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不被認可的交往,女友懷孕了已刪文
https://imgur.com/a/27MTInt
重點摘要原PO在2018的發文:
1. 原PO月入10萬以上
2. 原PO爸爸有月退2萬
3. 原PO每個月給家人3萬
4. 原PO父母住台北
5. 原PO自己住宿舍, 一個月租金800.
6. 女友希望:
(1) 搬出來, 她會過去煮飯, 降低生活開銷
(2) 把給父母的前降到2萬甚至更少.
再憑之前在原文推文的印象:
7. 原PO花錢養爸爸媽媽跟在家當廢材的好手好腳哥哥
我的想法是:
1. 有房子住的父母(和間接由原PO養的廢材哥哥), 需要月花5萬?????
然後讓38歲的原PO養不起孩子, 讓34歲的女友墮胎嗎????
2. 月入10萬的人, 也沒有說限定要在台北租屋, 養不起待產的女友嗎???
我支持女方租屋的提議, 是因為原PO的母親講話太傷人, 根本在羞辱人.
但原PO寫來, 也像是滿贊成母親立場的, 感覺也很羞辱女友.
原PO母:"又老又胖又學歷低." 原PO自己:"又不正."
3. 網友擔心"小孩窮養會很慘"的擔憂, 根本不存在!
世界不只PTT, 有10萬以上的家庭收入, 不至於很富裕, 但絕對可以過普通平凡人生.
4. 簡單來說, 原PO不是沒有經濟能力, 保護懷孕的女友跟自己的孩子,
而是沒有愛的能力/意願, 去為懷孕的女友跟自己的孩子做點什麼.
5. 我真的看不出原PO有多愛女友,
才會轉述媽媽說她"又胖又老又學歷低", 卻不補充辯護? 還可以自己說"又不正"?
況且, 如果3年前35歲的原PO來說, 31的女友就叫做老;
那胖跟不正跟學歷低的參考價值, 還剩多少?
女友當成這樣, 跟被當成砲友有什麼兩樣?
砲友搞不好還可以收到幾個包包, 我看原PO對女友恐怕沒那麼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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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nsiency ()》之銘言:
: 你怎麼辦, 我不在乎.
: 女方怎麼辦, 才是我在乎的. (但女方又看不到這篇文...
: 先付上原文別的網友找出來的資料
: https://i.imgur.com/PkOoZC8.jpg
: 1. 她會開車.
: 那是要經濟條件多差, 我是不相信.
: 我這種沒錢長大的, 壓根都不會去想學開車, 開車也要學費 = =
: 而且反正橫豎人生不會有車, 也捨不得偶爾租車來開, 只會乖乖搭大眾運輸工具.
: 2. 她有在思考解方:
: (1)你搬出來減少養原生家庭的開銷: 不要養你遊手好閒的哥哥
: (2)她會為你做飯, 有意持家以便減少家庭支出.
: 3. 因為年紀,你沒讓你家人知道?
: 但你還比她大4歲耶?! 她的年紀哪裡見不得人了?!
: 當年她也才31, 現在34有小孩生下來也剛好, 我完全看出出哪裡見不得人了?!
: 4. 你只是奉養父母, 你尊重父母養哥哥的決定?
: 那就看你是花多少錢奉養父母了~
: 你父母養哥哥的錢又是從哪裡來的?
: 如果他們有錢可以養遊手好閒的哥哥, 不就表示不需要你奉養他們?
: 如果你不奉養他們, 他們就養不起遊手好閒的哥哥,
: 不就表示是你在奉養你哥哥?
: ※ 引述《ChangAlan (Chang是JC,所以飛龍是很 )》之銘言:
: : 我跟女友交往3年多
: : 從一開始,我們的交往,就被我媽反對
: : 主要反對理由是年紀大(3年多前已31歲)、過胖、學歷低等
: 1. 31歲有什麼問題? 到35才是高齡產婦. 現在證明她也生得出來.
: 唯一有問題的就是你無法即時跟對方結婚.
: 唯一有問題的就是你無法即時養得起小孩.
: 與其說對方31歲有問題, 不如說你媽知道你在4年內也是不成氣候, 無能當父親.
: 2. 過胖
: 3. 學歷低
: 要服從母親, 那你為什麼不趕快換一個夠瘦, 學歷夠高的, 要拖那麼多年?
: 難道是你專情非她不可??????
