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簡訊] 警政署來的簡訊

看板Bunco作者 (您好)時間14年前 (2010/05/30 01:2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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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jiqa (多爾)》之銘言: : 另外,不要覺得警察幹這種事就很不爽,人家辛苦出來宣導,你不想接不想開門, : 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覺得浪費人力,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因為,宣導對象是大眾, ^^^^^^^^^^^^^^ 是啊,沒錯啊,你怎麼了? : 你覺得浪費人力,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 ^^^^^^^^^^^^^^^^^^^^^^^^^^^^^^^^^^^^ 是啊,我從頭到尾只是我ㄧ個人啊,有怎麼了嗎? : 不是個人,個人只是大眾的一員而已。 我自己一人不想被宣導,但我有阻止員警不要去宣導其他人嗎? 引述我前面文章(原文複製) 把多餘的警力拿去宣導別人可以嗎? 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嗎? 我自己選擇不要,我主動放棄這個被宣導的權益,我自己不要。 並且我提到,警方可以把警力拿去宣導其他人。(這是我文章原文寫的)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我有阻止警方不要宣導其他人嗎? 是我自己一個人不要而已。 引述H大的推文

05/29 22:57,
沒有好的預防對策之類的~ 見人見智囉。他也有權不接受的~
05/29 22:57
如同H大所言,對呀,我有權不接受啊。我很忙,工作繁重,下了班回來要休息, 很多人都是如此。雖然我不知道b大您是學生或是從事何業,您想被宣導,很好呀, 我有阻止嗎? 我自己有沒有權選擇我要休息? 有啊。 是我自己個人而已,而我原文也是這麼寫的,有問題嗎? 員警來敲我門,我爬不起來不開門,我有跑出去阻止他說,不要去宣導其他人?? 把多餘的警力拿去宣導別人可以嗎? << 我不是明說了請他宣導其他人嗎? 那你這篇是啥子我就看不懂 = = 再來,我引述這幾篇相關文章 其他人的推文

05/27 16:57,
原來如此 覺得有點擾民
05/27 16:57

05/26 19:27,
可以請他們別來嗎?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又不是每支手機都有
05/26 19:27
上面兩則不是我推的。 也就是說,大眾有大眾的看法。你一個人代表全體國民嗎? 也許有些人忙碌工作,上課考試,研究所論文什麼的,或公司很忙,回到家要休息的。 大眾有自己的選擇權不是麼? 我文章表示「可不可以選擇不要?可不可以把警力拿去宣導其他人?」 對啊,我有阻止警政署不要宣導嗎?我有阻止警察不要宣導其他人嗎? 那麼,你這篇文章寫啥?我邏輯接不起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77.87 ※ 編輯: ap8 來自: 61.58.177.87 (05/30 01:36)

05/30 19:52, , 1F
他文中只有引用你4句話~應該是回你那4句吧
05/30 19:52, 1F
文章代碼(AID): #1C0KwG4X (Bu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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