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共內戰,共產黨究竟推翻了什麼?
我完全讚同本文的說法﹐其實在中國﹐縣鄉兩級的人大代表是通過直接
選舉的方式產生的﹐作為選民完全有機會選擇真正想選的人﹐但是每一個人
都對所謂的人大代表不報什麼期待﹐所以也就胡亂勾選﹐沒有認真行使自己
的權利﹔而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人仍然聲稱自己沒有選票﹐沒有民主的
權利﹐實際上是自己放棄了﹐連縣鄉兩級的民主權利都放棄了﹐更何談爭取
市省乃至全國范圍的進一步民主。
兩年多以前北京市區級人大代表選舉﹐我所在的選區先是進行候選人提
名﹐我和我的朋友們通過努力﹐讓我們支持的人得到足夠的提名票數﹐列入
了候選人名單﹐雖然最後沒有當選﹐但是讓我們看到普通人完全有機會行使
自己的權利﹐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幹涉我們﹐也沒有遭遇到任何壓力﹐
讓我們很鼓舞。
今天的中國政治野蠻落後﹐完全是中國人軟弱的結果﹐希望中國人都振
作起來﹐從縣鄉兩級開始﹐讓民主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則民主中國的光輝未
來就不是妄想。
※ 引述《Enrik (Nothing left to do)》之銘言:
: 其實這真的很值得深入研究,扣掉所謂的「五毛黨文章」,我個人在
: 大陸論壇或自稱是大陸人的文章中,最常看到的就是「我也想要民主自由
: ,也想推翻共產黨,但是我不想收入減少,破壞現在的繁榮局面,不想要
: 被抓去關,不想要中國分裂,不想要....」這樣的文章。
: 究竟是真的都這樣想呢?還是另有原因?
: 暫且先認為都是真心這樣想的好了。那麼我只能說:「沒有人要你們
: 拋頭顱、灑熱血來追求民主自由,世上不是只有全盤忍受(說接受大概會
: 有人出來反對,不過不管心中怎麼想,除了口頭說兩句外,毫無作為,那
: 無論你怎麼解釋,對外人來看都算忍受。),或是全面抗爭兩種選擇。」
: 事實上,追求民主自由說難很難,說簡單也很簡單,說穿了,不過就
: 只要做到「對已經規定屬於我的權利,不對侵佔者讓步。」,然後能夠去
: 「對於我相信應當屬於我的權力,盡我所能去爭取。」不用暴動,不會有
: 經濟倒退,平民百姓能夠保護好自己的權力跟利益,並且能夠有正規管道
: 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就已經可以算是民主自由,不一定非得要到直選元首
: 或國會議員才算,彷彿在那之前的東西都不是一樣。
: (當然,爭取權益到了後期,政治權力是不可能不爭取的,但前面的
: 事都找藉口不做,然後說自己其實一心希望能有完整版民主自由,不知道
: 該說是因為缺乏認知呢?還是只是嘴砲?)
: 不過就算只是要「守護屬於自己的權利」,其實真的要做到是非常的
: 困難,因為人們對於看不到摸不著如空氣般習以為常的東西,或是雖然有
: 但是自己不打算用也不覺得會用到的東西,是非常不在乎的,往往要等到
: 例子A、B、C出現,開始人人自危之後才會有點反應,但那時又通常已
: 太遲,於是確實只能夠用「讓經濟衰竭」的手段挽救了。
: 原本想要舉幾個例子,然後加以說明,不過想來想去,劉霞也好,農
: 村房改建也好,大多數大陸人民應該都很熟的城管等等也好,總是很難有
: 辦法完全避開被拖去政治的那一邊,然後完全模糊焦點的可能。
: 所以我想推薦大家看部老片,1996的「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 」,只要中國人民都能有主角一成的對自己權益的堅持,沒有什麼是不能
: 夠爭取或守護的。
: 當然,我並不是要大家緊張兮兮、疑神疑鬼,看到什麼都要先想想是
: 不是跟自身權益有關,有關就跳下去鬧事。
: 另外有一些觀點跟大家分享:
: 如果有看過大陸的網路小說,特別是以現代官場或歷史官場有關的,
: 不管怎樣,必然會容易看到四個字:「法不責眾」。當然文中並不會完全
: 對此束手無策,甚至因為主角光環而能輕鬆解決。
: 但是這個詞的不停出現讓我忍不住要想:「怎麼會只有壞人做壞事時
: ,才會拿這來當護身符呢?如果這真的是某種原則跟認同,為什麼沒辦法
: 用在集體爭取權益上呢?」
: 帶頭發起連署也許會被抓去關,簽名的沒幾個也許也是一樣被抓去關
: ,那如果發起人就上百,連署人動輒十幾、幾十、上百萬呢?
: 在這個板發文,真難,努力兩小時之後寫不出原本想寫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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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4 20: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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