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福田己津央: 「何等殘酷的殺法」

看板C_Chat作者 (喵)時間2天前 (2024/12/20 01:24), 2天前編輯推噓77(7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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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rlunick (阿洵)》之銘言: : 對於秋田縣知事要讓熊食用小型爆炸物,然後遠端引爆其腹中的爆裂物裝置等方法 : #1dOZjLbS (C_Chat) : 鋼彈SEED系列監督福田己津央表示 我講難聽一點,福田就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為何今天會搞到這步田地? 首先,擁有獵槍的人光是拿到執照就不容易,你要被警察的公安委員會調查 你的身家背景、有無犯罪、精神疾病,這還是推薦制,你要找到射擊協會 或者獵友會找人幫你背書推薦,你才可以去考試,考實彈打靶。 然後執照發下來每年也要去警局證明你有善盡保管責任槍也沒不見、 每三年要重考一次。善盡保管義務也是毛一堆,以下就日本槍砲彈藥管理辦法規定: 槍枝與子彈必須分開保管並都要上鎖,不能隨便移動,換地方還要告知。 你要打獵要先向警方得到許可,只能裝在盒子或登山包內,不能被民眾看到。 放在盒中也必須清槍沒子彈沒有上膛。(所以你真的在同車廂碰到鄭捷跑過來砍你, 當下有槍也沒屁用,還要裝彈來不及),只有在入山或警察許可後你才可以使用。 -- 你還會被歸建當行政助手,也就是當警察接獲民眾報案有熊, 警察自己評估單靠派出所員警手槍制止力不夠,那就會徵招協會協助排除。 2018年北海道就發生了一件事情: 8月21日,砂川市政府委託當地的獵友會去排除一隻在民宅庭院肆虐的棕熊。 市政府就找鳥獸被害對策實施隊隊員(以下簡稱獵隊), 也是獵友會砂川支部長的某甲,在警察陪同下充當行政助手去排除, 同行共有警官2名、獵隊隊員2名、砂川市公務員2名,率隊前往現場。 最後由職員B以驅除以消除民眾不安要求排除, 某甲在距離15~19m發射步槍子彈一顆,成功射殺排除。 但是,子彈貫穿了熊體,流彈打到了民宅建築。 也許是有民眾投訴抗議吧,隔年4月24日,主管機關北海道公安委員會對甲 下了「取消持槍許可」,也就是說某甲的獵槍執照就因為公家委託排除棕熊, 他受命排除但打到民宅被投訴就廢了。然後就是漫長的纏訟過程,2021年一審 -- 一審札幌地院認為原告是砂川市政府委託派去的,且有警員在場下, 警員並未制止市川職員的排除委託,最後棕熊背後是高8公尺的土坡, 也就是說,當時包括某甲、警官都無法預測流彈最後會打到民宅。 但因為流彈就排除執照,這個行政裁量就逾越了比例原則,故裁量無效。 https://www.courts.go.jp/app/hanrei_jp/detail4?id=90903 二審高院翻盤,高院則是以彈道學的流彈指出。 由於流彈無法控制方向,而這15公尺射到途中五處民宅, 皆是有可能的,而在可能流彈打到民宅而造成傷亡並非不無可能, 故不能說某甲射擊排除行為並無不當。 而公安委員會以避免某甲再次重現這次事件行為,故採取撤銷執照。 則在槍砲彈藥管制法第十條與行政命令的裁定基準範圍之內。 https://www.courts.go.jp/app/hanrei_jp/detail4?id=93509 那更簡易而不會讓自己陷入這困局的方法是啥? 我就不加入市政府委託不去排除,沒開槍就沒流彈,我執照也沒風險。 至於棕熊還綠鬃蜥肆虐三小的,關我屁事? -- 這樣的慎重論逐漸成了多數: https://www.fukuishimbun.co.jp/articles/-/2201400 不論是「我再考慮看看」或是「未來會合作但現在開槍的人會被追究責任」 兩害先權取其輕下,獵人最多只願意設陷阱箱,而不想開槍。 那這又會造成什麼?首先日本人口老化,接近廢村的臨界村落開始變多。 村落只剩下老人,相對獵熊消極,以及動物保護主義下,熊數量變多; 兩者消長下熊逐漸地觀察到「村落人不多還有食物」的事實,並成為民眾投訴害獸 這時候市府跟警察就會陷入兩難,民眾投訴你必須處理,不然萬一 真的出事出人命就完蛋了。但19年的案例在那邊,有獵槍的人他也不見得 會願意歸建成為行政助手幫助排除;單純靠專門對付人類犯罪, 而非鳥獸狩獵的警察,不論裝備制止力,經驗、策略都不見得能勝任。 這時熊害就是100%的爛攤,你是警察你也不見得想處理。 你想想看,人家獵槍開一槍排除,流彈打到民宅就會被投訴, 你手槍要幾發才能打死,制止力夠不夠,而且能保證所有子彈都在體內不會 貫穿然後又打到民宅嗎?然後又被投訴?有可能阿。 -- 但你不處理又不行,最後就只能用對人類最安全但對熊滿殘忍的方法。 比如說現在這種烏克蘭式的炸彈攻擊。 因為你面對最大的惡意,往往不是熊。 就是以愛護動物為名的民眾。 現在你看這類新聞真的完全不意外為何一縣縣長會嗆「阿不然送你家怎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19/2876459.htm 他跟縣政府職員大概都被這種腦殘投訴吵到焦頭爛額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4629044.A.BEC.html

