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超級新手的選擇:G1XorGX1
KUNI板主很抱歉我引用了你文章內的兩個論點,說真的,我實在無意針對你。
版上每次遇到「類單」這件事情總是在吵架,我知道你是為了大部分的使用者好,而像
cz這樣的板友的理由是站在「對於名詞,我們應該更嚴謹」的立場。
我剛剛的那篇文章大綱很簡單。
類單大家都看的懂,但不能因為大家都看的懂就忘記解釋它本來應該的定義。
我剛剛有解釋,問了錯誤的問題我也可以給正確的答案,因為我們都在這領域很久,絕對
聽的懂問題,但身為指導者(即使是愛好者同輩也有指導與提問的角色之分)在回答問題
之外,也有矯正問題的責任在。
※ 引述《KUNI0202 (藐視王法)》之銘言:
: (引言過多所以恕刪部分)
: ※ 引述《cybercat (Paris, Paris)》之銘言:
: : Kuni板主舉的詢問友人GRD的例子其實並不正確,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從來沒有DC/DSC、
: : Proconsumer這些名詞的存在,他會這麼回答,是因為在他懂相機的時候,就「以為」這種
: : 相機就叫做「類單」。
: 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說定義GRD是類單是正確的,
: 但我們不可否認這樣講認為的人很多,也就是把高階小相機說成是類單,
: 我舉這個例子的用意是何謂積非成是,何謂約定成俗?
: 約定成俗本來就不一定是正確的。
約定成俗確實不一定是正確的。
約定成俗其實只要有共識就好。http://goo.gl/vxh6I
而版上目前的狀況就是沒有共識。技術派的認為這種相機怎麼可以稱呼做類單,一般技巧
派的覺得你們好無聊,幹嘛斤斤計較兩個字。
我目前在做的,在生活也好、在寫文章也好、在專欄也好,我都知道很多人看的懂EVIL、
很多人知道類單。我也會照單回答。
但我的折衝就是多給他們在EVIL之外,讓他們理解到底什麼才可以叫做EVIL,正確來講
用MILC或者ILDC,「類單」這個東西有什麼因緣際會,當年有什麼相機可說是類單的濫觴。
站在板友的立場,我們希望的會是類單這個詞如果出現在版上,大概可以用什麼折衷的方
式回答可以兼顧理論派與入門派。
這點的版風制定,取決在每次板主對於議題的回覆。
: 容我用你底下的句子來繼續回應與解釋。
: : GRD剛出來的時候,誰稱呼過它叫做類單了?
: : 音樂界統一將莫札特改為莫差爾特,巴哈改為巴赫。這是名詞翻譯的問題,而且是音譯。
: 錯,這不只是音譯問題,這甚至是政府明定寫在從小到大的音樂課本裡的專有名詞,
: 事實上Mozart是德文,以德文發音來看的確是莫差爾特沒錯,
: 但這能代表使用莫札特的音樂愛好者積非成是嗎?
: 當然不行,因為大家都這樣用,
: 搞不好沒多久政府礙於約定成俗再度改回莫札特也說不定。
我自己在用也多是用莫札特(不過巴哈我用巴赫)
我相信如果你萬一收了個學生,都講莫札特跟巴哈,基於指導跟這個領域裡面的統一說法
,你雖然聽的懂他講些什麼,但你會慢慢帶給他怎麼講才是這個領域裡面比較統一的說法
。
: 改講定義好了,何謂古典?
: 真正講的古典定義其實是指莫差爾特到貝多芬後半的時代與風格而已,
: 巴赫與韋瓦帝都不是,布拉姆斯也不是,柴可夫斯基也不是,
: 但你也要說要聽古典而買巴赫唱片的人積非成是嗎?
