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淺談現代助手工作-助手的分類與薪資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傳說中的草食熊)時間7年前 (2017/03/05 17:56), 7年前編輯推噓53(53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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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我結論先打: 方案?關我和鄉民屁事 要是按照你的邏輯 你是不是要那些去對著一些違反勞基法的企業公司行號罵的鄉民要求人家提出方案? 你是不是要去幫忙那些還在領一萬多塊的黑手助手的老闆提方案?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12140 歡迎你先去替這些公司提出如何增加收益來給員工加班費的方案喔 每個賺不到錢然後違反勞基法請人的你是不是都要幫人家提方案? 我老闆水電現在也賺不夠耶,要不要來幫我們提一下? 一張漫畫稿要做的事情很多 初步描圖描線貼網點塗黑 假設你今天是月刊 30天給你 自己一個人要畫25天完稿 找一個高手來畫縮短12天變成13天完稿 剩下時間去玩 就算一個熟手好了,18天完稿,你還有12天去爽 找學徒新手來根本不用錢,說啥500塊? 去看當初那推文,500半薪還是加薪後 也就是說一開始根本不給錢 就算今天沒節省到時間,人家還是有幫你貼到網點,塗黑描線 難道他練習的都不是作品稿?那還要跟在身邊幹嘛? 叫學徒直接站在旁邊觀察作畫,然後自己做自己的圖就好了啊 可是現實根本不是這樣阿,還不是叫來做主筆的東西? 你有沒去過職訓局?有沒上過專門的訓練班? 人家那個才叫訓練生 上課就是老師準備教材,那個教材也不會是替老師做的東西 比如你去上電腦繪圖課,老師有可能直接拿他的稿讓你描黑? 當然是照學校規矩來 試問,漫畫家有沒有這樣做? 我最早的文章我就提過 別再跟我講三小說提業外行業 我列個對比 漫畫家 水電裝潢 收入 接案稿費 接案 缺點 有稿有錢.沒稿沒錢 有案有錢,沒案吃屎 助手學徒待遇 0,剩下都是施捨 講好日薪或月薪,走勞基法 工作內容 幫漫畫家描圖網點等 打壁、備料、傳工具、分擔施工 前面一直有人在講漫畫家是接案稿費才有錢 所以違反勞基法這樣請人是合理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 同樣是接案領錢的水電裝潢 為何人家給學徒助手的待遇就算沒月薪也有日薪,而且還給到一天1200 不信我電話給你自己打去問,看看人家學徒助手一天多少,師傅一天多少 (PS:水電裝潢的師傅級,一天從3000~3500以上,還包便當) (PS2:師傅級定義=可被託付交案場獨立施工) 講到這裡肯定又有人要扯漫畫家稿費低 那我就跟你們說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你漫畫家為何不自己上? 用學徒的藉口去壓榨人力來幫你做事,這樣對嗎? 不夠錢請人就自己上阿,阿不然呢? 難道水電裝潢在不夠案子接的時候 請學徒來幫忙也要說不給薪水嗎? 你去找到現在在做水電裝潢的,然後問他這樣他幹不幹 阿,等下又有人要講內需市場了,請講的人自己去翻我上面的文 還在這邊大言不慚說我們都拿勞基法出來說嘴? 幹,這是法律耶 只要身為勞工,有僱傭關係,不再排除項目外的特殊職業 就必須要按照這條法律走 我X的不拿這條出來講,我拿三小出來講? 前篇文章我就講過了 就算今天人家是甚麼都不會的助手學徒 上幾天班你就必須要給人家幾天約定好的薪水 從來法律上就沒有所謂試用期這種東西 新聞已經不只一次踢爆這種試用期不給薪的案例了,沒在看新聞嗎? 學徒能力不足你還找他來幫你的作品描線塗黑貼網點幹嘛? 難道他貼成功了,你會把那張稿丟到廢紙機? 還是說彭先生會COPY每一張原稿讓他口中所謂的學徒助手練習? 然後成品全部銷毀不會當成品交出去? 要是他們家的所謂半助手學徒真的是這樣學,沒做到任何彭的工作(不管成功失敗) 那麼我接下來一句話都不會說,還會道歉 可是看下來沒有嘛 他口中讓他們來學的,還是做彭的工作阿 既然有從屬的工作關係,就是雇傭關係,那按照勞基法是員工身分阿,不對嗎? 邊帶邊學邊練?WWW 等這些人不是幫老闆做本業內容,而是做自己成品的時候 再出來這邊跟我嗆 來幫忙做事的 和專門接受教育訓練,完成學者自己作品的 這可是不一樣的東西好嘛 : 按這種情況,我會說直接倒了好了,台灣漫畫根本沒存在的必要 : 如果不考慮非得在漫畫界的情況來看,要怎麼提升新人見習生的收入? : 最簡單的就是轉行,這些只能當見習生的人去做別的工作自然收入就能提升 : 那如果前提改成台漫要苦撐,那怎麼辦? : 現實就是台灣漫畫家給不了助手多少錢,1000/day就已經是業界高標 : 當1000/day就可以請到老手,去請見習生的誘因到底是什麼? : 有半個人提的出來? : 今天在那邊看到一個見習生500/day然後跳針勞基法 : 然後一群人在那邊拿其他業界情況跳針罵的很爽,然後呢? : 然後就沒了,因為一點意義與幫助都沒有 : 既然半薪請見習生只會得到罵名,要請就得用全薪 : 那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千萬不要找新人,所有漫畫家一概都只請老手就好 : 然後跳回鄉民常抱怨的:怎麼都只想找即戰力? : 但這些也跟鄉民無關,因為罵完已經爽了 : 後面怎麼樣,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心情爽到就是爽了 : 我有說錯嗎? : 如果覺得我說錯了,儘管拿出任何方案可以讓這些見習生能領到1000/day以上 : 或是有哪些人想砸錢買名聲,立刻跳出來宣稱他會1000/day請新手也行啊? : (出來喊喊,之後根本沒請,或是只請個兩天意思一下也沒關係喔?) : 但我先讀以下噓文連一個方案都提不出來 最後我在講一次 沒那個屁股請人就自己畫 說自己沒賺錢然後不給員工薪水的根本就是慣老闆心態 難怪台灣就業環境不會好,廠廠 -- 18166 4/01 - □ (再吵去加拿大...by 希恰) ◣▁ ˙ 18167 4/01 - □ (本已被刪除) ◤◢Cc ˙ 18168 4/01 - □ (本文已被刪除) ˙ 18169 4/01 - □ (本已被刪除) ψLapisLazuri ◤ ˙ 18170 4/01 - □ (本文除) ...(( > ˙ 18171 4/01 - □ (本文___________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23.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8707813.A.B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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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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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擅長修水電的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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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的文好像看三次了 但對方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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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我真的好累...他們是不是反串阿?要讓話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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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臨時工的徵人需求其實和漫畫業有87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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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反串要燒話題,那我好像懂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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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原地打轉生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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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鄉民提供解決方案真得蠻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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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鳥法律啊 你要先提出解決方案 不然勞基法算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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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都是偶爾需要大量臨時勞力的產業(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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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臨時工,以前我不會打壁的時候也去上過工,雖然速度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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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凌駕法律 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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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家還是讓我打完,還給我正常1200薪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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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對方繼續罵我們跳針勞基法 我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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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看到S音會放棄呢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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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講法律是跳針 我不知道可以跟這種人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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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啦 八卦多逛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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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把學徒不當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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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真的蠻好笑的 像是堅持死守方案說就會贏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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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提一下,為何漫畫家會這樣想好了 因為"想當漫畫家的人一堆" 所以他們有恃無恐阿 最早第一篇我就提過 以前40 50年前 水電裝潢木工這種都是需求量超大,超賺錢的行業 還不用學歷 一堆年輕人搶著要找老師傅學 老師傅當然把這些人當免錢學徒阿,不然來這麼多人哪有錢付薪水? 