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轉錄]就算是 附件四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時間18年前 (2006/01/29 22: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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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et (圓月彎刀)》之銘言: : ※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你信件內容沒有解釋阿 : 好吧 也許是我的意思不明顯 : 但是我真的不是要挑動版友衝突 : 你把這項罪名加在我身上 實在太過分 : 而現在 我也跟你說明清楚了 : 相信你也明白我的意思 : 但是你還是堅持我是錯的 完全不理我的訴求 : 堅持我這樣善意認錯的推文 : 應該要浸四個星期的水桶 : 請問 天下間有這種道理嗎?? 那就請小組長定奪了 我的部分解釋完畢 如果沒有必要 恕不再回應 交由小組長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4.74
文章代碼(AID): #13tD7w7h (Buzz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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