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鬼滅] 大哥沒有輸 是沒有輸在哪?
※ 引述《zax8419 (0.999....=1)》之銘言:
: 因為10月新番的到來 重新買回動畫瘋
: 也第一次看了鬼滅無限列車
: 雖然基本上早就被劇透光了 但實際看完之後還是有些疑問
: 大家總是說大哥沒有輸
: 但平心而論 應該是大輸吧?
: =========================姑且還是防個雷===============================
: 首先是整部對付下弦時 主要不是負責打下弦 而是選擇去保護民眾
: 這部分沒有對錯 或許是信任後輩而去優先保護沒有防禦能力的民眾
: 但假使最後信任的後輩輸了 不就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 其實這個賭注是完全押在兩個階級最低的鬼殺隊成員能打敗敵方幹部等級的對手
: 若是選擇犧牲部分民眾 用自身實力快速解決掉下弦 會不會是個相對權衡的做法?
: 再來是打贏炭+豬聯手打贏對手之後
: 純動畫黨的我只看到在事後有說炎柱有讓火車的衝擊減少(?) 讓民眾沒有受到過大的傷害
: 但這部分所使用的力氣(mp?)是否已讓自己的元氣大損
: 導致後來應付上弦時只能使用很不完整的實力去戰鬥?
: 至少以純動畫黨看來 與上弦戰鬥前炎柱的狀態 表面上並沒有過度消耗的狀況
: 上弦的出現對於主角群來說是個意外
: 然而身為反派的上弦其實是相當穩健的與炎柱one by one
: 以他在電影中的實力 看似是很有可能可以趁隙對一旁的傷者民眾攻擊
: 用這種戰術讓炎柱分神去保護民眾 進而給予炎柱致命的打擊
: 再輔以自己驚人的回復能力 打消耗持久戰
: 假使戰鬥開始時並非黎明前接近陽光出現之時
: 上弦應該是可以輕易地戰勝炎柱吧?
: 而實際上 電影中呈現的卻是上弦不搞偷襲不挑時間 堂堂正正的單挑炎柱 超級有武德
: 最終還被炭治郎圍攻 但也因陽光將至而逃跑(相當於規則殺)
: 至於上弦在之後是否是留有什麼毀滅性的傷害? 還是以自身的回復能力可以滿血復活?
: 如果沒有什麼毀滅性的持續傷害.......
: 那 大 哥 到 底 哪 裡 沒 有 輸 ?
: 今天如果說對手陰險的突襲無辜民眾 造成炎柱為了保護而受致命傷
: 或者是炎柱從一開始就是負傷 狀態差 但拚盡全力與敵人互換
: 又或者炎柱至少是給予對手真正致命的打擊 讓對手留下無法復原的後遺症
: 不然到底怎麼可以說是沒有輸...?
: 綜觀來看
: 1.開打時炎柱看起來並無明顯耗損
: 2.對手因時間因素沒有採用持久戰
: 3.對手並沒有趁隙攻擊民眾 導致炎柱必須分心
: 4.關鍵時刻還有炭+豬突然加入戰局 想去撿尾刀
: 5.對手的傷勢看似是可以滿血回復(純動畫黨的角度)
: 6.主角方折損一名大將
: 那這不就是輸慘了嗎......?
鬼在夜晚戰鬥的優勢巨大
估且不論視線問題
鬼異於人類的身體素質和恢復優勢你跟我說武德?
打從一開始兩人的戰鬥就不在同一個基準上
炎柱要保護主角三人+列車乘客還要同時牽制上三
你以為他是像上三一樣在毫無顧忌的狀況下應戰?
前面他在列車間高速來回放技能保護乘客不被吞噬你沒看到?
以為有受傷才叫做有消耗?
