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名單

看板CCF作者 (天佑台灣 )時間17年前 (2006/11/27 20:52), 編輯推噓13(1302)
留言15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以下是版友 askia 申訴的文章 經過判決 monsterjay Hystakuya winglos 確實有在板上辱罵人的行為 因為是藏在被噓爆的文章中,版主覺得情有可原所以不會特別抓 但是板友申訴的話,版主也沒辦法 故以上三人分別警告一次 但這三名板友情結較輕,所以不會放在置底的鬧版群眾中 但還是會以這篇公告文的方式,來給予這三人警告一次 不過這類警告還是等同於一般的警告 如果再有波文鬧版,還是會以水桶判決 --- ※ 引述《pigface (天佑台灣 )》之銘言: : ※ 引述《askia (過客)》之銘言: : : 請你不要砍道歉文 : : 既然那些人公開在網路上罵我 : : 我要他們在網路上公開道歉也是很合理的 : : 這是我的要求 : : 不過, 板是你管的, 你要砍我也沒辦法. : : 但是請你記得"你所謂七天內道歉, 否則警告"的承諾 : : 如果有些人跟我道歉, 但是並沒有回到我信箱只有post在板上面 : : 可是卻又被你砍掉了 ... : 我沒砍 : 我不會砍道歉文 *噓 LinQQ:白痴 *yenx:白X 噓 monsterjay:腦殘就是腦殘 屁話一堆!!!!! 噓 HysTakuya:你的智商跟正常人差一大截 *噓 Trump:腦殘 回你的火星吧~ 不愛鋒哥來這個版討噓的喔 *噓 Xail:白痴 噓 winglos:我想你...應該是...低能兒!!! hi, 時間過很快 你訂的七天期限很快就到了 實際上已經過了八天了 :p 事發之後, 我就以群組寄信的方式寄信給以上這些人 請他們跟我道歉. 不過以上這幾位 LinQQ"好像"有在板上發文跟我道歉 yenx有用推文方式跟我道歉 Trump有在板上發文道歉 Xail有寫信跟我道歉 ... 但是另外三位: monsterjay, HysTakuya, winglos並沒有以任何方式跟我道歉 我剛剛分別查詢過他們, 他們每一個人都已經看過我的信了 現在該是您實現您的諾言的時候了 -- 宅男不出門 能知天下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222.54 ※ 編輯: pigface 來自: 220.138.222.54 (11/27 20:58)

11/27 21:08, , 1F
我太晚道歉了 他不接受耶 怎麼辦阿版主
11/27 21:08, 1F

11/27 21:15, , 2F
都道歉了,不接受就不接受阿,誰鳥他阿 ( ︶︿︶)_╭∩╮
11/27 21:15, 2F

11/27 22:41, , 3F
是我的話其實我未必會道歉
11/27 22:41, 3F

11/27 22:45, , 4F
一樓沒關係,以後不要再犯了:O CCF版還是超歡迎你的
11/27 22:45, 4F

11/28 00:02, , 5F
何必跟這種鬧板的人道歉呢
11/28 00:02, 5F

11/28 00:32, , 6F
基於不給版主添麻煩的理由 我才補了封信 至於第一封....XD
11/28 00:32, 6F

11/28 01:44, , 7F
穿紅衣去陳定南靈堂的人犯法嗎?(不犯法),白目嗎??????
11/28 01:44, 7F

11/28 01:46, , 8F
如果家屬把他打出門,犯法嗎???合理嗎???
11/28 01:46, 8F

11/28 02:06, , 9F
不犯法;白目...打出門合理但不合法~~打完收工XD
11/28 02:06, 9F

11/28 02:10, , 10F
其實打白X之類對方也沒有要你道歉的理由...= ="
11/28 02:10, 10F

11/28 11:31, , 11F
一樓的要是我就不道歉
11/28 11:31, 11F

11/28 11:43, , 12F
打就不合法,但是趕出去就合法,免得瘋狗亂吠
11/28 11:43, 12F

11/28 12:39, , 13F
打是不合法 但是法官會認為情有可原 未必會追究
11/28 12:39, 13F

11/28 12:39, , 14F
反而鬧場的人 法官該好好審視法律的漏洞 不該讓她消遙
11/28 12:39, 14F

11/28 23:08, , 15F
洞是人找的..不過我真的覺得很討厭他這種應對行為
11/28 23:08, 15F
文章代碼(AID): #15Qj-JMe (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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