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婚訴求是否有關「多元」與「平等」?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火流星!降臨!)時間7年前 (2016/11/17 06:40), 7年前編輯推噓9(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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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urenceS (Laurence of Formosa)》之銘言: : 補充一則八卦 : 台灣是採登記婚制,要結婚的雙方只有去向國家登記,才能發生民法上婚姻效力。教友在 : 教堂結婚,是彼此願意在天主台前許下承諾,但並沒有法律上效力,教會法上的婚姻和法 : 律上的婚姻是兩回事,這應該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因此,民法第972條的更動,只是國 : 家法律層次的更動,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管的到教會的婚姻,法律上也沒有課與任何宗教要 : 承認同志婚姻的義務。這個部分才是宗教團體最近一直以為自己被壓縮的「宗教自由」的 : 範圍,事實上教會自行決定幫哪些新人證婚的自由,一直都有,修法後也不變。 : 所以基本上 同婚要不要通過 : 我覺得目前來講教會可以不用太擔心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麼論據來主張 "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是相等的,且應該由法律名之保障", 以及提出什麼手段來預防後續邏輯的推演--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美國有地可以多蓋廁所,台灣呢? 這些社會成本考量全都不談,拿著"平等"口號,就搶佔道德高地嘲笑他人無知反智, 這是迴避論述責任的取巧,我認為那很惡質。 這跟教會不教會無關,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線的靶子。 我自己的立場是支持民事結合;不贊成,甚至考慮反對同性婚姻。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還沒表態過) --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336044.A.E58.html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06:46:12

11/17 06:48, , 1F
yay! 我們應該一起反對這些欺騙社會大眾的口號!
11/17 06:48, 1F
我認為只能在論理上指出問題,同性婚姻大概會過。 "不要與惡人作對",基督徒能做的是為人禱告,一同面對愚昧導致的苦果 還有就是"傳講福音" 所以我才要談一些把福音解釋清楚的文字。 太多人把耶穌講的抽離了"應許",但若不回到"神的應許"來理解耶穌的作為和教導; 就往往把耶穌用道德侷限住,視為道德教師和榜樣, 以為耶穌只是來談新律法,實踐彼此相愛的道德。 這危害更大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07:00:18

11/17 08:44, , 2F
惡質?好 我們來談談惡質 基督徒為了反同婚 打爆委員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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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4, , 3F
話 印黑函 抹黑攻擊 撒重金買廣告 你覺得惡質不惡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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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他們的理由又極度可笑 然後說他們反智 還被你罵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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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4, , 5F
質 都不覺得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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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寫了,我覺得只能在"論理"上指出問題 要細究到個人層面,可以直接蒐證用法律解決,告騷擾或者其他。 你要說"他們反智",他們又是誰?你開地圖砲就有道德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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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論述第一段 你真的認真看過同婚方主張了嗎 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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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主張,你可以列出來

11/17 08:49, , 7F
寫的非常清楚 第二段 後續邏輯推演是什麼? 而且同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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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寫了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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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婚姻不應該侷限於性別 跟性別差異存不存在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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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9, , 9F
性是? 第四段 社會成本考量是什麼 即使有 你有去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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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9, , 10F
益相衡量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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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寫出來了,你沒看懂 美國今年吵廁所的事就明確的例子,這完全關聯到社會成本 在東方,問題還不只會是廁所,還有澡堂呢。 South Park 18季03集已經就畫出來了, 後續的校園性騷擾事件會增加還是減少還很難說,這些都是社會成本。

11/17 08:58, , 11F
國中社會應該有學過 在不危害社會秩序 不違反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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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09:07:59

