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屋補助,又是另一個政府坑殺弱勢民眾的陷阱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你太不了解租屋了
: 現在租屋都有"稅收由房客負擔"這條, 這是房客要付的
: 房東只是依照契約走, 並沒有逃漏稅, 請你搞清楚,
: 事實上, "房客也有交這部分稅", 政府這樣搞, 是"兩頭抽稅"
恕刪
這位 s 朋友是連所得稅也從來沒有報過嗎?
你說“稅收由房客負擔”,那房東要跟房客用幾 % 的稅率來計算呢? s 兄你不曉得台灣
所得稅是累進稅率嗎?
如果今天這位房東很可憐,除了這幾千塊房租完全沒有其他收入,那搞不好他一毛錢稅都
不用繳耶!因為年度結算下來他的總收入還沒沒有達到最低繳稅的額度﹝包含標準扣除額
等等的﹞,那他根本連一毛錢都不應該跟房客收。
有人為了批評可以完全把自己腦袋放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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