當然,現在這麼做也違反勞基法,所以水電土木都不會這樣請人了 因為就算不違法,也肯定請不到人 漫畫家不是阿,大家都想變成鳥山明富間尾田赤松第二 想學漫畫的人一堆阿 結果就是這樣,導致漫畫家都認為"反正不怕找不到死士" 可是瑞凡,勞基法現在就是在那邊不允許這樣的雇傭方式喔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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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有錢人不少阿,你要知道領高薪的人即使自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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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階層,也會用老闆的角度看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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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蝶戀花被罵沒勞健保跟加班超時也有人跳出來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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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就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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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情況就該說"你活該囉,自己挖的坑自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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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蝶戀花他自己也有其他方式去處理,加上罹難者家屬內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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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對無限上綱,老闆爽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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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水電就先end了 怎麼會把水電這種最吃勞力技術的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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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近幾年水電缺工嚴重 光要找有意願做學徒的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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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漫畫家助手不是吃勞力技術不缺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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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來比的點就是因為一直靠北接案接案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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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下去做就知道水電有屎缺 還有需要多少年累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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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修水電的朋友超珍貴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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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要不要去看看網點怎麼貼?你以為很輕鬆?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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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能講阿,你知道不知道漫畫家出師要累積多少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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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以為 我就是認為相比之下漫畫家助手就是比較不吃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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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出師是"成功登上連載OR發售連載單行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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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勞基法不想遵守不就好了? 反正也才罰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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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8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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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沒有非常清楚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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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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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49, , 249F
其實解套方案是免費的漫畫教學,他找得到人什麼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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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jack: 算不算不關我的事,等法官釋憲或解釋法條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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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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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應該不是漫畫家適不適用吧?應該是他請的助手適不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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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助手也等於漫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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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項也有這樣講 但後面也有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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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73年起,中央主管機關分階段指定適用勞基法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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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外,其餘一切勞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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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也常常在修的 很多業界有鑽漏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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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們來看一下行業別 https://www.stat.gov.tw/public/Attachment/141413555071.pdf https://www.stat.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作家、漫畫家歸類在"創作及藝術表演"類 而這小類是歸類在誰下面?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服務業算不算勞基法? 如果不算就不會吵一例一休了啦 小七店員也不算服務業了啦~ 另外根據勞基法的排外條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FmRcr6RwJo%3D 並沒有將藝術娛樂休閒服務業給排外喔 結案 ※ 編輯: lanjack (220.134.223.86), 03/05/2017 1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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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適用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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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吵彭傑是不是勞基法所稱的雇主也是可以吵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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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6, , 261F
簡單來講,因為有第8項的緣故,第3條前7項在這邊其實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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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6, , 262F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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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8, , 263F
臺灣勞基法已經夠廢了,無法遵守的產業或公司根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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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8, , 264F
該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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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8, , 265F
幫原po稍微更正一下,法律上沒有試用期沒錯,但是允許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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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8, , 266F
試用期,只是試用期也必須給薪水,同樣不能夠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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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9, , 267F
感謝,確實用約定適用期會比較正確,因為要支薪
03/05 19:59, 267F