11/17 08:58, , 12F
etc 下人的自由權應要得以伸張 請問同婚會違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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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違反原則 理應給予保障 然而目前尚未 因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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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58, , 14F
不平等 跟無罪推定原則很像 H0: A行為受平等權保障 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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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行為不受平等權保障 所以主張同婚不應該通過的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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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列出同婚違反了什麼原則 因而不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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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只看到某人無限跳針下夕下景 不是我們故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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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反智 是因為那些人真的很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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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平等的話,請問別人智障又礙到你什麼? 你如果覺得被侮辱妨礙名譽可以提告,覺得吵可以檢舉噪音, 網路訊息也有方法可以過濾, 如果想保障同志權益也可以推動修法訂立民事結合; 我很明確要求"支持同性婚姻"方提出足夠的理性論述, 只拿個平等的口號就強加價值觀要求修法,這或許比較不智障,但就不惡質?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09:13:19

11/17 09:48, , 19F
權力/權利上的不平等就是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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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9:49, , 20F
基於制度性保障保障自由的前提,婚姻應該納入同性伴侶
11/17 09:49, 20F
你這句有些取巧,我明確的指出"民事結合"(在民事法確立並保護類似婚姻的結合關係), 作為可行方案,參考哪國的制度可以再論。 若說"婚姻"應該納入同性伴侶,你同樣只是拿著"平等"這個口號就要求社會付出代價 (修法也是代價) 迴避了論述"如果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是不同的,為何應該僅以同一名詞(即婚姻)概括" 是你(或者其他支持同婚方)該提出論述,解釋為何生理差異"應該"被忽視 而不是拿個平等口號搶佔道德高地。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0:06:59

11/17 10:02, , 21F
教會滿有錢的,登頭版廣告,真羨慕有這麼多錢無處花
11/17 10:02, 21F
事實上,窮的教會才是佔比例的大多數。 很多偏鄉工作也是教會的人投入在做,事情不是只有你看到的那一面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0:08:57

11/17 10:23, , 22F
不太理解 同婚跟廁所還有澡堂的關係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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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你自己智障而以為別人滑坡智障的所在 (想跟板主檢舉就去吧) 美國已經實際在run這個滑坡了 要說"婚姻不應限定性別",美國就直接滑給你看,主張到"上廁所不應限定生理性別" 如果要多蓋廁所來解決,成本誰付?

11/17 10:24, , 23F
贊同方的論述 我覺得許毓仁委員最近的文章還不錯 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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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24, , 24F
出同婚派主張 恕我用手機 不便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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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28, , 25F
我把反同方分成三大類 1. 老子就是不爽 2. 宗教因素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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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持反對意見 3. 企圖去宗教化訴諸論述卻淪為滑坡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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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28, , 27F
悲智障們 前兩者我完全尊重 也不想干涉 最後一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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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28, , 28F
我文中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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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0:31, , 29F
那有沒有訴諸論述卻又合乎邏輯的人呢 ?很遺憾到目前
11/17 10:31, 29F
還有 49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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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直都包含一夫多妻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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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7:05:20

11/17 17:32, , 80F
我覺得有些人需要的是分清楚現實跟卡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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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3, , 81F
只會拿傳統說嘴,然後死不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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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5, , 82F
廁所明明就是另外的問題,在同婚通過前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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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5, , 83F
而且廁所問題有那麼可怕嗎?真的接觸過就會知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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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6, , 84F
跨性別生理需求的,根本沒有多到會去壓縮別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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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7, , 85F
自己提不出關聯,還要別人舉證?這算無知還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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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0, , 86F
被限制的人要推翻限制根本不需要舉證
11/17 17:40, 86F
被限制的人要推翻限制不需要舉證,沒錯 但推翻限制的方案有兩個(或以上)的時候, 就需要舉證說明為什麼你建議的方案是比較好的 當然你(們)也可以就單純喊"我覺得好就是好",那就不必說要理性討論 老老實實承認"那就是我的信仰",也可以 不過本板是基督信仰板,若要談別的信仰而沒有清楚舉證和基督信仰的關聯, 請轉移他處,謝謝。

