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政府允許雙重國籍麼﹖
這樣搞似乎權利和義務並不對等啊﹖
如果服了兵役再退籍﹐放棄了公民權(包括但不限於投票選舉權)﹐還沒法再拿台灣的退休金等等福利。似乎不是很合理的樣子。
【 在 puec2.bbs@ptt.cc (^^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引述《toold@newsmth.net-SPAM.no (很老)》之銘言:
: 應該說沒有服兵役就不能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服兵役是義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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