12/20 01:29, 2天前 , 1F
好心被雷親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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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0, 2天前 , 2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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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1, 2天前 , 3F
這就官方的無能導致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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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1, 2天前 , 4F
這樣看來干動保什麼事,不是政府腦殘撤照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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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公安為何要撤照?他幹嘛吃飽撐著對行政助手取消執照? 用你的腦袋想,會做這種事就是有民眾投訴,導致官員必須找個代罪羔羊做交代。 至於這種人多不多?你可以看我文中裡面引用的新聞,看那市長對民眾投訴態度 表示最好就是直接掛電話根本無法溝通,就足見一斑。

12/20 01:32, 2天前 , 5F
那個委員會去受理撤銷執照根本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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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3, 2天前 , 6F
會回歸的撤照行政法源的討論啊 民團可以在法案創建修改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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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3, 2天前 , 7F
揮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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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4, 2天前 , 8F
回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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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6, 2天前 , 9F
需要的大概就是蓋圓形競技場.然後把動保丟進去餵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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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36, 2天前 , 10F
此乃古羅馬人的智慧結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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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0, 2天前 , 11F
連專業獵人開槍都會被吉 警察應該更不想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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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1, 2天前 , 12F
動保不就打電話給秋田知事靠北熊熊好可憐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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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1, 2天前 , 13F
用手槍擊斃還會被輿論投訴為什麼不用麻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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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2, 2天前 , 14F
事實上警用手槍的口徑 要殺熊難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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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3, 2天前 , 15F
一句話 眾人的事 就是症痔 呃我說政治 麻煩如症如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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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3, 2天前 , 16F
為什麼要大口徑的獵槍 就是瞬間高傷害一口氣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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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48, 2天前 , 17F
最後這種爛事通常會變軍隊去擔,但日本只有自衛隊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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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1, 2天前 , 18F
不是官方無能,是刁民特別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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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1, 2天前 , 19F
台灣可以相提並論的就是所謂行人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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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1, 2天前 , 20F
講到人行道每個都支持,真的執行下去每個都靠杯政府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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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2, 2天前 , 21F
蓋什麼人行道害他沒有臨停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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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2, 2天前 , 22F
講到除熊害每個都馬支持,子彈打到家裡玻璃跟你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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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3, 2天前 , 23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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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3, 2天前 , 24F
自衛隊處理也不會比較好,畢竟那不是專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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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5, 2天前 , 25F
自衛隊是公職,如果流彈打到民宅可能連工作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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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5, 2天前 , 26F
好耶 投訴自衛隊拿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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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6, 2天前 , 27F
然後長官的升職之路也斷了,除非變成哥吉拉,不然自衛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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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6, 2天前 , 28F
沒有官員敢下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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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7, 2天前 , 29F
(然後下令之前要開好幾次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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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1:57, 2天前 , 30F
就亂出主意 能用炸彈解決也好 流彈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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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0, 2天前 , 31F
為啥不改善獵人權利救濟的程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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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1, 2天前 , 32F
那些聖母婊就是吃飽太閒,慷他人之慨,讓他們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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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1, 2天前 , 33F
處理熊看看就老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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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3, 2天前 , 34F
獵人被搞就是動保阿 吃飽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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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6, 2天前 , 35F
內文謬誤 根本還沒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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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6, 2天前 , 36F
一審是認為獵人合法且無危險,不應撤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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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北海道公安委員會上訴,二審高院翻盤,認為獵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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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06, 2天前 , 38F
槍時具有公然的危險性,撤銷執照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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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2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2/20 08:21, 2天前 , 151F
這惡意明明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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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29, 2天前 , 152F
台灣也有,大家可以去yt看抓綠鬣蜥,結果被投訴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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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2, 2天前 , 153F
只能像網路笑話說的開放中國人獵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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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2, 2天前 , 154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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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6, 2天前 , 155F
最終結果就是讓獵人不想幫助政府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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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8, 2天前 , 156F
未來出現用開車把熊撞死的手法我都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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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48, 2天前 , 157F
行政機構取消執照,二審法官判輸,這兩個都有問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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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54, 2天前 , 158F
反正就擺爛啊,等偏鄉老人被滅團自然而然就會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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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54, 2天前 , 159F
改革,到時候獵人的薪水反而還會變高,老人變少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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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54, 2天前 , 160F
府也是好事,一舉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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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13, 2天前 , 161F
還是拿長矛去狩獵如何,順便帶上幾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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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13, 2天前 , 162F
回歸石器時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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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26, 2天前 , 163F
佐竹不是市長,是整個縣的知事(都道府縣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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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指正,已更正

