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jiqa (多爾)》之銘言:
: 另外,不要覺得警察幹這種事就很不爽,人家辛苦出來宣導,你不想接不想開門,
: 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覺得浪費人力,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因為,宣導對象是大眾,
^^^^^^^^^^^^^^ 是啊,沒錯啊,你怎麼了?
: 你覺得浪費人力,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
^^^^^^^^^^^^^^^^^^^^^^^^^^^^^^^^^^^^
是啊,我從頭到尾只是我ㄧ個人啊,有怎麼了嗎?
: 不是個人,個人只是大眾的一員而已。
我自己一人不想被宣導,但我有阻止員警不要去宣導其他人嗎?
引述我前面文章(原文複製)
把多餘的警力拿去宣導別人可以嗎?
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嗎?
我自己選擇不要,我主動放棄這個被宣導的權益,我自己不要。
並且我提到,警方可以把警力拿去宣導其他人。(這是我文章原文寫的)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我有阻止警方不要宣導其他人嗎? 是我自己一個人不要而已。
引述H大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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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57,
05/29 22:57
如同H大所言,對呀,我有權不接受啊。我很忙,工作繁重,下了班回來要休息,
很多人都是如此。雖然我不知道b大您是學生或是從事何業,您想被宣導,很好呀,
我有阻止嗎? 我自己有沒有權選擇我要休息? 有啊。
是我自己個人而已,而我原文也是這麼寫的,有問題嗎?
員警來敲我門,我爬不起來不開門,我有跑出去阻止他說,不要去宣導其他人??
把多餘的警力拿去宣導別人可以嗎? << 我不是明說了請他宣導其他人嗎?
那你這篇是啥子我就看不懂 = =
再來,我引述這幾篇相關文章 其他人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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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7,
05/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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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9:27,
05/26 19:27
上面兩則不是我推的。
也就是說,大眾有大眾的看法。你一個人代表全體國民嗎?
也許有些人忙碌工作,上課考試,研究所論文什麼的,或公司很忙,回到家要休息的。
大眾有自己的選擇權不是麼?
我文章表示「可不可以選擇不要?可不可以把警力拿去宣導其他人?」
對啊,我有阻止警政署不要宣導嗎?我有阻止警察不要宣導其他人嗎?
那麼,你這篇文章寫啥?我邏輯接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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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177.87
※ 編輯: ap8 來自: 61.58.177.87 (05/30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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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9:52, , 1F
05/30 19:5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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