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對地制法的聲明
不合理的法,在可以用的議事手段裏面儘可能的去阻止,
本來就是反對黨應該要做到的事,如果苟同不合理的立法
,什麼事都不做,就失去了一個反對黨的立場和資格!
新任的五都市長必須對任內的市政負全責,相對的也要給
他完整的用人權力;現在有那麼多區長還沒有選就先指定
好了,這些人如果做不好算誰的責任?這不是在剝奪未來
新任市長的用人權利嗎?當時要升格時就知道區長由市長
指派,那當初就不要申請升格就暫時可以繼續競選下一任
鄉鎮市長了啊!等申請升格成功以後才要改變遊戲規則,
這算什麼公然圖利?!
接下來民進黨應該要想辦法去申請宣告違憲的審查,繼續
想辦法阻止惡法的實施!
另外打群架是不好,但退一萬步來講,如果當年蔣毛之間
的戰爭,也能像今天這樣,派代表(立委)們到立院裏這樣
打一打就解決了,當年也不用那樣打得屍橫遍野了,骨肉
流離,妻離子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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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reen001 來自: 202.181.137.135 (01/1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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