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出爾反爾,欲蓋彌彰

看板CNBBS_Boards作者 (我愛飛碟(FM92.1))時間19年前 (2005/04/13 18: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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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gtu (ytht.net)》之銘言: : 你不是乃燕的分身吧? : 幫乃燕說話的鄉親還真不少,但沒有人能代表乃燕自己的意見。 : 她現在是小組長,她必須表明自己的態度。 : 你說話的效力和她說話的效力在本組是不一樣的。我不想在這個問題和其他網友爭論, : 我在等乃燕的回答。 我想你連判斷一個id是不是分身id都不太清楚的, 怎麼能當好一個板主? 我很少聽過一個分身id上站次數比本id多上兩三倍的兩千多次的.. 而我所問你的問題至今你有回答過其中任何一點嗎?? 批踢踢這邊的體制很明確的就是 站→組→板→使用者, 你拿一個板的板規來說組不遵守是不對的, 這個就很像租界一樣,我要求要使用法國的法律來處理中國的問題是一樣的, 這樣合乎邏輯嗎?? 另外你說到轉錄的問題,請問一下你問過該板板主同意轉錄過來嗎? 你不遵守著作權法,台灣這邊可是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的, 更何況站規明定板主有權力刪除其認定不適當的文章。 另外一方面,你轉一堆文章過來幹什麼?? 依照你的邏輯的話,是不是大家都可以把自己看到高興的文章到處轉? 哪很簡單,我也把我發表過的9000多篇文章轉到你的板上, 然後你就不要刪除,也不要說什麼我違反板規,因為板規沒這條,這樣合理嗎?? 今天為什麼這麼多人會出面幫小組長說話, 你有沒有去思考過問題在哪裡? 小組長說實話,群組名稱也只有建議權,根本無權自己更動, 也有很多例子是組長提上去的案子被站務否決的例子,這不是沒有發生過, 而你現在只是像一個吃不到糖哭鬧的孩子一樣, 如果你願意大家好好的談,我相信小組長他也願意跟你談。 而組的規範要怎樣定,組長最好盡快找板主討論公佈一個標準出來 免得爭議不斷。 -- ────────────────────────────────────  ◢██◣ ◢██◣ ◢█▍╭╮ ╮╭┬──╮╭┬──╮────廣播╮ │  █▉██ █▉██ █▉ ││ │││ ││ │┌─飛碟聯播─┘ │  █▉██ █▉██ █▉ ││ │├┼──╯││ │空中的夢想家  ◥███ ◢▇█◤ █▉ ││ │││ ││ │就愛你UFO~╯ │  ◥▇█◤ ████ ● █▉ ╰┴──╯╰╯ ╰┴──╯└───UFO-Radi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3.59 ※ 編輯: lpyd 來自: 218.166.213.59 (04/1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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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正名 叭叭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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