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攝影技術] 加減EV值
抱歉 單純認為您的論述方式和邏輯有點點問題
所以提出討論 :)
※ 引述《lkkl (...)》之銘言:
: 現代的 數位單眼相機上 , 都有精準的測光表
: 而且都有2~3種的測光方式
: 一般而言有: 點測光、中央重點測光 及 矩陣測光等三種!
以下這段文字我個人不太同意
: 使用機身的 測光系統
: 一般的環境下, 都能拍到正確曝光的照片!
: 但是有一些特殊環境下
: 測光系統是會被環境光線所欺騙
首先,"標準"測光有其定義,V大師前文有補充請大家前往閱讀
所以測光系統是沒有所謂被騙的
點測光 / 中央重點加權 / 矩陣測光 / 全區平均
都只是採取畫面中不同區塊去加權或運算
以得到測光值
這些都是基於18%灰的定義去得到的結果
你可以說你不滿意機身測光
但說機身被騙就是絕對的誤解
機身是不會被騙的 就算在雪地裡那也不叫做被騙
延伸來說,什麼叫做正確的曝光?
其實這也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事情
你滿意的結果就是正確的結果
所以曝光補償的機能就是為了這個而存在
你覺得機身側光值拍得照片過亮 那就調降EV
拍得過暗 就調升EV
就這麼簡單而已
也就是你若覺得白不夠白 想再加EV 你高興拍出來有喜歡
那也沒什麼不行的
至於各種測光模式該怎麼用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這就和各種環境、拍攝主題和使用習慣有關
--
坦白說我個人幾乎只用全區平均之類的模式再增減EV
遇到調整EV無法解決的環境會乾脆直接切到M模式拍攝
不愛用點測光的原因有幾個
1.如果遇到主體和背景反差大的主題 我會以閃光燈為主
這時候全區測光給我的值可以直接打
2.點測光的值變化很大
同個場景的不同物體可能就會差到好幾EV
用全區測光的好處是 測光值相對中間 可以拍到大部分東西
真的不滿意 後續要處理的容錯度高很多
當然這也只是我個人的習慣而已 :)
--
http://blog.yam.com/czBaseball
crash's cabinet / crash的球具櫃
棒球球具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251.204.91
※ 編輯: cz 來自: 24.251.204.91 (01/09 15:36)
推
01/09 15:39, , 1F
01/09 15:39, 1F
→
01/09 15:39, , 2F
01/09 15:39, 2F
→
01/09 15:42, , 3F
01/09 15:42, 3F
→
01/09 15:43, , 4F
01/09 15:43, 4F
推
01/09 15:46, , 5F
01/09 15:46, 5F
→
01/09 15:47, , 6F
01/09 15:47, 6F
→
01/09 15:47, , 7F
01/09 15:47, 7F
→
01/09 15:47, , 8F
01/09 15:47, 8F
推
01/09 16:51, , 9F
01/09 16:51, 9F
推
01/09 18:01, , 10F
01/09 18:01, 10F
或者說"拍出來和你預想的不一樣"
那問題在於你要的並不是18%灰的"標準"測光
和"你並不瞭解相機的工作邏輯"
打個比方 這就好像你去某地出遊
吃了一個當地的特色食品
你覺得不好吃 口味不合
你會說"這我不喜歡吃"
而不是"這做錯了 他被騙了"
相機就是這樣工作的
它有它的定義 標準 和邏輯
機器工作就是依循這些在走的
它只是很盡忠職守的在完成定義中的任務而已
→
01/09 20:04, , 11F
01/09 20:04, 11F
→
01/09 23:13, , 12F
01/09 23:13, 12F
→
01/09 23:14, , 13F
01/09 23:14, 13F
推
01/09 23:48, , 14F
01/09 23:48, 14F
→
01/10 00:07, , 15F
01/10 00:07, 15F
推
01/10 00:24, , 16F
01/10 00:24, 16F
→
01/10 00:24, , 17F
01/10 00:24, 17F
→
01/10 00:25, , 18F
01/10 00:25, 18F
推
01/10 01:06, , 19F
01/10 01:06, 19F
→
01/10 01:18, , 20F
01/10 01:18, 20F
※ 編輯: cz 來自: 24.251.204.91 (01/10 02:31)
→
01/10 09:35, , 21F
01/10 09:35, 21F
→
01/10 09:36, , 22F
01/10 09:36, 22F
→
01/10 09:38, , 23F
01/10 09:38, 23F
→
01/10 09:39, , 24F
01/10 09:39, 24F
→
01/10 09:39, , 25F
01/10 09:39, 25F
推
01/11 22:47, , 26F
01/11 22:47, 26F
推
01/11 23:14, , 27F
01/11 23:14, 27F
→
01/11 23:15, , 28F
01/11 23:15,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