還有什麼上三不去偷襲乘客打消耗戰
我也可以解讀是因為炎柱在他才沒辦法這樣做
但實際上影片都演得很明白,上三是個武痴,他要的是能讓他全力戰鬥的對象
他對炎柱的招募就是對他的實力的肯定
但他的從容都是來自於鬼的身體素質和恢復優勢
鬼可以受傷,只要不被砍頭都可以,但人不行,有些傷勢是無法挽回的
所以一開始雙方設定的目標就不同
炎柱要的就是保護沒有能力的乘客不要被鬼襲擊
片頭就告訴觀眾鬼殺隊的歷史是在不斷的犧牲中前進
而且這個犧牲不是犧牲平民百姓,而是犧牲自己
犧牲這些有能力保護別人的孩子(炎柱了不起也是高中生年紀)
而這份覺悟讓他之所以成為柱,
而不是成為腦子只有"私慾"和"勝負"的鬼
他在跟上三的決鬥是輸了
但他保護了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安然無恙
並把這無私堅強犧牲自己保護別人的身影深刻的烙在主角群的心裡
成為他們日後變強突破的養份
所以
眼中只看到勝負自斷手臂逃命的鬼 和 心中不惜犧牲自己也想保護所有人的柱
各位是哪一種呢
--
如果您也喜歡佩克拉,歡迎訂閱她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1DCedRgGHBdm81E1llLhOQ
https://imgur.com/uNr09j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32.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3394771.A.657.html
→
10/05 08:47,
3年前
, 1F
10/05 08:47, 1F
推
10/05 08:49,
3年前
, 2F
10/05 08:49, 2F
推
10/05 08:53,
3年前
, 3F
10/05 08:53, 3F
推
10/05 08:54,
3年前
, 4F
10/05 08:54, 4F
→
10/05 08:56,
3年前
, 5F
10/05 08:56, 5F
推
10/05 08:56,
3年前
, 6F
10/05 08:56, 6F
→
10/05 08:56,
3年前
, 7F
10/05 08:56, 7F
推
10/05 08:58,
3年前
, 8F
10/05 08:58, 8F
→
10/05 08:59,
3年前
, 9F
10/05 08:59, 9F
推
10/05 09:00,
3年前
, 10F
10/05 09:00, 10F
→
10/05 09:01,
3年前
, 11F
10/05 09:01, 11F
推
10/05 09:04,
3年前
, 12F
10/05 09:04, 12F
→
10/05 09:07,
3年前
, 13F
10/05 09:07, 13F
推
10/05 09:08,
3年前
, 14F
10/05 09:08, 14F
→
10/05 09:08,
3年前
, 15F
10/05 09:08, 15F
→
10/05 09:10,
3年前
, 16F
10/05 09:10, 16F
→
10/05 09:10,
3年前
, 17F
10/05 09:10, 17F
→
10/05 09:10,
3年前
, 18F
10/05 09:10, 18F
推
10/05 09:10,
3年前
, 19F
10/05 09:10, 19F
→
10/05 09:10,
3年前
, 20F
10/05 09:10, 20F
→
10/05 09:10,
3年前
, 21F
10/05 09:10, 21F
→
10/05 09:10,
3年前
, 22F
10/05 09:10, 22F
推
10/05 09:12,
3年前
, 23F
10/05 09:12, 23F
→
10/05 09:12,
3年前
, 24F
10/05 09:12, 24F
推
10/05 09:25,
3年前
, 25F
10/05 09:25, 25F
→
10/05 09:38,
3年前
, 26F
10/05 09:38, 26F
推
10/05 09:58,
3年前
, 27F
10/05 09:58, 27F
推
10/05 10:10,
3年前
, 28F
10/05 10:10, 28F
推
10/05 10:16,
3年前
, 29F
10/05 10:16, 29F
推
10/05 10:26,
3年前
, 30F
10/05 10:26, 30F
噓
10/05 10:34,
3年前
, 31F
10/05 10:34, 31F
推
10/05 10:35,
3年前
, 32F
10/05 10:35, 32F
推
10/05 10:36,
3年前
, 33F
10/05 10:36, 33F
→
10/05 10:39,
3年前
, 34F
10/05 10:39, 34F
→
10/05 10:39,
3年前
, 35F
10/05 10:39, 35F
推
10/05 10:51,
3年前
, 36F
10/05 10:51, 36F
→
10/05 10:51,
3年前
, 37F
10/05 10:51, 37F
→
10/05 11:07,
3年前
, 38F
10/05 11:07, 38F
→
10/05 11:08,
3年前
, 39F
10/05 11:08, 39F
→
10/05 11:08,
3年前
, 40F
10/05 11:08, 40F
→
10/05 11:08,
3年前
, 41F
10/05 11:08, 41F
推
10/05 11:22,
3年前
, 42F
10/05 11:22, 42F
→
10/05 11:25,
3年前
, 43F
10/05 11:25, 43F
→
10/05 11:25,
3年前
, 44F
10/05 11:25, 44F
→
10/05 11:37,
3年前
, 45F
10/05 11:37, 45F
推
10/05 12:41,
3年前
, 46F
10/05 12:41, 46F
噓
10/05 13:19,
3年前
, 47F
10/05 13:19, 47F
推
10/05 15:48,
3年前
, 48F
10/05 15:48, 48F
推
10/05 19:03,
3年前
, 49F
10/05 19:03, 4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