: 我看是夠瘦, 學歷更高的, 看不上你吧 = =+
: : 曾隱瞞我媽2年多,私下交往,直到1年多前被發現私下交往
: : 這1年多來,我媽一直逼迫我跟她分手,大小吵不斷,幾乎天天吵
: : 甚至揚言斷絕母子關係
: 斷就斷阿.
: 他們的一個兒子是你, 另一個兒子是要靠他們豢養的哥哥,
: 你覺得是誰比較害怕失去誰?
: 除非你父母有充分遺產, 那你真的有東西可以損失, 你需要有所顧忌.
: 不過, 如果你父母有這麼多遺產, 那你也不用養他們了, 可以把錢拿來養孩子.
: : 我和女友想法是,我們只是交往,為何我媽要反對成這樣
: : 我女友也沒告訴她父母我們交往的事,也說現在不考慮結婚或生小孩
: 是阿. 你女友根本不敢嫁你這個人跟你們家阿!
: 光是她說她不會奉子成婚, 就知道她多有腦了.
: 如果她沒有要嫁你, 你媽在幻想自嗨什麼?!
: : 然而最近女友懷孕了,已3、4週大
: : 我們現在在想要不要留下來
: : 我自己傾向不留,主要是我們交往,一邊是反對,一邊是不知情
: : 女友也不想奉子成婚或同居
: : 但我告知女友,我傾向不留,她很不高興
: : 不知道女友的心理在想甚麼,問她也不說
: 1. 你們沒有婚姻關係, 要生要墮, 女方可以全權自己做主.
: 2. 承1, 如果她不是要跟你討墮胎費, 卻還要跟你說有小孩, 那她想什麼不是很明顯:
: 她想生下來, 問你願意付出多少愛跟錢.
: 而且從網友找到你3年前的文章看來, 她想要什麼, 她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不要再用"不知道女友的心裡在想什麼"這種話來打馬虎眼.
: 為什麼你問她, 她現在不說了? 因為她已經說過了, 而你也已經否決掉她的提案了.
: 簡言之, 你們沒有共識.
: 所以答案很簡單, 就直接跟你女友說, 你打算付出多"少"的愛跟錢(譬如都不要),
: 然後讓你女友自己去評估, 看她在這樣的情況下, 還想不想生?
: 她如果還是想生, 她就會/得自己想辦法, 看有沒有其他人或管道可以得到資源.
: : 我們兩都還在工作,且在同一工作場所
: : 若未婚生子,勢必對雙方工作及生活有很大影響
: 懷孕的是她, 請產假的是她, 生小孩痛的跟有危險是她,
: 請育嬰假的是她, 把屎把尿的應該也是她, 可能會被故意資遣的還是她,
: 哪裡對你有影響了??
: 哦? 你說輿論嗎?!
: 你放心, 就連未婚懷孕, 承受輿論壓力最大的, 還是她.
: 你要是怕輿論誤把你當壞人渣男負心漢, 那你可以拿出這邊的說詞, 也是你堅持的理由:
: 因為你媽嫌她又胖又老又低學歷, 你身為孝子要考慮媽媽她老人家, 百善孝為先.
: 她如果選擇墮胎, 你的煩惱就沒了, 是吧?! 那恭喜.
: 她如果選擇生下來, 她會有的煩惱比你大, 如果她都敢生, 你還是少靠杯.
: 最多最多, 她夠聰明, 知道她有權跟生父要求孩子的扶養費, 那你就付錢吧!
: 連旁系的遊手好閒成年哥哥都能養了, 難道自己直系血親的孩子不肯養嗎?
: 而且你放心, 法院頂多判你付錢, 不會拿法條壓著你去付出愛跟時間關心小孩.
: 所以, 也不要太埋怨女方不顧你的反對生下來,
: 畢竟, 如果你當初敢娶她, 你現在就有話語權, 是你自己放棄胎兒話語權的.
: 如果你當初管好你的精子, 你現在就不用擔心失去銀子了
: ---她有強暴你? 還是她有刺破你的保險套? 那你說出來, 我就轉彎同情你.
: 你還可以以此提告, 拒絕撫養自己的孩子, 告贏的或許可以判免撫養?
: : 也不可能一直不讓雙方父母知道
: : 現在我不知道下步該怎麼辦
: 所以讓雙方父母知道了會怎樣? 你會被殺掉嗎?? 會像胎兒一樣沒命嗎??
