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個人造業個人擔

看板CFP作者 (格物致知 溫故知新)時間13年前 (2010/09/22 16:39),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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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技巧 如果別人有急用但是這筆錢對自已很重要 不要借人錢 請別人保管錢 也就是 簽保管條不要簽借據 這樣可以避免民事官司而走刑事官司 這樣對方還錢的意願會比較高 缺點會損失利息 ※ 引述《lovelylion (一定要雄糾糾才行)》之銘言: : 不要因為好心、講義氣而借別人錢 : 錢出去了,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 先想清楚自己的能力有多少 : 我也相信真正的朋友不會賴你的帳 : 問題是他要什麼才能還的出來 : 如果那天你要用錢時,會不會換你自己陷入困境 : 最後與各問版友們分享 : 盡可能地不要借人家錢,借了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 : 以上是本人個人經驗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79

09/22 17:02, , 1F
這種講法對嗎? 誰會沒事請人幫忙保管錢?
09/22 17:02, 1F

09/22 17:06, , 2F
上了法院對方一定會抗辯是借貸關係 法官真的會認為是侵占
09/22 17:06, 2F

09/22 17:06, , 3F
嗎? 有沒相關的判決可以瞻仰一下??
09/22 17:06, 3F

09/22 20:06, , 4F
可能會偷雞不著蝕把米 是借貸就是借貸 不要引用錯誤
09/22 20:06, 4F

09/22 22:07, , 5F
重點是走刑事。如果你借給會抗辯的人,那寫借據不是更慘.
09/22 22:07, 5F

09/27 14:08, , 6F
那既然很重要 那一開始就不要借就好了= =
09/27 14:0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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