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隱殺亞伯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Hallowed Be Thy Name)時間10年前 (2013/11/05 20:3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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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平安。 ※ 引述《alice1216 ( )》之銘言: : 我是個慕道友 最近讀經讀到以賽亞 : 可是有時候之前的疑惑又會忽然蹦出來 : 該隱殺了亞伯以後 受到詛咒 : 問題來了 : 不能殺人的戒律是在更後面更後面的摩西 : 所以那時候殺人應該沒有罪吧? : 那時候的戒律也只有不能吃分辨善惡果實而已 : 為什麼要受到刑罰呢? 1.該隱殺亞伯,是在「不可殺人」的戒律宣佈前,應算無罪,為何受詛? 姊妹,提出這個問題的邏輯,是典型的「罪刑法定主義」。 亦即犯罪行為的法律要件與法律效果,都要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為依歸, 倘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即無違法與需負擔的刑罰。 但是,姊妹,這樣的規定,是由於 人是有限有罪有誤的,在歷經錯誤嘗試與人權奮鬥下, 逐漸發展設計出來的一種措施,它是折衝的、謹慎的, 用以防堵誤判濫判、限制審判者權力。 然而,上帝是無限無罪無誤的。 人依循一人外顯的條件與行為,而對人進行評價, 但耶和華不像人看人,因為祂看的是內心。(撒上十六7) 人自亞當犯罪以來,便全面墮落了, 受罪挾制甚深,終日所想都是惡,地上充滿強暴。 你有沒有想過呢?如果戒律是判定有罪無罪的前提, 那麼,挪亞時代上帝降下大洪水、索多瑪城的毀滅等,又該如何解釋呢?:) 它們可都是律法頒布之前發生的事啊。 若這個邏輯是成立的,那就是在說上帝是昏昧、殘暴、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的上帝。 我明白你會困惑:該隱到底做錯什麼? 是,沒錯,他殺了他弟弟亞伯。 但他會殺亞伯,還不是因為神不公平,只喜歡亞伯? 而神會喜歡亞伯,還不是因為牧羊的亞伯獻上羔羊與油脂,而他只有農作物? 追根究底,難道該隱真正的錯,就是因為他選錯了謀生方式、因為他窮? 當然不是這樣。 該隱的罪,在創四5就清楚點出來了: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身為創造者與生命的給予者,上帝有權享有產物,也有權得到最好的 這裡有兩個原則:1.最初,與2.最好。 留意一下這對兄弟的祭物: 亞伯的是:「羊群中頭生的」與「羊的脂油」, 而該隱的則只是:「地裡的出產」。 這裡頭意含著感謝與順服的敬拜之心。 當我們辛苦好一段時間,好不容易得到第一樣產物, 不管那是植物、動物或孩子, 我們是否願意誠心將它/牠/他獻給創造天地的主宰? 是否願意將它/牠/他獻給那賜與我們生命與飲食的神? 還是說, 我們就把第一樣、第一批產物,趕快拿來吃下肚,免得我們被餓死? 我們把第一個孩子視為珍寶、視為家族血脈的傳承,捨不得獻給上帝? 亞伯有全然的感謝與順服的敬拜之心,該隱沒有。 亞伯把最先得到與最好的,獻上給神; 該隱只拿自己地裡的出產,不是最先的一批,也不見得是最好的。 面對創造者與生命的給予者,兩人的心如何,就相當清楚了。 這裡談到的只是創四5前半句「(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問題更大的還在後頭:「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我們已經知道,該隱並未獻上最先與最好的,顯露了他對神的輕慢之心。 接下來該隱在這裡的態度,就顯得相當值得我們警惕。 神沒看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他的反應不是請神原諒,也不是坦然接受這個結果, 更不是自我檢討與思考改進之道,而是:他生氣了! 試想,我們送人禮物,如果對方不喜歡,我們就變臉狂飆暴走, 這樣的心、這樣的態度,是一種怎樣的心、怎樣的態度呢? 人與人之間尚且要尊重對方,更遑論面對創造者、面對生命給予者? 所以,神對該隱說: 「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 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和合本:創四6-7) 「你為什麼忿怒呢?你為什麼垂頭喪氣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可以抬起頭來嗎?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口了; 它要纏住你,你卻要制伏它。」(新譯本:創四6-7) 該隱意識到(至少他有學到)對與錯, 但不願用正確心態去接受結果,行正確的事,卻是不認自己有錯, 選擇了讓「伏在門口的罪」進門纏住他,他毫不克制,忿怒、怨妒, 把對神的惱怒移轉到亞伯身上,最終——他殺了自己的弟弟。 接下來的這個部分,簡單帶一下就好: 神向該隱詢問亞伯的下落,這是給該隱的另一個機會。 