03/05 20:03, , 268F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所以你要說蜜月期還是火腿期或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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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0:03, , 269F
期都可以,但還是要遵守勞基法
03/05 20:03, 269F

03/05 20:04, , 270F
包含非自願離職一樣要用資遣去算,所以根本沒有任何意
03/05 20:04, 270F

03/05 20:04, , 271F
03/05 20:04, 271F

03/05 20:07, , 272F
不過真要搞也是可以弄出一個自願離職同意書啦...
03/05 20:07, 272F

03/05 20:08, , 273F
慣老闆最會,"自願"
03/05 20:08, 273F

03/05 20:11, , 274F
老闆也是懂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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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0:16, , 275F
漫畫家的法定身份也不一定是漫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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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0:18, , 276F
老實講 水電做日薪大多數領的都比月薪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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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0:19, , 277F
所以我才說彭傑的身份其實還是可以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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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15, , 27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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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32, , 279F
這篇推
03/05 21:32, 2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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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不用勞基法也是一個很可怕的事,不要拿大眾傳播業當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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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52, , 28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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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54, , 282F
勞基法會排除大眾傳播業完全是媒體老闆施壓遊說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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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34, , 283F
身為一個水電學徒,幫你推個
03/05 22:34, 283F

03/06 00:21, , 284F
03/06 00:21, 284F

03/06 00:51, , 285F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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