: 各行各業都會這一類的問題,
: 我覺得心胸要放開點比較好。
: : 你會對規格認真、你會對功能要求、你會想測試ISO。
: : 那麼為什麼你不能好好的理解一台相機該用什麼名字來稱呼呢?這不是雞蛋裡挑骨頭,而
: : 是學習者本來就應該付的責任。
: 其實想拍照的人要怎麼學習本來就是他的自由,
: 沒什麼責任不責任的,這裡並不是學術論壇,沒有老師與學生之差,
其實PTT是學術論壇。
即使是熱愛拍照的族群集散的地方,也還是有同輩經驗的傳承。
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兩造認知不一:一方覺得要盡量嚴謹一點才可以繼續討論,一方覺得
沒什麼大不了,反正大家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但如果身為板主,我會希望能夠有一個在「大家都認知之外」有一個可以多吸取知識的
管道,真正了解名詞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我還說不夠清楚的話,我的意思是說。
對於攝影器材跟攝影技巧,我們不只有情感,很多事情都是一板一眼精確的的定義,唯有
那樣的定義才能讓技巧一再傳承下去,然後才有情感的一瞬間記錄。
作為一個板主不是這樣子覺得反正大家聽的懂就好了,得過且過,一昧的說傳統派這樣太
兇了咄咄逼人。
應該做的事情不是站在某一邊,而是想辦法讓兩邊得到一個共識,讓「類單」變成一種可
以在板上接受的約定成俗。
這很難,但是是板主的責任。因為高度不一樣,或許我們之間有些人可以用文章影響大家
,讓大家多得到一些東西,但我們沒辦法如同國編版教科書一樣訂定莫札特跟巴哈。
板主就是如同國編版的角色,我們這些爭論類單名詞的人了不起稱得上只是兩造意見不同
的學者。
: 只是熱愛拍照的人的集散與討論之地,
: 如果初學者真想了解何謂攝影我相信大家都樂意回。
: 但是我們沒必要將不懂的人冠以無知還是用傲慢的態度去回應,
: 這才是我真正無法樂見的,沒必要每一次看到"類單"兩個字就要不爽,
: 好像使用類單就是什麼萬惡不赦的,
: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他們只是要高階的小相機,
對,我們都知道他們要的是什麼。
我其實對於類單這件事情沒有很誇張的反應,我也沒有當過糾察隊一次一次在推文或者
回文糾舉。
我一直都知道只要寫文章,一定會有影響力,我也知道電視媒體給人的教育太成功,我們
根本無法阻擋這個名詞的洗腦。
可是只要我還在書寫部落格、我還在書寫專欄、我還會在討論區回文、我在生活中回答學
弟妹、親戚朋友的一天。
我就會堅持不會在文章內用這麼定義模糊的字眼。
只要是回覆人們的問題,我都盡可能的把所有名詞用的很拘謹,這不是古板,只要你給他
一個錯誤的開始,他很可能就不會在有更正的機會了。
雖然拘謹,但不嚴肅,我知道大家對這種事情會覺得枯燥,我也一直在學習要怎麼樣把很
難的定義講的簡單、輕鬆、生活化一點。
對於拍攝情感的問題,我們可以模擬兩可一點;但對於規格面與定義面,我們可以輕鬆面
對,簡單說明,但不能隨便。
而且儘管要一在解釋,我也會一直努力,很客氣的告訴人,類單其實不只是功能強大的數
位相機,其實我們還可以用什麼名詞來形容他。
我的影響力不大,可是或許一百個人裡面會有兩個人被我說服。
然後這個人也跟我一樣擇善固執,他也用比較委婉的方式,不只告訴他想要的答案,還
告訴他真正的單眼/單反定義是什麼。
終有一天,這些東西都會開枝散葉。
這些事情是種理想,可是只要有一點點希望,我就會盡可能的去嘗試去做,我不會試圖去
投書媒體,因為我已經身體力行了。
我所寫過的所有文章都是證明。
: 若你真希望這定義是規定好的,
: 不妨投書媒體告訴大家使用類單這個字眼是積非成是,
: 這樣不是更有用?^^
:
--
第1話 似乎可能被併購的樣子... 第7話 你能面對隱匿的假帳嗎?
第2話 那真是太令人震驚了 第8話 我,真是個笨蛋
第3話 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 第9話 那樣的事(被三星買下),我絕不允許
第4話 新機身、新ZD,都是存在的 第10話 再也不依賴粉絲
第5話 怎麼可能被查到 第11話 最後留下的路標(She has a "PEN")
第6話 老外社長兩週下台絕對很奇怪啊 最終話 我最好的朋友(Panason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86.143
※ 編輯: cybercat 來自: 112.105.86.143 (03/06 23:55)
推
03/07 00:00, , 1F
03/07 00:00, 1F
→
03/07 00:02, , 2F
03/07 00:02, 2F
推
03/07 00:05, , 3F
03/07 00:05, 3F
推
03/07 00:07, , 4F
03/07 00:07, 4F
推
03/07 00:56, , 5F
03/07 00:56, 5F
推
03/07 00:56, , 6F
03/07 00:56, 6F
→
03/07 00:56, , 7F
03/07 00:56, 7F
→
03/07 00:58, , 8F
03/07 00:58, 8F
→
03/07 00:59, , 9F
03/07 00:59, 9F
推
03/07 01:15, , 10F
03/07 01:15, 10F
推
03/07 02:29, , 11F
03/07 02:29, 11F
推
03/07 02:30, , 12F
03/07 02:30, 12F
推
03/07 21:49, , 13F
03/07 21:49, 13F
→
03/07 21:50, , 14F
03/07 21:50, 14F
→
03/07 21:51, , 15F
03/07 21:51, 15F
推
03/10 19:54, , 16F
03/10 19:54, 16F
推
06/06 02:29, , 17F
06/06 02:29,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