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軍職在查緝隊的問題

看板Cga作者 (peace)時間15年前 (2009/02/27 00:28),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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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版看到一些推文 別版的紛爭就不帶過來了 只單純問一下下面文字的可能性 → ????:我軍校畢業後 到特戰部隊待一年 然後被調到海巡機動查緝隊 01/27 16:08 → ????:支援 被授予委任官的身分 以軍職身分掛警階 01/27 16:08 這位仁兄是唸中正預校國中部+陸軍士校畢業的志願役士官 所以士校畢業後就是在軍隊中從下士做起 目前已以上士退伍 我根據模糊的印象推測 這位仁兄的服役區間可能落在民國 88-95 年之間 想請問熟知查緝隊制度的學長 查緝隊有這種制度嗎? 有從國軍調人過來支援嗎? 還可以給軍人銓敘文官的資格? 還可以給軍人掛警階? 支援期滿還送回去國軍這樣? *補充一下 在他推文裡的 "被授予委任官的身分" "掛警階" 據我的認知 不是只有肩膀上掛個線條+星星這麼簡單而已 所謂取得委任官的身分 講明白一點 就是經國家依法銓敘合格並任官的文官 而所謂的掛警階 也就是經國家依法銓敘合格並任官授階的警察 例如你一個海巡的軍職少校肩膀上掛了二線三星 但你的身分是個軍人 不可能說自己被授予薦任官的身分 也不可能說自己掛了警階 就是因為這樣 我才覺得這推文太唬爛了...... 他一個人可以同時兼具 軍人 文官 警察 三種身分 還真是機動查緝隊讓你三個願望 一次滿足 唬爛唬很大 唬不用錢 而軍人和文官從事同一種職務 並不會讓軍人誤會他自己變成了文官 例如某地區局巡防科有一個七職等的科員缺的話 那麼不論是 薦任七職等文官 或 警正三階的警察 或 軍職的少校 來做這個科員 他的職稱都是 xx地區巡防局巡防科科員 但是他原來的(文官,警察,軍人)身分是不會改變的 -- 光是給他委任文官的身分 + 掛警階 我就覺得豪小很大 豪小不用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98.75

02/27 00:48, , 1F
不可能銓敘文官
02/27 00:48, 1F

02/27 00:49, , 2F
岸巡下轄單位只有警察銓敘文官 軍職不用銓敘
02/27 00:49, 2F

02/27 01:49, , 3F
說不定他把司法警察證書誤會成掛警階了
02/27 01:49, 3F
※ 編輯: winski 來自: 125.232.79.78 (02/27 09:12)

02/27 17:56, , 4F
都是支援,他應該有原本的建制。
02/27 17:56, 4F

02/27 17:57, , 5F
海巡的階級也不能說完全軍階or警階,他就是獨立的。
02/27 17:57, 5F

02/27 17:59, , 6F
還有,大部分在查緝隊的軍職辦事員(士官階)都滿坎的。
02/27 17:59, 6F

02/27 18:01, , 7F
就像之前保七(現在海巡隊)也不會說自己擁有警階。
02/27 18:01, 7F
文章代碼(AID): #19fiCNcz (C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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