他可以趁這個機會,坦承自己的罪行, 但他卻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這與當初他父親仍在伊甸園時想隱瞞、不認自己罪行的作法,是一樣的。 姊妹,「為什麼該隱會受詛?」 這其實可以從很多角度切入探討, 如上帝的至高主權、上帝的公義、蛇的後裔v.s.女人的後裔等, 我用的只是最基本的教義、教理,供你參考。 : 還有以賽亞書第七章提到的以馬內利 :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 神厭煩嗎? :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 : 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 這一段是在只耶穌不曉得棄惡擇善嗎? 可是看起來怪怪的? :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2.「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之中的孩子,指的是? 以賽亞書有多處記載像是在遙指數百年後的耶穌基督降生, 不過有時單以這種解經方式來理解,反而會讓我們一頭霧水。 比方像是你舉的這一段。 的確,「童女懷孕生子」這幾字讓我們很快就聯想到馬利亞與耶穌, 但我們也不能忽略這一整個段落的情境(賽七)。 這是在亞哈斯腹背受敵的情形下,以賽亞安慰亞哈斯,並要他信靠耶和華, 而這一段話則是耶和華透過以賽亞,給亞哈斯的「兆頭」。 如果這個段落中的孩子,真是幾百年後的耶穌基督,那又干亞哈斯何事? 「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這句經文單就字面來看,意思是: 當這孩子的道德完全成熟前,你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遭滅。 恕我脫稿演出一下: 若這孩子說的真是數百年後的耶穌基督,也未免太「大絕」了吧? 這就像是一個人說:「我會預言,而我預言自己幾百年後必定會死」, 應該沒有多少人會嚴肅地看待這個預言吧? 更遑論這預言在以賽亞書第七章的位置,還是一個「兆頭」! 「兆頭」就是一個「徵兆」,意謂「預先顯露的」啊。 因此,這個部份我們需要參照前後文。 在「以馬內利」這一段之前,耶和華透過以賽亞傳訊息給亞哈斯,提到: 「你要謹慎安靜,不要因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這兩個冒煙的火把頭 所發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裏膽怯。……這所謀的(亞蘭王與以色列王, 聯盟攻打猶大國)必立不住,也不得成就。……」 這段訊息有幾個重點: 1.亞哈斯,你不要害怕二王聯盟,要信靠耶和華。 2.這二國的計謀必定不成。 3.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二國是兩個冒煙的火把頭。 第三點「冒煙的火把頭」,看起來很好笑,但這點真的重要。 它與賽七16,遙遙呼應。 什麼時候火把頭會冒煙?豈非已經將滅之時?而它們何時會滅? 賽七16告訴我們的是:「在(由童女懷孕所生的)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 也就是說,當這孩子的道德完全成熟前,這兩個國家就會滅絕了; 或者是說,這兩個國家滅絕前,這孩子的道德不會完全成熟。 (若我們用人的一生歲月來數算衡量,其實看似強盛的兩國已是將滅之國) 歷史告訴我們,這兩個國家都是不久後就遭亞述所滅。 而經上明確說過,亞述是上帝用來懲治祂子民的工具。 很遺憾的是,最後亞哈斯並未選擇信靠耶和華,而是投靠亞述, 因而猶大國也遭受審判與管教:向亞述獻媚,卻遭其侵略。(賽八17) 拉攏來看,這個童女懷孕所生的孩子,這個「兆頭」,究竟是誰呢? 以賽亞在下一章1-4節,即說了。 也就是,他與妻子(預言當時仍是未婚童女)親近後所生下的孩子。 賽八4呼應了賽七16。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孩子確實也可視為一個預表,遙指耶穌基督。 用這個觀點來說,以賽亞時代的這個孩子的確是一個記號, 象徵了神對祂子民的救贖,以及對不信者的審判。 而耶穌基督是最終的記號。 -- 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 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 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賽五四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4.88 wosindsie:轉錄至看板 JesusLove 11/05 20:36 ※ 編輯: wosindsie 來自: 219.69.114.88 (11/06 00:11)

11/06 12:05, , 1F
罪刑本來就應該法定  不然隨便你怎麼說好了
11/06 12:05, 1F

11/06 12:05, , 2F
我說你上BBS po文也有罪  因為隨便我說
11/06 12:0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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