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 警告

看板CMWang作者 (翔魚)時間16年前 (2008/02/08 02:10), 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26 (看更多)
#11244

02/06 23:51,
反正直接給王建民來了10年200M 宇宙一哥應該值這個價吧
02/06 23:51

02/07 16:15,
我是真心覺得王可以拿這個價 連兩年19勝耶 全MLB極少人能做到
02/07 16:15

02/07 16:16,
沉著的眼神 穩定的身手 加上代表台灣市場 商業價值就夠了
02/07 16:16

02/07 16:18,
襪迷不能支持王嗎 王拿高薪順便卡洋基薪資 是台灣襪迷樂見的!
02/07 16:18
反串、鬧板,依板規1,2,6,水桶一年。

02/07 08:41,
Jose要酸不要在這個板酸..滾回你的x襪版吧
02/07 08:41

02/07 08:42,
可悲
02/07 08:42
板規6、2-2,版主已經反覆重申請板友不要隨鬧版者起舞, 而a版友還引起板與板之間的爭執,並首先攻訐對方,根據推文時間, 有充足理由認為a版友引起了之後的混亂,故水桶一個月處分。

02/07 09:48,
那個jose 來亂個屁的喔 大過年的 紅襪迷還真是沒水準
02/07 09:48

02/07 13:57,
襪迷在自己版酸不夠 還到這裡來亂屁啊 滾啦
02/07 13:57

02/07 16:08,
某些襪迷腦袋裝的東西很讓人深思...
02/07 16:08

02/07 18:01,
別鳥某J了吧 就當作小孩子哭邀一笑置之囉
02/07 18:01
板規2、2-2,由於此條已經重申多次,故以上四位使用者水桶一週處分。

02/07 10:47,
C專業迷不就是這個水準 整版很多人都這樣
02/07 10:47

02/07 16:42,
襪迷水準 清新優質!
02/07 16:42

02/07 17:54,
王迷也不惶多讓呀 戰這個真的很無聊XD
02/07 17:54

02/07 19:05,
襪迷很流行這一套 要語不驚人死不休 才能證明自己是襪
02/07 19:05

02/07 19:06,
迷 正港的襪迷
02/07 19:06
反酸回去不會讓你免於處分。以上三位使用者依板規2、板規6,水桶一週。 -- 此次事件後版主群將會視狀況將板規調整得更為明確, 而此次處分版主也盡量壓低,作為類似警告的處理。 再次希望各位版友日後注意,不要在板上一再挑起既有的爭端, 日後因此而引戰者絕不寬待。 -- t a ╭ ◢ ═ ◣ theanswer3 ╭═◢█═◢██◣███◣════ h n ║ █◣█ ╰═══════╯◢██ █  ̄ ̄ ̄ e s ║ ███ ◢█◣ ◢█◣ ◢██◤█ █ █ theanswer3 w ║ ███ █◢█ ███ █▌█ █ █ Φ e ║ ███ ◥◤◥ ◥▌◤ ◥███ ▇▇▇▇▇▇ ▕ ▏ r 3╰ ◥◥◤ ═══════▄══██◤═══ theanswer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7.29 ※ 編輯: soaringfish 來自: 61.224.27.29 (02/08 11:03)

02/08 11:23, , 1F
YA!
02/08 11:23, 1F

02/08 17:28, , 2F
名單好長一串...
02/08 17:28, 2F

02/08 18:27, , 3F
真想建議版主把水桶期限設到小王拿200M/10y那天....
02/08 18:27, 3F

02/08 20:51, , 4F
樓上點子不錯XD 以後就這樣處理好了XDDDD
02/08 20:51, 4F

02/09 00:50, , 5F
三樓中肯
02/09 00:50, 5F

02/11 07:46, , 6F
完全不了解Jose被水桶的理由何在. 他的文字裡真的有錯嗎?
02/11 07:46, 6F

02/11 07:47, , 7F
若不是這裡有王建民的資訊,真的是越來越不想來到本版.
02/11 07:47, 7F

02/11 07:48, , 8F
已經完全的走樣了,容不下另類的心聲.言論自由何在?
02/11 07:48, 8F

02/11 11:18, , 9F
樓上把這堆文字改成松貼到松版看也會不會被水桶
02/11 11:18, 9F

02/11 11:19, , 10F
反串引戰還有人挺 真是可悲啊
02/11 11:19, 10F

02/11 11:20, , 11F
啥叫做宇宙一哥 這不是反串是啥
02/11 11:20, 11F

02/11 17:53, , 12F
反串的標準本來就很主觀 當發言已經造成多數其他使用
02/11 17:53, 12F

02/11 17:54, , 13F
者困擾時,我想認定其為不適發言在公開版面是必要的。
02/11 17:54, 13F
文章代碼(AID): #17gqbx0t (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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