12/20 09:28, 2天前 , 164F
1.刁民 2.警方甩鍋給獵人 3.法院認為獵人被警方要求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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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28, 2天前 , 165F
槍是獵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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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36, 2天前 , 166F
講到台灣人行道就不對了 台灣支持臨停遠多於人行道 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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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36, 2天前 , 167F
意行人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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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38, 2天前 , 168F
在動保的心臟埋炸彈讓他去跟熊單挑,他打輸死了就炸掉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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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39, 2天前 , 169F
他打贏了就可以趕跑熊 這樣挺不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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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41, 2天前 , 170F
積極一點的解決就是主動獵殺,整體性減少熊的數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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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41, 2天前 , 171F
種食物競爭者減少或許進入人類區域的數量也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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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41, 2天前 , 172F
但是現在動保盛行的情況下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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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43, 2天前 , 1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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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56, 2天前 , 174F
開車把熊撞死?那你得開大型卡車才有可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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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9:56, 2天前 , 175F
然後熊是會開車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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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0:09, 2天前 , 176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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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0:27, 2天前 , 177F
愛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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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0:29, 2天前 , 178F
法律就是喜歡把自己當神看,執行不完美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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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0:32, 2天前 , 179F
我看警察乾脆新增置獵熊部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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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15, 2天前 , 180F
推文提我就想起來了,那個對狒狒敬禮的做秀北七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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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15, 2天前 , 181F
天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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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das82539 (114.32.100.244 臺灣), 12/20/2024 11:24:53

12/20 11:54, 2天前 , 182F
我怎麼想到某個除靈遊戲的劇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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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33, 2天前 , 183F
人類和平太久了 忘記自然的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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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0:48, 1天前 , 184F
被告的獵人快八十歲了,公安委員會面子問題,大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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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0:48, 1天前 , 185F
拖到當事人掛掉,可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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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1:22, 1天前 , 186F
有點像警察不想開槍一樣 真的開槍會有一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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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21:25, 1天前 , 187F
說開車撞死熊的 你修車的費用更貴喔 板金會直接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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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26, 13小時前 , 188F
推整理 有人被熊殺死自然問題就解決了
12/22 08:26, 1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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