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營事業考試所謂的相關科系的學分認同
※ 引述《shaukau (加油)》之銘言:
: 1.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位學程修讀之課程,與上表報考第7頁
: 類別初(筆)試專業科目 A、B 所列考試科目中,各有 1 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各
: 取得 3 個學分以上者。非學位學程取得之學分,經學位學程抵免者亦可。
: 2.以相關科系報考者,應於複試時繳驗畢業(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或抵免學分等證
: 明文件;課程名稱相近科目者,應另提出學校或所系科組開具之課程大綱或授
: 課內容之證明文件供審核。
: 小弟是農學院的
: 可以報考化學組
: 應試科目的範圍有1.普通化學 無機化學
: 定性定量分析 儀器分析
: 我在大學的時候有修過普通化學
: 為了符合考試資格在畢業之後 在別的學校修了儀器分析(這樣可以嗎??)
: 請問有沒有大大跟我有類似的情況 可以解答一下~~~謝謝
剛剛打去問了~~基本上本科系的話 學分通常都會在成績單看得到 沒有問題的
如果是相關科系 它要求的學分必須是在大學學位畢業或碩士學位畢業的時候取得的
不同學校取的也可以~~~
但像我是另外去修的學分班 但沒有所謂的畢業證書 是不被承認的
她也說了簡章應該在六月十三號公布 可以再看看內容~~~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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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0.80.16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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