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定要相信舊約的內容嗎?消失
在神眼中,舊約的人類,除了極少部分的以色列人可稱為活人外,其餘都是死人哪...
這就是神殺人與人殺人的不同,來自於死和活的觀點不同。
所以有關正義的問題:「操縱死人"殺"死人,與正義何關?」
又再者,「義」,若用聖經的定義:使神的旨意成真,
那又可再延伸出另外一個觀點:「玩弄那些"死"人,符合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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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思考正義時,我們還是陷入一人一命,命命等值的迷思中,
但事實根本就不是這樣。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基本上,也有一些新教徒是主張,聖經裡面的某些"鮮血淋漓的謀殺故事,
: 絕對不可能是神啟寫成的",像我很崇敬的史學家亨德里克.房龍,
: 他在重新編寫簡明聖經故事的時候,就把那些他覺得"野蠻的故事"還有啟示錄去掉,
: 只留下寬容、慈愛的部分。
: 我是覺得,如果覺得舊約不合自己心意的話,那就相信新約的神吧!
: 相信耶穌所講的神,而不是猶太拉比所講的那個善妒之神,
: 這樣或許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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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補充說明一下:
生命的定義,人和神所採用的並不相同,並不是單純主觀意識上的認知。
神的活人:可以擁有永恆活著不壞的肉體和意識。
人的活人:有各種不同定義,有人說「只要體液還能流動就算」。
納粹主觀意識上若認知猶太人是死人,那又何必管他們?
就是因為意識到他們是活人,才有大屠殺的事實。
若單純要為納粹的正義解套,
那也還不如反過來說,納粹意識到(有些)猶太人是神定義下的活人,
所以把他們殺死也無所謂,反正也不影響活著的事實。
「任憑死人埋葬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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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能同意這種說法。
聖經中有一類似觀點是:
為了避免「極具有傳染力的罪人」使教會俗化,
一個辦法是把他趕出去,讓魔鬼敗壞他的身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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