: 明明你們家就是你付錢養家, 養家的就是當家做主, 你到底何需如此怕你媽?
: 怕她斷絕親子關係?
: 放心吧! 法律不允許.
: 等她需要你奉養的時候, 她還是會跟你要錢, 這樣算哪門子的斷絕親子關係.
: 如果她始終不需你撫養, 你就沒有棄養問題, 也不會影響到你的遺產繼承特留分.
: 所以, 請問你在怕幾點的?
: 更何況, 如果你根本不打算負責, 除非你付不出法定撫養費(法院會依你財力判),
: 不然你大可不要讓你媽知道阿~ 反正現在怕被爸媽知道的是你, 不是她.
: 就女方立場, 她34歲了. 這是她最後一個不用當高齡產婦(嬰兒生病風險提高)的機會.
: 誠如您的評論, 她"又胖又沒有到很正", 她甚至可能是她生命中最後一個有小孩的機會.
: 除非她想要絕子絕孫, 不然她想生也不意外.
: 至於有些網友擔心, 說這個小孩生下來就會不幸???
: 有原po這麼軟爛的父親, 再跟一個極其批評自己母親的奶奶同住, 那確實就太不幸了!
: 不過如果女方娘家挺自己的女兒 (畢竟她34了),
: 以娘家的力量共同撫養, 也依法要求生父必須付扶養費,
: 這個小孩頂多就是單親而已--單親或隔代教養不構成一定不幸或非逼墮胎的理由.
: 就男方立場,
: 請問你跟這個"(你說你媽說的)又胖又老又學歷低"的女人耗這麼年,
: 是不是找不到更好的女人了?
: 請問你要上哪找一個更好的女人,
: 是願意看媽寶老公把錢拿去養婆家"跟婆家那遊手好閒的哥哥"?
: 我覺得去買外配機率比較高, 外配有好的, 但外配也可能遇到很懂得撈錢的.
: 前幾天板友某篇, 就是媽媽趕走孩子的兩任女友, 最後讓兒子娶外配.
: 結果外配撈到掏空夫家, 外配娘家一夥人還在夫家享福, 鳩佔鵲巢,
: 那個曾趕走兒子兩任女友的媽媽卻不敢吭聲,
: 我在那篇回的就是: 哈哈! 活該! 報應!
: 說真的, 要多好的女人肯嫁這樣的家庭, 那真的要夠笨才行!
: (跨國所以不知情的好外配就有可能誤打誤撞嫁給你啊~!)
: 所以, 搞不好這個小孩拿掉了, 絕子絕孫的就是你家了.
: 這, 也是你媽要的??
: 我媽, 我媽, 我媽.
: 因為你媽會不爽, 所以你不能要這個小孩.
: 因為你媽會不爽, 所以你不能娶這個女人.
: 那你為什麼不一致一點, 你媽也不爽你跟這個女人交往, 幹嘛要繼續交往, 還搞大肚子?!
: 沒有乖乖聽媽媽的話分手, 還搞大別人肚子後, 再回頭說: 可是我媽~~
: 要當媽寶就徹底點, 不然就不要選擇性地拿媽媽當擋箭牌, 掩飾自己的自私.
: 你就坦率承認 "自己不想要養(這個女人生的)小孩", 所以希望女方墮胎.
: 俗話說, 真小人好過假君子; 至少對方還可以全心應戰, 不會對你抱有不切實的期待.
: 你一直躲在媽寶面具後面演無助, 女方就會一直妄想你能為孩子長出肩膀,
: 拖到週數越來越大才清醒: 原來你不是無助, 是根本不想要!
: 那時才認清要來墮胎的話, 胎兒的發育又更多了, 心理上會更放不下, 身體也會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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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絕對無關, 但問題是..."現在"女友肚子裡有他的小孩 XD
只要女方想要生下這個小孩, 即使男方不同意, 女方可依法要求男方付子女扶養費唷!
今天男方如果是月薪不到3萬, 說"沒錢養拿掉吧!", 可能比較容易被諒解;
今天月入"10萬以上", 說"無法養拿掉吧!", 這...我覺得很說不過去.
與其講"養不起", 不如說是"不願意養"吧! Q_Q
※ 編輯: transiency (180.217.105.188 臺灣), 02/07/2020 2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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