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回應:身為基督徒對真愛聯盟的疑惑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假先知假使徒)時間13年前 (2011/05/13 20:4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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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ath35 (ddd)》之銘言: : : 你這一段先主張應該把多元現象放入現象學的括號中,採取存而不論的態度,避免主觀 : : 的判斷 : 1. 這段談的是「現象」 : 而且「存而不論」不是永久性的。 : Richard Hays, Miroslav Volf 等神學倫理學家都強調我們無法避免在僅擁有「局部知識 : 」的不得以情況下採取道德立場。 對,所以我說,你在這裡虛偽地表示自己接納外在的現象 : : 但是到了這一段,卻又先驗的主張「我們認為是罪的...」 : : 似乎在你的立場中,已經存在著一個「我們」的主體,可以代表所有的基督教現象,而這個 : : 主體可以輕易、不需任何驗證地發言,說「這就是基督教的立場、聖經的立場」? : 2. 這段談的是「何為罪」 而在這一段,你的本性就露出來了 你卸除外在的偽裝,然後開始談起什麼是罪,事實上這證明,前面只不過是你 假冒為善的掩飾。 : 就像「偷竊是罪」。 : 而今天發生了「麥可用右手從他叔叔脫下的襯衫中拿出五百元」的這個還原後的現象。 : 我要挑戰基督徒的是,「你怎麼知道麥可偷錢了?而不是他叔叔請他拿這五百塊去還他爸 : ?」 : 這與「基督徒能否從閱讀出埃及記和約書亞記七章猶大支派亞干的故事而一致認定偷 : 竊在上帝眼中為罪」是兩碼子事。 : 此外,「我們」是在耶穌基督的救恩盟約維繫下的共同體宣稱:「一主一信一洗」 : (以弗所書四:5) : 驗證機制有,但是存在於內部(本於大公會議框架、聖經)。 如果你承認基督教對待許多道德議題的意見是多元的,那麼你所謂的「我們」只限於部份「在 耶穌基督的救恩盟約維繫下的共同體」 換句話說,根本就沒有驗證機制,而且就算有,即使在內部也不完全成立 : : 到此為止,你是在尊重他者(多元性)的口號下,假裝有一個「他者」的存在, : : 但你其實是在「我」與「他」之間劃下一道無法逾越的界線,讓他者在自己 : : 的門外喧嘩,把他們稱為「罪人」,而自己卻躲在 ghetto 之中相信自己才 : : 是倖存的先知。 : 只能說基督教就是這麼可悲。 : 大家都是都是發現自己有罪而且很可悲,才聚集在ghetto中仰望神的憐憫(參 : 約翰福音五章畢士大池邊病人群集的敘事)。 : 我們看自己和別人都有罪。想拉別人進來,別人不來。 : 那還有什麼辦法?界線誰劃的?想進來,就認罪。 : 我們都是突破了心理障礙,相信自己是罪人才去畢士大池的。 ^^^^^^^^^^^^^^^^^^^^^ 這一句話才是重點,講這麼多,你不就是在炫耀嗎? 在我的教會中有個姊妹,特別喜歡說感謝主,每當他炫耀某些事情炫耀到一半時, 會突然想到基督徒應該謙虛,然後他就會在最後加上一句感謝主。 : 界線從來就不是不可逾越的啊~ : 請你來,不來(因為你不願跨過「我是罪人」這個象徵性門檻) : 在外面,就是尊重你自願留在外面的權利,卻又要說我們排擠你。 : (我知道這個比喻如果精確地邏輯推敲還會有一些衍生觀點需要說明,我已經把後面幾 : 步棋也想過了。) [略] : 「宗教上的權利」、「信仰上的權利」 : 您如果要進入完全的意識型態批判,和列維納斯倫理系統的激進詮釋,我只能同意它 : 也說得通,但您必須紮實的有神學根基去解構現下的基督教神學。 : Miroslav Volf, Exclusion and Embrace, 1996已經針對這點給了有力的回應。 : 第二章:排斥 : 第三章:擁抱 : 第五章:欺壓與正義 : 他提出,他者在基督教救恩論中沒有被客體化,而是重建主體性。特別是在擁抱的隱喻 : 中(如浪子回頭後與父親的擁抱),「先展開雙臂、等待對方回抱」(循循善誘)正是 : 他者無法被切除的證據。 : 性別剛好也是他的一個重要舉證。(第四章:性別身份) 在你所謂的浪子的比喻裡面,或是更上面所謂「請你來」的論述裡面,他者都被妖魔話成 為離開父親的浪子,在外遊蕩,然後等著回歸到一群以自己為中心的群體中。 簡單說,期待他者閹割自己,然後回歸到你的「中心」 這是在謀殺他者,不是在接納他者。他者作為他者,就是你永遠無法改變,無法完全 理解,而且無法徹底同化的對象。 你的論點和比喻本身就充滿暴力和自我中心,根本談不上什麼重建主體性。 相反地,如果從大兒子的角度來看(這事實上是更多解經家認同的角度),這個故事講 的不是浪子,而是大兒子,基督徒就如同那個憤憤不平的大兒子,心懷怨恨,看著那些 他們以為有錯在先的他者居然被上帝接納,而自己這群中心死守在 ghetto 裡面的人, 居然被遺忘,連宰殺一隻羔羊跟朋友同樂的權利都沒有。 在這個比喻裡面,你不是那個「上一個被擁抱的浪子」,更不是那個擁抱的主體,而是 那個看到別人被擁抱,並且被邀請一起進入同樂的旁觀者。你要不是進來,接納神也愛 同性戀者的事實,要不就是繼續在外面忿忿不平,相信同性戀的人有罪,不配接受天國 的宴會。 : : 但這和你最後面所說,其他人也「具備上帝形象(imago Dei)」的神學立場其實 : : 是完全相反而牴觸的。 : : 上帝形象的神學並不是告訴我們「要愛罪人」,而是告訴我們「那不是罪人,那是 : : 主所愛的,在他身上也有著上帝的形象」。基督徒的責任,是讓所有的人都能暢行 : : 無阻地、自願地到神面前,把自己的香膏打破,澆在耶穌頭上。 : 暢行無阻的條件是經過神人之間唯一的中保耶穌。 : 請您解經,告訴我有一種上帝形象的神學,不包含 :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 : 的稱義。」 :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 : 義。」 : 這些基要真理。 在保羅新觀的研究中,學者們更傾向於從申命史的角度來理解經文中的罪,將罪 看成是一種群體性的共責,例如環境的破壞、社會的不義,而不是個人性的情感、 欲望,更不會是一群人躲在自己的小 ghetto 中期望主的憐憫。 認識自己的罪,是相信自己對這個社會的不公不義負有責任,自己虧欠那些受到壓迫 的人,而尋求神的憐憫,呼球神的救贖,是承認自己的能力有所不足,僅能致力於公 義在這世界上真正的實現,希望新耶路撒冷從天上降臨,希望神的帳幕出現在人間。 申命史的罪觀不是病態地在那邊計較自己的情感、欲望,覺得一點點欲念都是 有罪的。即使用這種立場來解釋耶穌關於仇恨即殺人的說法也是有問題的。 對,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因為同性戀本就不應遭受這些莫須有罪名的責 難,他們遭受不公平的對待,世界上任何人都有錯。不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必 須承認自己在這個道德暴力之下的渺小。一個同性戀者不需要承認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有罪,才得以成為基督徒,而是承認自己對於社會上不公平對待同性戀的情形無能為 力,承認自己對於這一切暴力現象力有未逮,因而呼求神的幫助,所以成為基督徒。 基督作為唯一的中保,並不是任何客觀的證明(最早的福音書裡面甚至沒有明卻指稱 耶穌復活的故事,而保羅從來沒有講述耶穌如何復活),而是因為我們相信這個在歷 史上挑戰宗教、政治權威,為社會邊緣人說話,最後失敗並被訂死在十字架上的弱者 已經被神稱義、復活了。我們因信他而有盼望,相信小小的面酵最終必然使整團麵發 起來,因而走上他的腳步,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這樣的耶穌才是真正的中保。