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官拒導盲犬事件

看板Disabled作者 (光明之子)時間12年前 (2011/12/07 17:45),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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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google 查其實新聞不少,以下是其中一篇: 新聞網紙: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120700160.html 法官要求媒體更正 妻控盲胞加重誹謗 2011-12-07 01:14 中國時報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盲胞邱文昇日前帶著導盲犬出庭,因法官解惟本一句「如有妨害法庭秩序時,導盲 犬會被轟出去」,邱向媒體指控法官歧視導盲犬,更在部落格指法官是「高級流氓」。 解惟本五日發表聲明,指媒體報導不實要求更正,更指邱男踐踏他人名聲,摧毀司法形 象。解的法官妻子認為邱男文章逾越合理評論範圍,五日向板橋地檢署遞狀控告邱男加 重誹謗。  邱文昇部落格指出,他因導盲犬被歧視一案到法院開庭,律師先報備他有隻導盲犬 ,法官卻對他說「要當事人進來就好,狗拴外面,不能進來」,經律師解說,法官 才放行;事後法官又說「如果牠干擾法庭,我就把牠轟出去」,讓他相當痛心,指法官 「這是高級流氓吧,比有執照的流氓還惡劣。」案經邱向媒體爆料,引起譁然,六日台 灣導盲犬協會也赴監察院陳情,抗議官歧視導盲犬。  解惟本五日聲明指出,當天律師提出導盲犬入庭聲請時,因法庭通道窄小,他先詢 問是否有親人陪同,討論一分多鐘後,就准許聲請,並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叮囑律師「若有 妨害法庭秩序時,導盲犬會被轟出去。」  解惟本強調直到開庭結束,邱與導盲犬「沒有一秒鐘分開過」;如果提醒是歧視導 盲犬,那法庭旁聽規則的「禁止未滿十歲兒童旁聽」,豈不是立法歧視未滿十歲兒童。  解除要求媒體十五日內更正報導,更強調,「盲胞沒有言論免責權,不能為了想上 電視出名,就踐踏別人的名譽,甚至摧毀司法形象。」解的妻子認為邱男部落格文章 逾越合理評論範圍,五日行使配偶獨立告訴權,向板橋地檢署遞狀控告邱男加重誹謗。  板橋地院發言人樊季康表示,案經媒體曝光後,隨即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多數法 官認為解惟本言語不當,有損司法信譽,依自律要點規定,由院長口頭勸誡,也將案 子報請司法院核定中。  但對法官聲明及提告一事,樊季康表示,此為解惟本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法院立場 ;提告是他的權益,法院無權干涉。 ※ 引述《onling (最大的敵人是自己)》之銘言: : 各位朋友大家好;大家早阿, : 今天早上在聽報紙新聞的時候,突然間聽到自由時報有一篇關於之前島忙犬的風波, : 聽說法官不太高興跳出來說話了優, :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把真實詳細的內容貼上來看一下阿, : 難道這就是台灣嗎?身心障礙真的都納麼沒價值嗎? : 真不知道誰來請聽我們的聲音呢? -- 珍惜活著的每一天,用微笑面對這個世界。 放慢生活的步調,注意身邊的景物,我將發現人生的美麗與幸福。 由於對於國字字形沒有概念,會有錯別字產生的可能, 本人將盡力修正,但若文章中有錯字,請來信或推文告知, 舉證格式如下:為:行為、因為。 忠:忠心耿耿、忠孝。 感謝各位的體諒與愛護!有各位的幫助,我會打得更正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63.213

12/07 18:03, , 1F
這法官腦袋有......
12/07 18:03, 1F

12/08 20:12, , 2F
不好意思,我覺得整個板橋地院都有問題...他們不說話
12/08 20:12, 2F

12/08 20:14, , 3F
就算了,既然開口了,講那麼多,結果後面的話還是打官腔!
12/08 20:14, 3F

12/08 20:14, , 4F
",法院無權干涉。"
12/08 20:14, 4F

12/08 20:16, , 5F
所以現在事實還不是官方默認妻子告人,官方覺得OK,一點
12/08 20:16, 5F

12/08 20:16, , 6F
也沒有說官方"不贊成"。官方有出來一個符合他新聞稿的立場
12/08 20:16, 6F

12/08 20:17, , 7F
嗎!!????
12/08 20:17, 7F

12/08 20:19, , 8F
搞得我更火大...結果一個解法官對身障的態度與知識問題,
12/08 20:19, 8F

12/08 20:20, , 9F
現在釣出其實整個板橋地院態度與理解也不過就是這樣!!??
12/08 20:20, 9F

12/09 15:26, , 10F
別企,傷身。 了解就好。
12/09 15:26, 10F
文章代碼(AID): #1EtpMkxj (Disab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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