11/17 17:41, , 87F
就只是因為無法接受同志也有享有婚姻在那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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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1, , 88F
這就是我討厭保守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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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2, , 89F
為什麼傳統了不起到完全不能更改?
11/17 17:42, 89F
我有說不能改嗎?不要把別人沒說過的話硬栽贓到別人嘴裡 我在質疑的是社會成本 要改可以啊,請論述為何必須如此做,而且邏輯上不會對其他事項產生副作用 今天已經有明確的例子,美國頒布的命令就提及"不需(應)以生理性別限制" 換言之,"不應以生理性別限制"的思維已經從婚姻影響到廁所 這是很明確的證據,證明連結是會發生的 後續我能想到的影響事項至少還有澡堂 也還有其他我沒想到的事項 這些都要再付出社會成本 而民事結合就不必付出這種成本 是你們該論述"為何不該採用民事結合,只能主張同性婚姻" 結果你們一直對我人身攻擊展示你們的論述能力和道德水準 要聲討別人,想想自己吧。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7:47:43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7:54:47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8:16:18

11/17 19:09, , 90F
副作用?呵呵。哪個運動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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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09, , 91F
為什麼同志要另外立民事法?只因為你們小小的心會
11/17 19:09, 91F

11/17 19:10, , 92F
崩潰嗎?那我們先用個基督婚姻法
11/17 19:10, 92F

11/17 19:11, , 93F
藥都沒有副作用,那我看啥都別做了
11/17 19:11, 93F
無力論述回應社會成本,就又出口術放地圖砲做人身攻擊了? 小小的心正在崩潰的是誰,看誰一直跳針舉不出論述又濫用人身攻擊就知道了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19:14:18

11/17 19:17, , 94F
你的論點就很瞎啊,因為有社會成本就不要做
11/17 19:17, 94F

11/17 19:17, , 95F
哪個社會運動沒有社會成本的?
11/17 19:17, 95F

11/17 19:17, , 96F
你也只是用客氣的態度在講愚蠢的論點而已
11/17 19:17, 96F

11/17 19:18, , 97F
我看宗教自由也有社會成本,先把基督徒趕走先
11/17 19:18, 97F

11/17 19:19, , 98F
婦權也有社會成本啊,還更大咧
11/17 19:19, 98F

11/17 19:19, , 99F
嫌同志帶來社會成本多,可以去看看女權團體的鬥爭
11/17 19:19, 99F

11/17 19:20, , 100F
你就會發現同志還滿溫良恭儉讓的
11/17 19:20, 100F

11/17 19:21, , 101F
我看你媽繼續裹小腳最好了,不會有社會衝擊
11/17 19:21, 101F
我有說不要做嗎?我不是明確說要用民事結合了? 是誰瞎了看不見? 還有,你對我的人身攻擊和侮辱已經很過分了 如果你不道歉並接受板規處分,我會考慮提告 ※ 編輯: rehoboth (124.8.0.13), 11/17/2016 20:14:36

11/17 20:26, , 102F
請試說明哪一句人身攻擊了?
11/17 20:26, 102F

11/17 20:27, , 103F
告就告啊,我一直都是針對你的論點發表意見
11/17 20:27, 103F

11/17 20:28, , 104F
我要人身攻擊起來還會這麼客氣啊,笑話
11/17 20:28, 104F

11/17 20:28, , 105F
哪一句人身攻擊?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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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29, , 106F
笑話,講幾句話就不得了了,這種程度還是別來ptt
11/17 20:29, 106F

11/17 20:29, , 107F
又爬一次,DH本篇的確沒有人身攻擊言論啊,你想告什麼?
11/17 20:29, 107F

11/17 20:30, , 108F
你拿去警局會被警察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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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30, , 109F
另外,如果你不知道另立專法歧視在哪,就想像一下
11/17 20:30, 109F

11/17 20:31, , 110F
你明明可以從大門進房間,別人給你開個狗門
11/17 20:31, 110F

11/17 20:32, , 111F
去告啊,你以為我沒告過人,不知道流程怎麼走嗎?
11/17 20:32, 111F

11/17 20:35, , 112F
eno都沒講話了,你可以拿版規先試試啊
11/17 20:35, 112F

11/17 22:53, , 113F
拜託快去告笑死人了
11/17 22:53, 113F
文章代碼(AID): #1OBE1ivO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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