耶穌保證的並不是人間仙境般的天國,也不是巫術般的 「原罪」的洗淨,更不是包裝著神學糖衣的道德主義,而是十字架、死亡和使徒的職 分。 我實在看不出,一個面對不公不義而無動於衷的人,如何能夠貿然宣稱自己已經承 認「我是罪人」了。 : 其實您整篇回覆,誠實地說,我覺得我回這段就夠了。 : 您所提的,既是Tillich面對終極關懷的態度, : 又是Levinas的他者,還有Deleuze非此、非彼之主體性游牧的況味。 : 我對這些人都是開放的。 : 我是先接觸哲學和自由神學,才學習福音神學和大公神學。 : 我一直以來的都企圖在正統神學框架下延展更多外來聲音衝撞的可能性。 : 但是所有的神學都有個底線:上帝的啟示。 : 按照正統神學來說,上帝的啟示有沒固定的內容?有! : 上帝透過虛弱的他者啟示。 : 上帝透過教會傳統的智慧和口傳福音啟示。 : 上帝透過經驗和良知啟示。 : 上帝透過自然律啟示。 : 上帝透過聖經啟示。 : 上帝道成肉身,在基督身上的啟示。 : 這些啟示之中,基督耶穌是啟示的高峰。 : 基督耶穌的啟示卻只有透過傳統和聖經保存,所以正統基督教神學無法像 : Deleuze那樣地完全「在其中」、「從自我出走」。它的穩定性是被聖經、 : 傳統所鞏固的,而且還有「救恩之約、洗禮」這樣的會員制,其神學注定無法完全地 : 對外開放。 : Karl Rahner將天主教完全對外開放的努力值得敬佩,但我老師和我都覺得他失敗了: : 從左派角度不夠解構,從右派角度更不用說,完全守不住聖經啟示的救恩論(太多經文 : 他根本解不過去)。 : Tillich 處理啟示的方式是完全將它坍塌到文化、經驗中。 : 他的存在主義神學,叫人不是透過讀經認識耶穌、瞭解上帝心意,而是像您說的, : 在 existntial encounter 遭遇「絕對他者」,打破自己,被他感召、啟示和救贖,發掘 : 一種新生命的可能性。 : 從前我愛死 Tillich了(現在還是很愛,他的「嗣子」基督論是我不停反思和想要引渡 : 的一塊),但他的系統所要付出的代價太大:十字架的死、復活、永生,全都變成一種 : 道德寓言,可以不按照「歷史」、「猶太-基督文化傳統下」律法、啟示、恩典等神學概 : 念的脈絡理解。 : 在這個意義下,基督可以不必是耶穌,祂可以是任何人。 : 連基督教都可以繞過聖經來承認多元性別認同和基督教本質有相容性的話,基督教也就 : 不存在任何實質了,只是一種「大公精神」,美其名為「自由、平等、博愛」,實則成 : 為個人和「被淘空既成啟示的根基的上帝」之間的個人協定,不但沒有弟兄姊妹平行的 : 當責關係(accountability),也根本就不具備任何神聖盟約的忠誠度: : 「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十一:44) :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 (利未記二十:16) : 全聖經有十次相同片段。 : 因此,我回頭承襲歷代以來正統神學所傳承的模型: : 所有外部聲音、人物想要進入到修改教義內容的程度,都必須要回到解經。 : 現在有些同志神學,如哈佛、范德堡、耶魯的,都做得不錯,原因在於能從解經立場上 : 扭轉基督徒對創世紀、羅馬書、哥林多書信的定見。 : 否則,基督徒最多能做到傾聽之神學、溝通之神學、現象學之保留。 : 但無法以聖經明文啟示之是為非。就算被溝通被打斷無數次,最後還是要說: : 我相信同性戀性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 : (Martin Luther "sola scriptura": 請用聖經說服我) 我的神學訓練首先來自於神義論的批判,經文鑑別和聖經考古的研究,而後才開始接觸 所謂的詮釋學、自由神學、解放神學、後現代主義我對 Co-relation Theology 的認識 不是直接來自田立克或 Karl Rahner,而是後期的 E. Schellibeeckx, Hans Kung, 以及後現代的 David Tracy 和莫特曼。