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各位幫忙想想辦法
沃姆.金恩真是送佛送到西天,
居然連文的格式都幫忙打好了。
這就是我說文來文往的意義阿,公家機關承辦人或許會想把事情盧掉,
但是要回文就難說了,畢竟公文都是要層層簽核的。
來補充一下好了:
http://www.nyc.gov.tw/chinese/05_service/service.php?ID=2&Type=
這裡有處理時限,理論上是30天,
我建議正本給行政院,副本才給樓上三個機關,為甚麼?
有權解釋機關是誰?
因為不是那麼清楚,正本給行政院的話會列管函覆
(你以為下面的機關會有人喜歡回文給行政院的嗎?)
可以試著做,但是不能期待效果一定如你所說。
畢竟可能國防部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行政解釋在解釋法令,
加油吧。
剛剛發現做了笨事,本來是要回文的,
結果選錯,變成回信給沃姆.金恩了,無心之過,多多包涵阿!
※ 引述《wormking (沃姆.金恩)》之銘言:
: 跟承辦人囉唆沒有用,
: 他們只想把事情簡單解決掉。
: 把這個列印出來
: http://www.badongo.com/file/13972715
: 地址改成你家,把「某某某」都改成你妹的名字,
: (因為你還在服役,體系上國防部比你大。
: 用你妹的名義發文,內容用詞上可以比較沒有顧慮。)
: 文號隨你高興怎麼取都可以。
: 然後印三份,分別寄給國防部、內政部役政署跟岸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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