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貼-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這篇文章假如版主介意的話就刪了吧
※ 引述《scyycs6 (克勞德)》之銘言:
恕刪
卡債族大約五十萬人
為什麼卡神能利用信用卡獲利?這是因為卡神他借用了銀行設定的漏洞,會用到信用卡和
現金卡的人有三種人,第一種是以債過活這是銀行要盡量避免的,第二種是預付,也就是
有多少存款就動用到多少資金消費,也就是用信用卡的便利罷了,這部分是銀行打廣告的
最佳客戶,一堆紅利點數之類的都是被此類客戶賺去,第三種才是銀行真正賺錢的,也就
是過度消費者,然後轉為循環利息。有一份卡債族問卷,失業佔了百分之五十七,過度消
費才佔百分之十二,而且平均年齡為三十七歲,教育程度而言,高中職佔了百分之五十一
,大專院校佔了百分之十二,碩博士佔了百分之零點八,就家庭總收入而言最低的一年只
有二十萬元,幾乎等於國家規定最低月薪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最高的高達一百五十萬元
,平均為五十四萬元。卡債族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七。
再來說一下我國政府是如何解決的,一開始是債務協商,但此機制是政府出面要求銀行公
會訂出統一條件,並要求全力配合卡債族協商,但是政府只抓協商進度。具有半官方色彩
由國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要幫一群非炫耀性消費而負債的卡債族向銀行
協商時,卻招到所有銀行拒絕,法律扶助基金會不得已向金管會求助,最後可以進入協商
但前提是必須遵守銀行公會制訂規則。在2006年底有二十萬人人参加協商成功,但在2007
年六月底為止,協商毀諾率到已累積了八萬人。申請破產法?需要六十萬元打官司,試想
還會有幾人真正破產還有這能力的?
美國將破產視為一種市場失敗,歐洲則是對於破產帶有強烈的道德意涵,只有能證明是失
業原因才能申請,但他們盡量把債務人推向社會,而台灣的銀行則是把他們隔離在社會外
還要再撈一層皮出來,就算債務人去找工作還會到公司去騷擾,就是要他還錢。讓他無法
工作。有的更誇張直接用三成價錢賣給討債公司。
台灣的銀行是管制行業,不可能讓銀行倒,銀行要倒政府會過來接手,像萬泰銀行因發行
信用卡呆帳太多而董監事全面換人,政府直接接手,花的又是國家的錢。
参考書目:塑膠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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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遊戲規則本身制定的就有問題,人家鑽你的漏洞那是你的問題,人家也是照著你的規
則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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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02.223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61.223.102.223 (08/22 21:11)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61.223.102.223 (08/2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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