟掉,沒結婚,要留者,我哥是說她不漂亮
07/20 22:23
→ anonymous8: 的劣化很多的劣化版阿你這句好壞
雖然是經過一些思考的話,但話講出來還是太直接了,
07/20 22:23
→ ponponpon: 完全看不出你是想紀念自己還是想罵她
07/20 22:43
算是紀念她吧,其實我有時候還滿懷念她的
推 suxjon: 樓上們真的都看完了嗎..?
07/20 23:03
寫太長了,應該在刪一些,
→ z030060374: 活了一把年紀結果還可以如此糾結 佩服
07/20 23:18
上面有提到,就像是買鞋子,曾經我很喜歡一雙鞋子但可能是被買走了,可能是價格太貴,沒有買到,看到別的鞋子,覺得沒那麼喜歡了,也許是種遺憾吧
→ deathcat1113: 每個字都看得懂 但是合成一篇文章後卻不知道在講捨
07/20 23:23
醫生說我腦生病,我也很少說,怕被歧視等,表達能力不好,這篇就只是懷念紀念而已
→ dferww55: 前不久有一個懷念20年沒聯絡的,你是懷念17年沒聯絡的
07/20 23:32
相見不如懷念,也許知道她的近況,我會幸災樂禍,但幸災樂禍的人,還好,沒再一起
→ dferww55: 15-25歲這段時間很多東西不一定最好,但最讓人懷念
07/20 23:34
說出來大家也許不相信,但是我只很喜歡她而已,後來認識其他女生都覺得普普通通,沒那麼喜歡
→ hilotsubomi: 你是不是朋友很少,沒交過女友?
07/21 00:23
很少會承認朋友少,沒交過女友,但事實就是如此,甚至還覺得一輩子只喜歡一個女生,太不正常
推 feoteng2003: 囉嗦程度可比追憶逝水年華...
寫太長了,十七年前的事情,我當然知道現在過好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過去的事情沒那麼重要,
也許是我最後一次提到這位女生,所以我寫的比較詳細一點,
當我看醫生時,她人在哪裡,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我想她是真的不喜歡我,也有跟我說過不喜歡我,不喜歡我或是不喜歡男生,其實也不重要了,她傳簡訊給我其實也沒啥誠意
,對我來說,比較像是無效社交,甚至還感覺被騙的感覺,我很討厭別人欺騙我,
--
劍聖席巴:朋友?多麼讓人懷念的字眼阿,已經好久沒有稱得上是朋友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93.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69461434.A.83A.html
推
09/26 10:00,
4年前
, 1F
09/26 10:00, 1F
幸災樂禍乃人之常情,愛或不愛有時只是一時任性,任性了那麼久,要是如果知道她過的不好
→
09/26 10:00,
4年前
, 2F
09/26 10:00, 2F
也許我真得會幸災樂禍,但為了一個路人甲乙丙丁,幸災樂禍,感覺也沒必要,當年我落魄潦倒過,也不敢讓太多人知道,就是怕別人會幸災樂禍
※ 編輯: n901027 (114.26.193.26 臺灣), 09/26/2019 10:22:17
噓
09/26 12:21,
4年前
, 3F
09/26 12:21, 3F
就只是曾經的同事一起吃飯聊天而已,她曾說她很在乎我,很關心我,是她永遠的好朋友,現在確實是沒關係,以前的事情其實也沒啥好提的,是不是我單戀她和騷擾她,一切都已不在重要,如我以前說的,從未提起,何來放下
別人說我很喜歡她但是是一個很差勁的人,我想這正是恐怖情人的原因,執著無用,一切成空,就當成是做一場夢,考完試後我也不管考試結果,只覺得放下,放鬆,原本就希望她能夠幸福,就算那個人不是我,就算沒有得到,但有了一點點美好回憶。
當時我姿態放得太低,陪著她一起吃飯時,她說跟她吃同一家自助餐,不然就不要一起吃飯,旁邊她的朋友還說覺得我很可憐,如果早點設下停損點,或許結果會不一樣,一開始就不應該認識,而且我沒有命中注定的感覺,印象中,我寫EMIL跟她絕交時,也曾提到當我看醫生時他人在哪裡,嘴巴說關心也是隨便說說,沒有這麼不關心的朋友
※ 編輯: n901027 (114.26.193.26 臺灣), 09/26/2019 16:09:46
噓
09/26 19:19,
4年前
, 4F
09/26 19:19, 4F
→
09/26 19:21,
4年前
, 5F
09/26 19:21,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