也許我年輕的時候很喜歡存在主義,但我對存在 主義神學其實幾乎是一無所知。 所以 1. Sola Scriptura 對我而言並不是不證自成的。在聖經成書史的背景之下,一個主張 Sola Scriptura 的神學家要不是真的有一番洞見,能夠詳述如何從眾多紛雜的聖經成 書背景中摸索出一套通往系統神學的路徑,要不就是昧於事實,盲目胡扯。 即使近代還有潘能伯格等人企圖從救贖史去繞開歷史批判,證成歷史背後所具有的救贖 意義,但我很懷疑他究竟可以走多遠。 最後,即使是詮釋學的角度,也不能保證任何 Sola Scriptura 的「明文」詮釋必然成 立。誰跟你說真理一定存在於聖經的明文意義中,而不是背後的寓意的?又是誰來限定 這一條「明文」的界線在哪裡的? 我們可以選擇在這荒謬性和無目的性的歷史中去「相信」一個目的和救贖史的存在,但 忽略這一相信背後的歷史現實,堅持 sola scriptura 的解經方式,則是荒謬的。 2. 你所謂正統的「傳統」,在我看來更多是人為、選擇性的建構,經驗的演進,以及某 些連續性的歷史事實(比如說,羅馬主教的宗座,或是你所謂的入會儀式)。 人為選擇的承傳是偏頗的,他不是「傳統」,而是眾多傳統之一。經驗不是不變的,而是 歷代不同個體的累積被後人選擇性的記憶的結果。連續性的歷史事實也不能保證任何「傳 統」的不變,除非你想承認教宗的權威。 正統的傳統從來都是後人去表述前人,不論前人認不認可,他都被你蒐集到你自己 的「道統」裡面了。你所謂「不存在任何實質」的基督教信仰,事實上,在你主張 「回歸」正統的時候,就已經被你徹底掏空,改頭換面變成你要的樣式了。 你自以為基督教有著「堅固」的界圍,但其實你根本是盲目跟從著西方日耳曼的傳統而不 自知。但在我看來,這條基督教的界線不但經常被逾越,而且從裡到外,幾乎完全改頭換 面了。就如同 Guadalupe 的聖母一樣,有著印第安的臉龐、墨西哥的形象和美洲的靈魂。 你以為自己保存了耶穌,防止「基督可以不必是耶穌」的結論,但你所謂的基督,或許早 就不是那個歷史上的耶穌了。 3. 在詮釋學得角度來看,即使是最保守的後現代神學家(如那些極端正統的神學家), 也會承認,不論多麼渺小,任何的 interrupt 都必然造成主體的改變,即使你主張原來 的論點,但你已經不是原來的你了。 我不需要引用聖經說服你,我只需要提醒你,在多元性教育之下,即使某些基督徒學生還 是不能認同同性戀,他們也絕對不同於教導他們同性戀有罪的父母和牧師。他們能夠變得 更寬容,更容易傾聽他人的聲音,即使他們在名目上仍然堅定自己的某些立場。 而這正是我贊成基督徒應該接受多元性教育的原因。 : ---- : 最後說明一下。 : 之所以還會回文,是希望跟各位交流觀點,也交個朋友。 : 我對在這兒護教興趣缺缺。 : 也沒有透過文字讓無神論者非接受基督教不可的議程。 : 能救人的只有福音本身。能感動人心歸向的只有上帝本身。 : 這系列文章暫時回覆到此, : 神祝福各位。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92.164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14.43.192.164 (05/1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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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神學? 齊克果嗎?
05/13 23:0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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