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到底能獲得什麼?
※ 引述《bbok (又搞砸了)》之銘言:
: ※ 引述《Kakehiko (⊙◇⊙ 三橋 廉)》之銘言:
: : 一、空中航路:
: : 雙方同意開通台灣海峽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
: : 建立兩岸航(空)管部門的直接交接程序。
: : 雙方同意繼續磋商開通台灣海峽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
: 我好奇的是以什麼名義申請航權,有誰可以解答一下嗎?
今天新聞有說
http://www.nownews.com/2008/11/05/327-2360258.htm
二次江陳會簽署4項協議,其中將兩岸週末包機的每週4天,改為天天飛的平日包機
,並定位為「兩岸特殊航線」
: 四十日內生效?
: 二個民間組織決議的卻是公眾事務
: 還限定四十日內生效
: 立法院的效率有這麼高嗎?
: (不過立法委員由藍軍佔大多數,應該很容易過吧!)
: 這不是叫全民直接買單嗎?
包機談判不是公共事務
不然台灣和日本間那麼多包機 外交部乾脆開設一個包機司算了
航權談判比較接近公共事務的範疇
不過 海基會的行為本來就被視為是政府機關的行為 行政程序法/國家賠償法有規定
最後 這類協議不需要立法院批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3.70.106.43 (11/05 22:25)
推
11/05 22:31, , 1F
11/05 22:31, 1F
就是不是國內也不是國際航線
→
11/05 22:31, , 2F
11/05 22:31, 2F
被視為就是法律直皆認為 沒有提反證推翻的餘地
推
11/05 22:39, , 3F
11/05 22:39, 3F
推
11/05 22:40, , 4F
11/05 22:40, 4F
→
11/05 22:40, , 5F
11/05 22:40, 5F
國際上有沒有這種詞 重要嗎? 自己創不行嗎?
→
11/05 22:42, , 6F
11/05 22:42, 6F
航權本來就是兩個國家/地區關起門來自high的東西
→
11/05 22:43, , 7F
11/05 22:43, 7F
已經很清楚了
→
11/05 22:44, , 8F
11/05 22:44, 8F
這沒啥稀奇 埃及跟以色列一樣有航權協議
→
11/05 22:44, , 9F
11/05 22:44, 9F
非常確定 如果你有意見 歡迎回文討論
→
11/05 22:45, , 10F
11/05 22:45, 10F
我方也不把對方當國家看 很公平
推
11/05 22:48, , 11F
11/05 22:48, 11F
我方的全權代表囉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3.70.106.43 (11/05 22:50)
推
11/05 22:52, , 12F
11/05 22:52, 12F
推
11/05 22:55, , 13F
11/05 22:55, 13F
回第一行推文就說過了 要假裝沒看到也沒辦法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3.70.106.43 (11/05 22:58)
推
11/05 22:59, , 14F
11/05 22:59,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